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位退休军干骑车晨练时遭逢意外,由于引发事故的司机未能及时筹措五万元的手术按金,医院不予救治,三个多小时后不幸离世的消息在网上引发讨论。有人指责医院没有执行伟大领袖毛主席“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的最高指示;有人觉得手术按金太高;有人感叹关凯将军之死在于没带离休证件,否则断然不会被医院怠慢等等。 这次事件归根结底就是现行医疗制度的不合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明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是指维护人体健康所必需、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公民可公平获得的,采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适宜设备提供的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护理和康复等服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国家免费提供。 根据 ChatGPT 所查结果:2023年,中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为 89 元。这一标准较上一年有所增加,新增的 5 元经费用于加强对老年人和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这一经费支持主要用于健康管理、慢性病管理、疫情防控以及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 。 由于财政补助有限,公立医院普遍实行“全面预算管理”,用一句话概括起来就是“一切向钱看”。站在医院的立场,他们也没错呀,总不能叫全体医务人员补贴病患吧? 写到这里,不禁回忆起当年在香港,发生在我两位知青朋友身上的医疗体验。第一件事发生在八十年代初,那位朋友当时住在港岛小西湾的一间小木屋,丈夫上班,她带着不满周岁的女儿在家接点外发的工作来做。有一天她突然发病,左邻右舍都没人,只好打电话报警。不到五分钟,先有骑摩托车的巡警到场,接手照顾孩子,并安抚她说救护车很快就到,要她不必惊慌,同时通知她的丈夫赶紧回家。果不其然救护车很快就到场,为她做了初步检查,在她的丈夫到家之前就把她送到医院诊治。另外一件事发生在九十年代初,那位朋友是一个小承包商,在离岛长洲工地上发生意外,需要动手术。由于长洲的医院不具备所需设备和技术力量,于是警方救援中心召来了直升机,把我的朋友送回港岛大医院做手术,然后住院直至完全康复。以上两个病例全部受公费医疗保障。在那个年代,即便是访港的旅客,如发病,毫无例外地享受“先治疗,后付费”的待遇,绝对不会被医院拒诸门外。由此可见香港医疗制度的优越性! 回到关凯将军枉死的事件,我不禁想问一问外交部前发言人赵立坚:每天面对这样的事,您能“偷着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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