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脚投票和用嘴投票
海外简中网有个现象。每当有人批评中共,小粉红们都会蜂拥而来痛扁言者。他们用嘴投票来表示他们对中共的支持,对西方自由世界的唾弃。这就产生了一个矛盾,他们用脚投票和用嘴投票的不一致。他们的嘴票权利,恰恰是因为先投了脚票。这就产生了一个悖论。越多的嘴票反对,说明越多的脚票赞成。当然也有例外,就是一些水军为了立功减刑,从中国大狱里钻防火长城狗洞出来发帖。这种脚票和嘴票自相矛盾的现象又被一些爱国华侨们自诩为东食西宿,住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歌颂伟大社会主义中国。爱国是一种很奇怪的东西。它的热度常常和你与祖国的距离成正比。这些所谓“爱国华侨”不仅仅是东食西宿,两头吃,两头占便宜。而是脚和嘴不一致的虚伪。迁徙自由,用脚投票是人民的基本自由权利。中国秦制以前,人民还有这种权利。战国时期,人民可以自由迁徙。因为秦国统治更野蛮残酷,所以大量秦人冒着生命危险逃亡到六国,不但有个体逃亡,还有集体逃亡。其中一些甚至宁愿逃亡到边关外的蛮夷部落去,也不能忍受秦国的残酷统治。当时人说“天下不乐为秦民之日久。”中国的无耻文人拍了个电视剧《大秦赋》,吹捧秦制,歌颂秦始皇。颠倒黑白,说楚国很黑暗,百姓没有活路,纷纷逃跑到秦国去。老百姓的脚票,被编剧导演轻轻的一张嘴票就改写了。秦制以后,中国大一统。老百姓逃无可逃,失去了用脚投票的权利。大陆沦陷之后,中共的统治术集中国历朝之大成。鸟笼越做越好,越做越精致,越做越严密。梁启超说:“我国万事不进步,而独防民之术乃突过于先进国,此真可痛哭也。” 人民受户口管制,没有迁居自由和出境自由。出行要单位介绍信。尽管严密控制,老百姓不堪忍受饥饿压迫,冒着被抓回、射杀和淹死的危险,纷纷出逃。1950年代至1980年代,有将近250万名内地居民,由深圳越境逃往香港。是冷战时期历时最长、人数最多的群体性逃亡事件,史称“大逃港”。至今中国人仍在用各种合法和不合法的方法,用脚投票,“润”出中国。中共只能依靠用嘴投票来对抗人民的用脚投票。中共用语言暴力和绝对的话语权强词夺理,自己歌颂自己,说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穷人翻身得解放,新旧社会两重天。 鲁迅的好友曹聚仁1949年后用脚投票到香港当记者。曹氏在报纸上发文,说下放的右派分子是心甘情愿到北大荒的,那儿即算不是天堂,也可说接近天堂了。著名作家徐訏说曹“住在自由之地,却引诱别人跳火坑,真是老鸨的作为。”曹氏这样的老鸨行为,海外简中网还真不少见。他们忘了他们的用嘴投票的权力是因为他们先用脚投了票。他们的脚比他们的嘴更诚实。很多脚票和嘴票不一致的人,有一种车上车下心理。上公交车之前,说坐车比走路好。上车之后,希望车上人少一点儿,自己坐得更舒服。就说坐车不如走路。如果他们不那么虚伪,他们应该先下车,做出表率,再这么说。如果他们这样做,会赢的我的敬意。如果嘴票和脚票互相矛盾,只能受到我的鄙视。夫子云,危邦不入,乱邦不居。趋利避害是人的正常选择。脚比嘴诚实,用脚投票才是真的投票,而你的嘴票,对不起,一文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