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使人类社会制度形成和改变的直接原因是人的利己性,其他因素都是通过人的利己性来影响人类社会制度的形成或改变的。
所有发达的工业国家,在步入资本主义社会之前,其社会制度都不适合近代工业发展需要,企业常常被征收高额赋税,被勒索,被剥夺经营权,甚至被抢夺。这就会引起企业缩减规模或倒闭,使工人失业。人类自身的利己性使企业所有者和工人都希望企业经营顺利,于是,资产阶级就经常性地联合工人阶级与旧制度展开斗争,当企业达到一定数量时,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的力量就超过了旧制度维护者的力量,于是就联合起来推翻了旧制度,建立了相对适合企业发展的资本主义制度。 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建立之初,或许由于劳动者在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上缺乏话语权,或许由于资本和权力勾结现象严重,无论因为什么,当时的社会在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上,都过分忽略了劳动者的利益。结果是,随着企业之间竞争的加剧,使劳动者的实际收入越来越低,劳动时间越来越长,且劳动条件恶劣,还经常出现经济危机,使劳动者失业率大幅度增高。面对残酷的现实,劳动者就在自身利己性的作用下联合起来,建立了工会组织,通过罢工和谈判等手段与资产阶级抗衡。这就说明,社会制度需要一个代表劳动者的组织,来与代表企业所有者的组织谈判,以就劳动者的劳动时间长短、工资待遇和劳动条件问题达成妥协。然而,资产阶级和他们的政治理论家们或许是被眼前的利益蒙蔽了心智,竟然没有对社会制度的漏洞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马克思和恩格斯针对这种情况创立了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学说认为,剥削和经济危机源于私有制,无产阶级可以组建自己的政党——共产党,由这个政党领导无产阶级,推翻资产阶级和其他一切剥削阶级,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让人民当家做主,也就是实行人民民主,这样就能消除剥削和压迫,实现按劳分配,使生产力得到解放,从而使经济快速发展,使物质财富极大丰富,最终实现按需分配。可见,马克思主义首先要达到的政治目标,就是政治上实行人民民主,经济上实行按劳分配。至于组建无产阶级自己的政党——共产党,和建立公有制,则只不过是实现“政治上的人民民主和经济上的按劳分配”这一对目标的手段而已。让人民当家做主,消除剥削和压迫,实行按劳分配,这些话对人民是极具诱惑力的,由于对人的利己性理解不深,人们相信了马克思主义。于是,在自身利己性的驱使下,人们纷纷开始支持共产党,以至于许多国家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推翻了私有制,建立了公有制,成为了社会主义国家。 综上所述,社会主义制度,只不过是人类在自身利己性的驱使下,对资本主义漏洞做出的初步反应结果,不是一种成熟的社会制度。所以,人类必须先了解人的利己性,在此基础上,结合人类其他研究成果,找出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不足之处,加以避免;找出两者的长处,加以吸收利用,形成基本适合人类可持续发展要求的社会制度理论,并把它付诸人类的社会实践,使之不断完善。而不是在理论上,要么全盘肯定,要么全盘否定;在社会实践中,从一个极端,跳到另一个极端。 人的利己性,是由人的利己感觉、利己知觉、利己思想、利己动机和利己行为构成的。人的利己性是由人的利己行为表现出来的;利己行为是由利己动机决定的;利己动机之所以具有利己性,是因为其形成过程有利己思想参与;利己思想之所以具有利己性,是因为其形成过程有利己知觉参与;利己知觉之所以具有利己性,是因为其形成过程有利己感觉参与;人的利己感觉之所以具有利己性,是因为人类形成利己感觉的物质系统具有利己性;人类形成利己感觉的物质系统所具有的利己性,是由遗传物质决定的,是用来保护人类个体的。根据是否对其他人造成损害,人的利己性可分为非损人利己性和损人利己性。人的非损人利己性是指不以损害他人利益为前提的利己性,是由非损人利己思想、非损人利己动机和非损人利己行为构成的。人的损人利己性是指以损害他人利益为前提的利己性,是由损人利己思想、损人利己动机和损人利己行为构成的。人的非损人利己思想要求自己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不受侵害,要求自己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有包括获取物质财富在内的任何行为自由。可见,人的非损人利己性所要求的,就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所倡导的人权和自由。一般情况下,人的非损人利己性不但对个体自身有利,而且对一些相关的人,乃至对整个社会也有利。如果人的非损人利己性所要求的任何事情受到损害,我们就可以认为这个人的非损人利己权力受到了损害。