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所有從事哲學社會科學教學和研究的人士組成一個學術界。這個學術界是一個從事同類工作的群體。所有從事教學和研究的個體都在一定程度上為這個學術界的繁榮做貢獻。這個群體據說有一百萬人之多。那麼,現在有一個問題來了。 如果有一個個體研究者創建了一個理論,這個學術界是否有義務去積極地發現這個理論,考核和評估這個理論,且如果這個理論的確成立,並且為哲學社會科學的研究和教學做出獨特貢獻,這個學術界是否有義務去承認這個理論貢獻,並積極推廣這個理論? 回答有兩個: 第一,有義務去積極發現和承認這個理論,並盡一切可能推廣這個理論,以繁榮哲學社會科學。而且其意義還不止這些。承認和推廣這個理論也是肯定中國學術界為世界做出的貢獻,有助於提高中華民族在世界文明史上的地位,有助於提升中國學術界的自信心。 第二,沒有這個義務去承認和推廣某人自稱發明的理論。理由很簡單,搞哲學社會科學的研究都是個人的事。他個人成功與否跟其他人無關。學術界內每個研究者都只做自己本份內的事,承認和推廣新理論不是他們份內的事。是否繁榮哲學社會科學都是研究者個人的事,不是這個群體的事。學術界沒有義務去承認和推廣個體創造的理論。 還有人認為,在這個世界上只有猶太人能創造理論,中國人不可能創造理論。所以,中國學術界永遠不會遇到以上所寫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