中国劳教悲剧 从1957年起中国实施劳动教养制度。名为行政处罚,实是警察滥权恐怖治国。无须经过法院起诉审判等司法程序,单位保卫科和派出所合议一下,跳过司法审讯即可定罪。可将公民用绳索捆绑或武装押送到与社会完全隔离的偏远劳教场所。期限为一至四年。公民被限制人身自由、强迫从事苦累危险的劳动,没有工资报酬,与古代奴隶无异。 我从1958年到1964年六年期间,旁听过数起劳教发布大会。其中三起案件至今印象深刻、记忆犹新。 一 青岛台东医院罗大夫劳教案 罗大夫是一位50年代末期大学毕业分配到台东医院的一位内科女大夫。30多岁口快心直,许多工人都喜欢找她看病。听说她与医院领导关系不好,曾与医院书记公开吵嘴。 有一天警察来医院开会宣布对罗大夫进行劳动教养,会上当众戴上手铐。会后她被押上囚车送往劳改集中营。 二 青岛29中学体育教师张XX劳教案 1960年初,当时我还是17岁的一名中学生。有天下午校方组织学生参加对体育老师张XX的斗争会。张XX是一个刚满20岁的新参加工作的青年教师。二条罪名:一是顶撞校长和书记。二是偷窃学生的二支钢笔。张XX承认自己顶撞校领导的事实,但对偷窃二支钢笔做了分辨。他承认未经学生同意就拿了学生钢笔去使用,但其中一支钢笔没有钢笔帽,事实上只是一支半钢笔。这一争辩引起全场大笑。 会后警察还是给他戴上手铐押走。 三 青年工人季XX流氓劳教案 1959年前后青岛国棉九厂青年徒工季XX与同厂女工XXX谈恋爱。有天女方向车间主任反映:男方与她约会中有动手动脚不轨行为。上报厂保卫科后认定季某是流氓行为于是上报公安局。 一周后厂方和警方共同开会宣布对季XX劳动教养的决定。 22岁的季X X 被发往千里之外的煤矿下井挖煤三年落下风湿病。解除劳教回家已柱上了双拐。父母见了老泪纵横。 文革期间劳教释放人员一律戴坏分子帽子 劳教人员被释放后丧失了工作,失去了生活来源。除在街道被列为管控对象外还一律戴上坏分子帽子。黑五类中地富反坏右中的坏就是专指他们。劳教释放人员的帽子要戴;一辈子。他们走到哪里都是下等人。
据称全国有350个劳教所,被劳教人员达数十万人。 2013年中国政府终于宣布废止了实行50多年的劳动教养制度。这悲惨的50多年里至少有二代人的青春在是在恐惧和非人道的待遇中度过的。 悲剧啊!我的国。 厉害啊!秦始皇加马克思。 人类史的耻辱,世界史的奇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