人的损人利己性思想认为,为了满足自身需求,自己可以攫取他人的财富,剥夺他人的劳动成果和行为自由,甚至可以损害他人的人身安全。故而,人的损人利己性只对个体自身有利,或者只对包括个体自身在内的极少数人有利,而对被其直接损害的人,乃至对整个社会则是有害的。比如,一个人出资从事生产活动的思想、动机和行为,就属于人的非损人利己性。这种非损人利己性首先是对自身、家人和其雇佣的工人有利,因为它不但能够解决企业所有者自身及其家人的生计问题,也能够解决其雇佣的工人的生计问题,还可能为自己积累较多的财富;其生产过程开始以前,需要购买原材料和机器设备等商品,这就对以生产原材料和机器设备等商品为生的人有利;自己、家人和其雇佣的工人有钱购买生活用品等商品,这就对以生产生活用品等商品为生的人有利;如果有钱购买奢侈品,还对以生产奢侈品为生的人有利;其生产产品的过程,也是生产知识的过程,这些知识无论是有偿还是无偿传播出去,都对其他人乃至全社会有利;即使企业所有者没有把其在生产过程中得到的知识传播出去,其他人也可能从这个企业所有者生产出来的产品得到启发,从而对他人乃至全社会有利;此外其生产活动还为国家带来税收收入。假如社会制度对人的损人利己行为抑制程度不够,对人的非损人利己权力保护力度不够,就会导致对企业的保护力度不够,公职人员就可能在其损人利己思想的驱使下,借职务之便勒索企业,这就是一种只对公职人员自身,或者是只对包括对公职人员自身在内的极少数人有利,对被其直接损害的人,乃至对整个社会都有害的损人利己行为。因为它可以使企业所有者缩小生产规模,解雇工人,甚至使企业所有者破产,这就使企业所有者的生产给整个社会带来的好处减少或消失。所以,好的社会制度应该尽量限制人的损人利己性发挥作用,以免人的损人利己性对社会产生不利影响,使人的非损人利己性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对整个社会的有利作用。好人和坏人的区别是,好人的损人利己性从不针对没有损害过他们、他们的家人及他们的亲朋好友的人,可见好人就是不自私的人或损人利己性弱的人。坏人则只要是对自己有利,从不顾及是否损害他人利益,可见,坏人就是自私的人或损人利己性强的人。在一个社会中,好人和坏人数量的多寡,受社会制度和宗教信仰等因素影响,一个好的社会制度可以通过改变社会环境,影响人的思想,使坏人变成好人;而一个坏的社会制度,也可以通过改变社会环境,影响人的思想,使好人变成坏人。 《共产党宣言》宣称,共产党没有任何同人民大众利益不同的利益。但是,如果你明白有关人类利己性的原理,就会知道,共产党人同样是人,同样具有利己性,同样有好人和坏人之分。客观地说,在没有取得国家政权以前,共产党内好人还是远多于坏人的,因为自私的人一般不会加入没掌握国家政权的党。也正因为如此,共产党才可能取得国家政权。众所周知,共产党组建以后,一直是靠发展制来扩大或维持党员队伍的。在取得国家政权以前,靠发展制来扩大或维持队伍的共产党,或许可以勉强代表人民意愿。但取得政权以后,情况就不同了,自私的人蜂拥而至,想尽一切办法,利用党内领导人的利己性加入共产党,并进一步获得权力,以分享权力带来的好处。这样,共产党就再也无法代表人民大众意愿了。其实,共产党取得政权以后,非得想让其代表人民大众意愿也不是没有办法,其办法就是靠选举制来确立党员,靠打票制来维护党员队伍的纯洁。但如果那样,共产党就不再是个党派,而是名符其实的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集体。即使我们硬要把它看成一个党派,也应该改名,以改掉“共产”两个字,因为靠所谓公有制来发展经济是行不通的(关于这一点,我稍后会讲),若党内任何人死抓着“共产”这个宗旨不放,那他迟早要落选的。 马克思和恩格斯大概没有深入研究过人的利己性,因为他们没有提出共产党一旦取得政权,其扩大或维持队伍的方式,就应该立即由发展制改为选举制和打票制。即便是提了,党的领导者们也一定不会同意,因为他们也是人,也有利己性,他们决不允许自己付出了较多汗水、鲜血,甚至他们亲人生命代价得来的江山拱手让出的。除非还有让他们满意的补偿措施,来补偿他们前期的付出,然而,没有。 于是,共产党在取得政权以后,仍然以发展制来确立党员队伍。共产党领导无产阶级推翻原有社会以后,主要基于两点获得了立法、行政和司法官员的任免权力。一是《共产党宣言》中说,共产党没有任何与无产阶级和人民大众利益不同的利益;二是推翻原有社会制度是在共产党领导下完成的。至于所谓选举,多半是流于形式而已。共产党通过没收某些私人企业,以及“公私合营”等手段,把私有制企业,变成了所谓公有制企业,于是拿到了非农企业的管理权。共产党没收了地主的土地,建立了农村集体所有制,于是拿到了农业生产管理权,和与土地相关的其他权利。这样,共产党就几乎掌握了社会主义国家的所有权力。简单地说,在社会主义国家,权力结构呈金字塔形,共产党的最主要领导或最主要领导集体,掌握者党政军大权,处于金字塔尖,以逐渐分叉的方式向下辐射,党的组织也随之向下辐射。也就是说,权力来自上面,下面的掌权者,只对上面付予他(她)权力的人负责,不对民众负责。这种权力结构,一直延伸到企业内部,或者说,企业内部的权力,是社会权利的延伸。 马克思主义的宗教观,排除了宗教对共产党执政的绝大部分影响,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学说,排除了其他党派与共产党竞争执政地位的可能性,也排除了民主监督的可能性。所以,社会主义就是无宗教影响,无党派竞争,无民主监督的党派治理国家模型,我们将其成为纯一党治国模型。