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團隊在競選文宣中,一再強調川普是“重罪犯”, 輕點說是不體面,重點說是誹謗!在美國這樣的“文明”社會,競選雙方,互相詆毀對方,是讓人非常倒胃口,甚至想嘔吐的事情。 給對方貼上各種標籤,甚至不惜人身攻擊,造謠誹謗,是我一直對美國大選詬病的一個糟點。也許這是美國的一種政治文化,但是作為普通人,被這樣污衊,誹謗,人身攻擊,是可以起訴的,對於 總統候選人 就能放縱對手人生攻擊嗎?總統候選人不是人嗎? 這個遊戲規則需要改一改!人身攻擊,永遠是讓人不齒,讓人噁心的招數!不論是川普攻擊對手,還是對手攻擊川普,用了人身攻擊,都讓人倒胃口。 在現實生活中,包括網絡上,一旦我發現有人發動人身攻擊,我就徹底脫離接觸,視為敵人!文明社會的人們,不需要通過人身攻擊來戰勝對手,或者顯示自己的力量。美國需要繼續進化和更加文明!這是最大的政治正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