纯一党治国模型的展开,对研究党派利益与民众利益之间的冲突非常重要。 一般情况下,智商特别高,能够理解尖端知识的人,罗辑思维能力都特别强,他们很容易被各种客观规律所吸引,甚至不能自拔,他们不会把有限的时间浪费到溜须拍马上,也不屑于为了权力溜须拍马;智商不太高,但损人利己性很弱的人或不自私的人,也不会为了权力溜须拍马;智商不太高,但损人利己性很强的人或自私的人,物欲都很强,他们得到权力的欲望最强。为了得到权力,只要认为收获大于付出,他们就会不惜用尽各种手段,忍常人所不能忍。也可以说,为了权力,他们会表现出高情商。于是,随着时间推移,掌权者中自私的人越来越多,他们常常为了相同的目的结为统一的整体,使他们的斗争能力倍增。由于社会制度没有对官员的奖励机制,使得好官员一盘散沙,以至于自私的官员竟然成了主流。当然了,自私的官员之间,也存在着利益冲突,尤其是到了后期,他们之间的冲突会白热化的,不过,他们前期是以联合为主的,很少出现利益冲突。一般情况下,自私程度强的官员提拔的官员,比自私程度弱的官员提拔的官员更加没有道德底线,所以,随着时间的推移,官员的道德水平逐渐下降。大量符合条件的自私的人挤进官僚体制内,与体制外自私的人遥相呼应,即使出现再多损害民众利益的事,也就都不足为怪了。 自私的人之所以用尽阿谀奉承、行贿,甚至色诱等手段获取权力,并不断向权力顶峰攀登,是为了享受收权力带来的好处。所以,在体制内,上级官员希望下级官员献媚他们并向他们纳贡。于是,下级官员在上级官员面前,满脸谄媚成了常态,下级官员还不得不竞争性地向上级官员进贡。这些经济负担,最终都要压在劳动者身上,使劳动者的负担越来越重,越来越无法承受。不仅如此,自私的官员为了自身的安全,还联合起来,打击、排挤,甚至陷害不同流合污的官员,使原本不自私的官员也只能随波逐流,以求自保。最终,几近整个官场都被自私的官员统治。自私的人掌权之后,还会打压有能力的人,以免影响他们的升迁之路。这使得大量的人才被埋没,有的被迫到国外发展。 由此可见,这种社会制度,不但是一种人剥削人的社会制度,还是自私淘汰非自私,高情商淘汰高智商的社会制度。从长期来看,如果这种社会制度延续下去,不但会使广大民众越来越穷,还会使人的素质越来越低下。所以,这种社会制度是难以持久的,否则,整个国家都面临着被淘汰的风险。 再说社会主义公有制,按照社会主义理论,社会主义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在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下,企业的负责人由共产党的官员来任命,而共产党的官员却不是企业所有者,企业负责人当然也不是企业所有者。有人会说,在社会主义国家,每个人都是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所有者。那么,社会主义国家的每个人都有股权证书吗?能按股权份额行使投票权,来决定企业领导者吗?能按股权份额分到股息吗?能自行处置自己那份股权吗?实际上,都不能,那就不是全民所有制。假如都能,那也不是全民所有制,而是私有制了,因为一定会有一些人陆续卖掉股权,也一定会有另一些人逐渐买入股权使股权不均等的。所以,实际上,不存在全民所有制,甚至在社会主义制度下,都不能说存在公有制,只存在国有制。这就是后来某些社会主义国家不再提全民所有制的原因之一。同样,集体所有制也只不过是国有制的一种形式而已。可见,国有企业不过是所有权不属于任何人的企业,因而,没有任何人既有权力,又有动力使其保值增值。所以,这种企业的生产经营必然存在着极大的浪费,人才也得不到应有的重视,甚至被打压,人们只想着如何从企业得到好处。结果是,谁向企业负责人低头,谁得到的利益就多。这一点,正是人才所不具备的。因此,在所谓的公有制下,根本无法实现按劳分配,而是按须分配,溜须拍马的须。这样的企业必然走向崩溃。所以社会主义国家要么搞改革开放,引入私有制,要么因国家濒临破产而转变为资本主义国家,只有少数没有做出改变的小的社会主义国家靠救济生存。可见,靠所谓的公有制来发展经济是行不通的。 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开放,就是“对内改革,对外开放”。所谓对内改革,就是在农业方面把土地承包给农民;在工业、商业和服务业方面允许私有制企业存在,允许把国有企业卖掉,或改造成国家和个人(或私有制企业)共同持股的股份制企业。所以,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就是引入私有制。所谓对外开放,主要是指向资本主义国家敞开国门,把资本主义国家的资金和技术引入国内,把国内的资源和廉价劳动力生产的商品销往国外。 引入私有制后,在私有制企业竞争下,国有企业的劣势更加暴露无异,这使它们加速向破产边缘滑落。因此,社会主义国家不得不把绝大多数国有企业直接卖掉,或改造成国家和个人共同持股的股份制企业。这种企业通常被称为混合所有制企业,我们将其简称为混合企业。混合企业包括非国家控股的混合企业和国家控股的混合企业。非国家控股的混合企业和完全私有的股份制企业没有太大差别;国家控股的混合企业,好于纯国有企业,但仍然与纯国有企业有类似的弊病。为了维护社会主义的面子,领导者们不得不把一些所谓的关系到国计民生的行业中的国有企业,和国家控股的混合企业,变为垄断企业和半垄断企业。这一举动,使社会主义国家得到了垄断利润,也可以把它看成国家向民众征收的间接税。一个本来是该倒闭的企业,通过垄断经营的办法使他活了下来,甚至还盈利,那么,使它活下来甚至还盈利的钱,必然是从其他行业的劳动者和企业所有者手中挤压出来的。这些垄断和半垄断行业的存在,也使社会主义国家非垄断行业的企业,在国际竞争中的强势程度减弱,要想弥补这个相对减弱,必须经一步挤压这些行业劳动者的收入。由此可见,社会主义垄断和半垄断行业的存在,使所在国非垄断行业的劳动力收入占比进一步下降,结果消费更不足以支撑生产,所以更加需要依赖出口。社会主义的行业垄断和半垄断,不但不会使这些行业本身效率提高,相反,由于没有了竞争压力,使这些行业的效率会进一步下降,结果是这些行业只能像肿瘤一样,进一步吸收非垄断行业的养分。一旦进口国大幅度增加关税,或限制进口,社会主义国家的企业就会承压,甚至出现倒闭潮。光是社会主义垄断和半垄断行业的存在,就使马克思主义的按劳分配原则根本无法实现。况且,裁判员下场当运动员于理不容,所以,国有企业和国家控股的股份制企业根本就不应该存在。 不仅如此,由于官员的损人利己性行为没有民主监督的制约,直接主管民众事物的官员,就利用职务之便把手伸向了民众的腰包,直接主管企业事物的官员,就利用职务之便把手伸向了企业的腰包。这种勒索,随着官员竞争官位激烈程度的逐渐加剧,而越演越烈,使企业的处境日益艰难,甚至破产倒闭。更有甚者,竟然直接出手抢夺私有制企业。可见,没有民主选举和民主监督,没有一整套保护私有企业的社会机制,私有企业是很难在社会主义制度下长期健康生存下去的。 同样,社会主义的农村集体所有制,也使农业生产效率低下,使农民普遍贫穷。通过农村集体所有制改革,把土地承包给农民以后,农业生产效率就有了大幅度提高,使多数农民家庭都有了余粮余钱。这一点,在当时社会主义国家的报纸杂志上,随处可见的农民有了余粮余钱后充满喜悦笑容的照片,就可以证明。然而,好景不长,农民又很快贫穷了。那么,后来农民又是怎么变穷的呢?关于土地私有化这个涉及到农业深层次改革的问题,我们不做讨论。表面原因就是农业生产成本连年以较高幅度上涨,而粮食价格却以较低幅度上涨,甚至下跌。实际上,国家只要杜绝经营农业生产资料的企业与政府相关部门勾结,来垄断农业生产资料的经营权,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就不会涨幅过高。至于粮食价格涨幅过低,甚至下跌,原因就更明显了。每个国家可耕种的土地是有限的,人口数量基本上每年都有所增长,在这个前提下,国家只要不允许在不标识的前提下,销售转基因粮食,只要不进口或少进口粮食,粮价就会随着其他商品价格的上涨而上涨,甚至涨幅更高,这样,农民的收入就会随着物价上涨而增加,甚至增加的更多。更好地办法,是增加农业进口关税至某一合适水平,这样既能增加政府收入,也能使农民收入不降低,甚至反而增加。而且,这样做在国际上也能说得过去,因为农业出口大国都对农业进行了高额补贴。再不行,国家还可以通过收储粮食,防止粮食价格过低。我要说的是,几乎所有国家的粮食价格,都在政府的掌控之下,社会主义国家国家更是如此。搞改革开放的的社会主义国家,之所以让粮食价格保持较低的涨幅,甚至下跌,其目的是降低农民收入,让农民不得不去城里工作,使工人的数量增加,工人的工资下降,以压低企业的用工成本,使工业产品在国际上具有更强的竞争力,从而为政府赚取更多外汇。也就是说,工人和农民的利益同时成了牺牲品。这与马克思主义的“按劳分配”原则相违背。出现这种情况,就是因为农民和工人手里没有选举权和监督权,无法保护自己的利益。或者说,出现这种情况,就是因为没有实现“人民民主”。 在城市化的过程中,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府,总是利用其手中的土地垄断权,将土地使用权以尽可能高的价格出售给房地产开发商,并且使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价格逐年递增,因此,住房的价格也逐年递增。这样,就引起了包括官员在内的富人纷纷囤积房产,也引起了房地产开发商无节制地建房。其最终结果是,一方面,房地产严重过剩;另一方面,普通家庭为了购买一套住房,往往要掏空家庭成员的全部积蓄,甚至还要背负很长时间的贷款。当住房持有者发现住房严重过剩,发现即使首付和利率一降再降,普通家庭也买不起房或不愿意再买房时,就纷纷开始抛售手中持有的房产。随着住房价格的下跌,杠杆率高的房地产企业就因资不抵债而率先倒闭,于是就拉开了房地产企业倒闭的序幕。当然也有房地产企业发现苗头不对,提前撤出房地产行业,甚至有直接撤到国外的。炒高土地使用权价格,一方面使企业的用地和用工成本增加,另一方面使民众的消费能力不断萎缩。所以,炒房地产对非房地产企业的杀伤力是巨大的。炒房地产不但使许多房地产企业倒闭或撤走,也会使许多非房地产行业的企业倒闭或撤走。企业倒闭或撤走,会使失业率上升,失业率上升又会使消费能力进一步萎缩,消费能力进一步萎缩,会使企业加速倒闭或撤走,形成恶性循环,于是就形成了企业倒闭潮和撤走潮。所以,炒房地产,一方面夺走了许多民众一生的积蓄,另一方面又夺走了许多民众的工作机会。随着消费水平的快速下降,房地产价格快速下跌。当房产价格下降到一定程度后,房产断供潮就会出现,再加上企业倒闭的影响,银行系统就会遭受重大打击,系统性经济危机也就在所难免了。 社会主义国家土地国有的社会实践说明,土地资源被国家垄断,不但影响土地资源的市场定价,也影响劳动力资源和其他资源的市场定价。也说明,如果民众没有选举权和监督权,就只能被剥削,即使被《共产党宣言》宣称为没有任何与人民大众利益不同利益的共产党掌权也不例外。 由于马克思和恩格斯忽略了人的利己性,导致按照马克思主义所创立的政权走向了集权制或极权制;导致按照马克思主义所创立的公有制企业没有生命力,不得不转而走向私有制加社会主义垄断制。在这种体制下,官员对私有制企业竞争性地盘剥,垄断和半垄断的国有企业和国家控股的股份制企业,对私有制企业的挤压,使能让国家兴旺发达的社会造血细胞——私有制企业难以生存。结果是,社会主义国家既没能实现人民民主,也没能实现按劳分配。倒是使自私的人淘汰了不自私的人,使不太聪明的人,淘汰了非常聪明的人。当然,实现共产主义这个终极目标就更无从谈起了,因为按需分配和人的利己性格格不入。但马克思主义并不是一无是处,他是针对在资本主义国家内劳动者没有足够的话语权,以及劳动者被剥削等弊病而生的,当初社会主义国家如雨后春笋班的建立,使资本主义国家不得不重视劳动者的诉求,不得不缩短劳动者的劳动时间,提高劳动者的收入,不得不改善劳动者的劳动条件,不得不消除严重的垄断,降低经济危机发生的频率和严重程度。所以,如果马克思主义对社会主义国家来说,算是一场灾难,那么,对资本主义国家,由其是对资本主义国家的劳动者来说,却肯定是福音。更主要的是,马克思主义提出的人民民主和按劳分配,正是人类社会制度的发展方向。关于这个问题,我稍后会解释。 社会主义实践证实,现代国家要想有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和军事实力,甚至要想维持下去,都必须得搞好经济;要想搞经济就必须靠私有制企业;要想让私有制企业发展,土地必须私有化;要想让私有制发展,必须保护每个人的非损人利己权力,必须遏制所有人的损人利己性发挥作用;要想保护每个人的非损人利己性权力,遏制所有人的损人利己性行为,必须使每个人都有相同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社会主义国家的执政党,只有承认其有不同于人民大众利益的自身利益,并制度性地把自身利益与人民大众利益进行明确分割,只有真正放弃对立法、行政和司法官员的任免权,保留对社会制度的建议权,保留对社会运行情况的监督权,才可能真正实现马克思主义提出的“人民民主”,这一能使国家兴旺发达的政治目标;只有彻底放弃“以公有制发展经济”这一不切实际的幻想,才可能真正实现马克思主义提出的“按劳分配”,这一能使国家兴旺发达的分配目标。只有这样,社会主义国家的执政党,才能以引导国家实行“人民民主”之功,补集权之过,与人民达成妥协。只有承认制度的缺陷,才能正确地做到该惩罚的惩罚,能宽恕的宽恕,然后,丢掉沉重的历史包袱,面向未来。 资本主义国家实行了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分立,互相制约,并且实行了选举制,因此,比社会主义国家更适合私有企业发展。然而,资本主义国家实行的多党制,使其在消除了一党执政弊病的同时,却无法消除多党执政的弊病。首先,任何人都有利己性,所以,任何一个党派都会有党派的团体利益,党派的团体利益不可能和民众利益完全一致,党派只能兼顾民众利益以求当选。第二,一个有当选潜力的党派,一定会有大量的自私的人加入,并想方设法与党内主要领导拉关系,久而久之,党内主要领导周围就会以自私的人为主,假如说,党派的创立者都不是自私的人,那么,党内主要领导最终被自私的人取代也是大概率事件。因此,一般情况下,党派存在的时间越长,在其当选后的执政期,就越容易出现严重的腐败。可见,允许以党派的形式参选,常常等于从两群或两群以上自私的人中选择一群,来执掌国家政权。第三,党派领导者的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消耗在党争上,使他们花在治理国家上的时间必然很短,所以,党派领导者一定是擅长党争的人,但不一定是擅长治理国家的人。第四,允许党派参选,就等于在实际上剥夺了不善于党争者的被选举权,而醉心于研究治理国家的人,几乎都不善于党争,而且,不自私的人也几乎都不善于党争。所以,剥夺了不善于党争者的选举权,几乎等于消除了善于治理国家的人和不自私的人执掌国家政权的可能性。第五,更主要的是,党派赢得选举后,都会把重要位置换上该党的人,这就便于财团操控。 总之,允许党派参选,使当选者无法代表全体民众的利益;允许党派参选,常常等于专门选择自私而且不善于治理国家的人来执掌国家政权;允许党派参选,会剥夺多数人的被选举权;允许党派参选,几乎等于消除了善于治理国家的人和不自私的人执掌国家政权的可能性;允许党派参选,有利于某些大财团,有利于获胜党的主要人员;允许党派参选会造成市场不公平竞争,为经济危机埋下隐患,甚至会损害国家利益。 美国可以说是最成功的资本主义国家了,但是,他却有着相当荒唐,相当不公平的中央银行体制。众所周知,美国中央银行实际上是以全体美国人民的信誉设立的,所以流通中的基础货币也应该归美国全体人民使用,由美国财政部代持,由美国中央银行操盘。当需要货币宽松时,可以把钱借给各商业银行,由商业银行贷出,或者把钱分给全体美国人民,由人民花掉,或者把钱用于增加联邦政府支出就可以了;当需要货币紧缩时,收回商业银行所欠的到期债务后,减少重新借给商业银行的货币数量,或不再重新借给商业银行货币,或者把新税收锁在中央银行不花就可以了。这样,发行货币的全部利息收入,扣除全部成本后,就都属于全体美国人民所有了。只要向全社会公开美国财政部和美国中央银行的的账目,这一点是完全能做到的。而实际上,美国的中央银行——美联储以美国人民的信誉发行的货币,却成了美国联邦政府的债务,美国人民每年要为此付出巨额的利息,而这些利息却成了美联储私人股东的收入。我们知道,美联储是依据美国国会表决通过,美国总统批准的1913年《联邦储备法案》设立的,而且,美国联邦法院有权推翻该法案。美联储的设立,说明当时美国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均在大财团的操控之下,失去了应有的作用,也证实,允许党派参选确实存在着弊端。美联储的股东们,已经严重侵害了美国人民的非损人利己权力,美国中央银行——美联储的结构,是美国联邦政府巨额债务的最主要成因。照此下去,终将会引起美国联邦政府债务违约和美元崩溃。如果美联储的股东们,不在美国联邦政府债务违约及美元崩溃之前,把美国央行的运营权力交换给美国人民,或将招致清算,以至于以前所得都不保,甚至,某些人还会因此丢掉性命。 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的一个共同弊病是,没有处理好公职人员的利益和工作效率问题。公职人员也是人,也有非损人利己性和损人利己性。所以,不但应该抑制他们的损人利己行为,更应该利用他们的非损人利己性更好地为全社会服务。公职人员工作得好坏,关系到能否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关系到能否为民众创造良好的生存环境。他们在间接为社会创造效益,所以,应该建立民主评价机制,来评价他们的劳动价值,使他们像企业工作人员一样实行按劳分配,使对社会贡献最大的公职人员收入,比肩挣钱最多的企业CEO或尖端科技人才,使对社会贡献最小的公职人员收入,与挣钱最少的企业劳动者相当。计算机和互联网的出现,使人类很容易就能做到这一点。而在所有国家的社会实践中,都存在着企业所有者行贿甚至色诱公职人员的情况,却很少有对干得好的公职人员奖励的情况,这等于某些企业主奖励了公职人员的损人利己性,而社会制度却使公职人员的非损人利己性无法发挥作用。这是很荒唐的,而且是对社会危害极大的。 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社会实践均证实,人的损人利己性表现出来的结果是只对自己有利,或者是只对包括自己在内的极少数人有利,对被其直接损害的人,乃至对整个社会来说,都是有害的行为,所以必须受到抑制,谁来抑制每个人的损人利己行为?当然是受害者或潜在受害者来抑制最可靠,这就需要所有人都有相同的抑制他人损人利己行为的权力。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社会实践均证实,每个人的非损人利己性表现出来的结果,都是对自己、家人和一些相关的人,甚至是对全社会都有利的行为,所以,人的非损人利己性权力必须得到保护。保护人的非损人利己权力就是资本主义国家所提倡的保护人权和自由。谁来保护每个人的非损人利己权力?答案是只有自己最可靠。所以,每个人都必须有相同的保护自己非损人利己权力的权力。每个人所具有的相同的抑制他人损人利己行为的权力,和保护自己非损人利己权力的权力,就是每个人的公民权利,具体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等权力。大家各自利用手中的公民权力,来直接或间接决定社会规则或社会规则执行者的过程,以及直接或间接监督社会规则执行情况的过程就是民主。如果所制定的规则能够完全抑制任何人的损人利己行为,完全保护所有人的非损人利己权力,就能使人的损人利己性对整个社会的危害完全消除,也就消除了剥削,实现了按劳分配。这会使人的非损人利己性发挥最大的作用,使经济和科技快速发展,使人类有充足的时间做自己想做的事。人类的劳动能力首先是智利,其次是体力。所以,实现按劳分配以后,自私的人再也不能占据主导地位,而是智商高且体力好的人占据主导地位。因而,如果实现了按劳分配,人类不但会越来越富裕,从长期效果来看,还会使人类道德水平越来越高,越来越聪明。如果一个国家实行了按劳分配,其他国家的人民见到按劳分配的好处,就会纷纷起来争取,整个世界都实现按劳分配就为期不远了。如果整个世界都实现了按劳分配,人与人之间就几乎没有了利益冲突,也就没有了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分别,也就没有统治者为了利益发动战争的可能性,世界各国的贸易往来会不断加深,甚至世界会因此变成一个统一的整体。可见,马克思主义虽然因忽略了人的利己性而遭到了失败,但它提出的人民民主和按劳分配,却是人类社会未来一段时间不得不努力争取实现的目标。有人会问,如果把按劳分配作为目标,那还会有社会保障吗?当然会有,因为社会保障是创造良好生产环境和良好生存环境必须付出的代价。还有人会问,如果把按劳分配作为目标,投资者还会有收益吗?当然会有,因为资本本身就是劳动力创造的价值,只不过没用于消费,而是用于生产,自由市场自然会对这种放弃消费的行为给予补偿的。至于补偿多少,是由资本的稀缺程度来确定的,具体到每个投资者,就要看其投资能力了。那么,实行怎样的民主制度,才能近乎完全抑制人的损人利己行为,使人的非损人利己性充分发挥作用,从而实现按劳分配呢?这就是我写这篇文章主要探讨的问题。 如果,两个人之间,从未出现一个人侵害另一个人非损人利己权力这种情况,我们就可以认为,这两个人之间,处于互不侵犯的平衡状态。如果,其中一个人的非损人利己权力,受到了另一个人的侵害,那么,被侵害者就会对侵害者产生反击的动机,不管有没有反击的行为,我们都可以认为,两者之间互不侵犯的平衡状态被打破。 如果,一个国家很少出现一个人侵害另一个人非损人利己权力这种情况,并且一旦出现,都会得到公正解决,那么,我们就可以认为,这个国家人和人之间,处于互不侵犯的平衡状态。如果,一个国家时常出现一个人侵害另一个人非损人利己权力这种情况,并且出现后,一般都得不到公正解决,我们就可以认为,这个国家人和人之间互不侵犯的平衡状态被打破。 如果在一个国家中的两个群体,其中任意一个群体,都未侵犯另一个群体中每个人的非损人利己权力,那么,我们就可以认为,这两个群体之间处于互不侵犯的平衡状态。如果,在一个国家中的两个群体,其中一个群体中的绝大多数人的非损人利己权力,被另一个群体所侵害,那么,我们就可以认为,这两个群体之间互不侵犯的平衡状态被打破。 如果在一个国家中,任何一个群体,都未侵犯其他所有群体中的所有个体的非损人利己权力,那么,我们就可以认为,在这个国家中,所有群体都处于互不侵犯的平衡状态。所谓任何任何一个群体,都未侵犯其他所有群体中的所有个体的非损人利己权力,就是指,当把一个企业看成一个群体时,任何一个企业,都未侵犯其他所有企业中所有个体的非损人利己权力;当把一个行业看成一个群体时,任何一个行业,都未侵犯其他所有行业中的任何一个个体的非损人利己权力;当把所有企业所有者看成一个群体,把所有劳动者看成一个群体时,企业所有者群体,没有侵犯劳动者群体中任何一个个体的非损人利己权力,劳动者群体也未侵犯企业所有者群体中任何一个个体的非损人利己权力。 在一个近代或现代国家中,存在着全体国民中,任意两个个体之间的平衡关系;存在着无数个企业中,任意两个企业之间的平衡关系;存在着若干个行业中,任意两个行业之间的平衡关系;存在着企业所有者群体和劳动者群体之间的平衡关系。如果,在一个国家中,人和人之间互不侵犯的平衡关系被打破,弱势方轻则人权不全,自由受损,重则完全没有人权可自由,甚至人身安全受损;从经济后果来看,轻则贫富悬殊,重则出现经济危机;从政治后果来看,轻则暴力事件增加,重则出现内战,威胁政局稳定。其根本解决办法只有使每个人都有相同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等权力,来保护所有人的非损人利己权力,抑制每个人的损人利己行为一种。如果在一个国家,企业和企业之间的平衡关系被打破,则会出现权力依赖性垄断企业,其经济后果是,轻则出现经济失衡,重则出现经济危机。如果在一个国家,行业之间的平衡关系被打破,就会出现权力依赖性垄断行业,其经济后果是,轻则出现经济失衡,重则出现经济危机。如果在一个国家,企业所有者群体和劳动者全体之间的平衡关系被打破,常见的情况是企业所有者群体侵犯了劳动者群体的利益,这会使整个社会的总消费能力不足以支撑总生产能力,结果是引发经济危机;少见的情况是,劳动者群体侵犯了所有者群体的利益,这会使企业倒闭或撤走引发经济萧条和社会危机。所以,一个国家,就是一个以经济为基础的统一体,重点是维护其中的平衡关系,只有这样,才能使这个统一体长期存在下去。无论是以资产阶级为主导的政治体制,还是以无产阶级为主导的政治体制,都不适合经济发展所需,从长期来看,都会使经济出问题,都只能通过政治体制改革或重建,使上述关系维持平衡一条路。 如果在一个国家中,所有个体之间都处于互不侵犯的平衡状态,所有企业之间都处于互不侵犯的平衡状态,所有行业之间都处于互不侵犯的平衡状态,企业所有者群体和劳动者群体之间也处于互不侵犯的平衡状态,那么,这个国家就是一个处于完全平衡状态的国家。在一个处于完全平衡状态的国家,社会总的消费能力,等于总的生产能力。这时,市场给出的每个劳动者的工资,就约等于每个劳动者的劳动力价值。这样就实行了按劳分配。如果出现了重大技术革新,比如,自动化的重大进步,工业机器人的广泛应用等,主动权往往被企业所有者掌握,使企业所有者收入增加的比率,远远高于劳动者收入增加的比率,结果使总的生产能力,大于总的消费能力,这就打破了完全平衡状态,就会出现生产过剩的危机,使大量企业倒闭,失业率增加。而重大技术革新都是劳动者和资本相结合完成的,而且与知识的传播和社会氛围等因素有关,好处主要由企业所有者们拥有显然是不公平的,而且是经济规律所不允许的。这种失衡状态,通常会引发劳动者罢工和示威游行,甚至还会引发暴力。政府通常采取的办法有:通过降息的办法来减少企业倒闭数量,减少失业率;通过政府负债发放消费券的办法,来减少企业倒闭数量,减少失业率;通过政府负债,搞基础设施建设,增加短期就业机会;采用使本币贬值和增加关税的办法,与其他国家争夺就业机会;采用发动战争的办法,以缓解国内矛盾,增加就业机会,等等。这些都只是缓解危机的办法,最终要等待市场机制自发地进行缓慢调整,才能使经济恢复一定程度的活力,而且常常会使经济留下严重的“后遗症”。其实我们可以通过选举,使国会能够代表每个人及每个团体的利益,并通过设立研究各团体平衡问题的研究院,来辅助解决各团体的平衡问题。这样,如果一旦要出现上述情况,企业所有者代表和劳动者代表,就可以根据团体利益平衡问题研究院的研究结果进行磋商,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劳动者收入高低和劳动时间长短,使社会总的消费能力与总的生产能力达到新的平衡状态,经济危机就消除了。能够维持人与人之间处于互不侵犯的平衡状态,能够维持各团体之间处于互不侵犯的平衡状态,从而实现按劳分配的社会制度,就是平衡式民主制度。 平衡式民主也可以采取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分立的方式设立,掌管立法的议会,也可以采取两院制。平衡式民主的议会两院,一个是代表全体国民的议院,我们暂且称之为国民议院;一个是平衡复杂团体利益关系的议院,我们暂且称之为团体议院。国民议院由全体国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代表全体国民行使表决权。这个议院,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可以抑制任何人的损人利己行为,保护所有人的非损人利己权力,从而使人与人之间处于互不侵犯的平衡状态;可以保障企业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使企业与企业之间处于互不侵犯的平衡状态;还能对团体议院提出的议案进行表决。团体议院由各利益团体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代表各利益团体维护其利益,以保持各团体利益的平衡,避免经济危机发生。比如,劳动者选出的代表和企业所有者选出的代表,可以就劳动者收入高低和劳动时间长短问题进行谈判,达成相应的共识,形成相应的法律法规,从而使社会总消费能力与总生产能力相适应,以避免经济危机发生。再如,各行业之间也存在着平衡关系,这种平衡关系被打破,也会使经济出问题,所以,各行业在团体议院也要有代表,以防法律法规影响各行业之间的利益平衡。平衡式民主制度的国会两院首脑、司法首脑和行政首脑,均由全体国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不允许党派以团体的名义参选国民议院的议员,也不允许党派领导们以团体的力量参选国会两院首脑、司法首脑和行政首脑。平衡式民主制度应该设立网上民主评价机制,以便给公职人员支付相应的薪水。此外平衡式民主制度应该设立网上弹劾机制,使任何一个国民都可以对任何一个立法、司法和行政官员发起弹劾,并设定合适的弹劾成功率;也使任何一个国民都可以发起推翻某个法案的动议,并设定合适的成功率。 说到这里,有人不禁会问,没有两个或多个党派来维护民主制度,还会有民主吗?我要告诉大家,读过美国历史的人都知道,在美国独立战争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实行的就是没有党派的民主。在很多人的心目中,民主是党派领导人民争取来的,也是党派在维护着民主制度。这是一种错误的观念,能否真正实现民主,首先要看民众的民主意愿是否强烈,其次,才是党派和的领袖的民主意愿是否强烈。我承认,有些党派确实是主张民主的人组建的,这种党派在组建之初民主意愿确实非常强烈。但是,每个人都有利己性,这种党派一旦掌握了国家政权,自私的人就会蜂拥而至,想尽一切办法,利用党派主要领导们的利己性,加入该党,并获取权力,绝大多数真心维护民主的人,在党争中是斗不过自私的人的。所以,如果民众的民主意愿弱到一定程度,即使由民主人士创立的党派执政,也会走向腐败,甚至走向专制。中国的同盟会——国民党就是由民主人士创立的党派,该党建立了中华民国。由于当时民众的民主意愿太弱,以至于,许多人为了一点儿蝇头小利,竟然肯出卖选票,这使得当时的中华民国几乎没有真正实现过民主。由于大量的自私的人混进党内,使当时的国民党在执政的过程中逐渐逐渐走向了腐败乃至专制,这就是当时中华民国失败的内因。至于后来的台湾,由于有了蒋经国先生这个民主意愿特别强烈的元首和执政党党魁,更由于当时台湾民众的民主意愿已经足够强烈,这才使其民主制度得以成功。 虽然,党派的最终结局几乎都是走向腐败,但是,如果一个党派认可平衡式民主制度的可行性,承认党派都有自身利益,并且,愿意在把该党利益与民众利益进行制度性分割的前提下,引导国家走上平衡式民主之路,在征得国民同意后,它仍然能够担负起引导国家走上平衡式民主之路的重任。因为,承认任何党派都有自身利益,并且愿意把该党利益与民众利益进行明确分割作为前提,来引导国家走向平衡式民主之路,这就相当于全体国民雇佣该党引导国家走上平衡式民主之路。这样就能够避免该党所有人的损人利己性对国家的损害,利用该党所有人的非损人利己性对整个国家的有益作用。如果这样,这个党派或许最终成为国家的象征性党派,其地位类似于君主立宪制国家的王室。如果,在一个国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党派认可平衡式民主制度的可行性,承认所有党派都有自身利益,并且都有引导国家走上平衡式民主之路的意愿,那么,它们可以通过竞选的方式争夺引导权,来引导国家走上平衡式民主之路。通过党派引导的方式走上平衡式民主制度之路,有可能是某些国民民主意识不够强烈的国家走上真正民主之路的捷径。 如果某个国家真正走上了平衡式民主之路,那么,它的货币,一定会成为世界储备货币之一,使这个国家的人民得到储备货币“铸币税”。如果,许多国家在美国央行体制改革之前,走上了平衡式民主之路,或者某个大国在美国央行体制改革之前,走上了平衡式民主之路,那么,美元就会崩溃,美债危机就会爆发,美国将不得不改革其央行体制。 如果,以前人类所经历的大灾难,都是上苍对人类的惩罚,倘若人类能够通过社会制度改革,抑制每个人的损人利己性,保护所有人的非损人利己性,自行淘汰那些无可救药的基因,使优秀的基因发扬光大,上苍必然不会再对人类降下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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