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在河南省第二监狱 一、身陷囹圄 “你不要害怕,因为我与你同在;不要惊惶,因为我是你的神。我必坚固你,我必帮助你,我必用我公义的右手扶持你。”(《以赛亚书》41:10) 1960年10月18日,礼拜二,是我“入狱”的大日子。 当天和我一同走进河南省第二监狱大门的“劳教”分子,有二十人左右。他们来自新乡地区的不同县市。我看到其中有几个人是被五花大绑,捆着押进来的;我却连手铐都没戴,对比之下,我深感庆幸,是天父的手保护着我。 当时,“劳动教养”是最高行政处分,而“劳动改造”则是刑事处分。但“劳改”犯人刑满释放后可以重获自由,而“劳教”分子何时恢复自由则没有明确的时间规定[1]。 管教干部告诉我们,何时“改造”好了,何时“解除教养”。但这个“何时”,是无人知道的未知数。 我去的“新乡市劳教大队”,设在河南省第二监狱里面,因此我是“入狱”劳教。这座监狱对外另有一个名称,叫“新乡柴油机厂”,据说生产的柴油机还远销国外。 那一天是个阴转晴的日子。我从汲县看守所被带到“新乡劳教大队”时,正值午饭时间,每个劳教分子领到一个“杠子馍”。过去的三个星期,我每天只能喝上两顿红高粱熬制的“糊涂”,那种红高粱是喂牲口的传统饲料。来到新乡这一劳教大队,我看见一个长方形的白面大馒头,十分惊讶,难怪关在汲县看守所时,就听人说,只要转入大狱,吃的就会好多了。(上图:我在监狱中时照片) 新到的“劳教”分子一律编入“集训队”,首先要学习“遵纪守法”。 一周后,大多数劳教分子被分配到劳改柴油机厂所属的各车间劳动。根据被送劳教前在外面的工作性质,我被分配到厂卫生所;其中有干部医务人员、犯人医务人员以及劳教医务人员。虽然大家在一起上班,但是吃饭、睡觉和使用的厕所却是完全分开的。厂卫生所的服务对象,限于柴油机厂职工、干部、家属,以及刑满释放后留厂的就业人员。 除了“新乡柴油机厂”以外,河南省第二监狱有一个单独的大院,是一千多劳改犯人的生活区。大门口24小时都有荷枪实弹的警卫站岗,犯人进出,必须在距警卫5米处立正报告,警卫准许后才可移步。岗哨旁边是“监管室”,内有24小时值班的管教科人员。大狱围墙有三人高,都安装了高压电网,大墙四角岗楼都有武装警卫值勤,真是壁垒森严,铜墙铁壁。 “病号房”设在劳改犯人的生活区大院,有20来个“炕铺”。犯人及劳教人员看病或取药,均要到“病号房”办理。劳改犯人中,居然还有“少年犯”,他们均在监狱的剧团学艺。 我所在的“劳教大队”有100多人,均来自河南的县市,由一位转业军人担任劳教大队队长,负责监管。我们不是刑事犯,所以生活区的情况稍微宽松一些。 劳教大队的生活区大院不设门卫,但24小时都有“劳教人员”值班,“劳改犯人”不准进入。生活区里面有和我一样的“右派”,还有“坏分子”、流窜犯、大学生、国民党军官、留过洋或在延安工作过的知识分子,甚至还有身着呢子军服的前解放军团级干部。最叫人想不到的是,劳教大队还有在这座“河南省第二监狱”曾经管教过犯人的干部,他们如今出了问题,也成了被管制的劳教分子!正所谓“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扛;……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晚上,100多号“劳教”分子挤在用竹子搭成的竹排床上,上下共三层。每人睡觉的空间大约只有40厘米宽,我们必须侧着身体,彼此头脚一颠一倒地挤在一起,头的两侧是别人的脚。劳教人员的这些睡房,长约20米,只有一个出口,一旦着火,很难“死里逃生”。 我自从9月28日被铐进汲县看守所,就没有接触过生活用水。但在这个劳教大院,虽然没有澡堂,我却可以用室外的自来水清洗自己龌龊的身子,尤其重要的是,可以到伙房取用很烫的水,在室外杀灭衣裤缝里的虱子,那真似一种奢侈享受! 劳教大院虽然不设门卫,但夜间如厕,必须两人才能成行。从劳改大院去厕所,只有一个出口,有值班的劳教分子看门。因此,每晚都能听到不同角落传来“谁解手?”的喊叫声,此起彼落,不绝于耳。 9点熄灯之前,“劳教”们经常扎堆聊天,最多的话题是各人在外面吃过的各种美味,堪称“精神会餐”。讲者津津有味,听者越听越饿,大家一起过过干瘾,聊胜于无。偶尔,大院里也会放映电影。对有病的人,伙房也供应“病号饭”,就是煮面条,这是革命的人道主义。每有重病号,则用板车拉到市人民医院就诊。 “劳教”人员使用的厕所设在劳教大院之外。透过电网,晚上可以遥望围墙外京广线夜车南来北往,灯光闪烁;还能听见车轮滚滚的隆隆声,以及划破夜空的汽笛声。每当南行的夜车驶过,都必勾起我对亲人的无穷思念,但我不知还要等到何年何月,才有可能坐上这火车去看望我的母亲及弟弟妹妹们。我向主说:“主啊!全国的‘右派分子’已经开始‘摘帽’,我却被困在这个地方。”对我来说,这个不知终点在哪里的苦难“旅程”,还只是刚刚起步。可是每逢我心中这样埋怨,我耳朵里就常常响起赞美诗:“全路程我救主领我,舍此外我复何求?”还有“神未曾应许,天色常兰,人生的道路花香常漫”。天上的父神用赞美诗来提醒我并安慰我,“虽我边赞美边流泪,甘甜比前更加添”。 二、“反动标语” “世人若恨你们,你们知道恨你们以先,已经恨我了。”(《约翰福音》15:18) “求你不容大水漫过我,不容深渊吞灭我,不容坑坎在我以上合口。”(《诗篇》69:15) 在给狱内犯人看病的过程中,我认识了一位年逾七旬的老人。他姓何,来自上海,是这劳改柴油机厂工艺科的犯人工程师。真没有想到,他也是基督徒,并且参加过上海虹口灵粮堂的聚会。 他向我坦言,他是一个多年的吸毒犯,被判刑七年;两三年前,和其他在上海提篮桥监狱的犯人,一起转到河南省第二监狱。他说“这是神的管教”,自己是“罪有应得”。 何老弟兄抗战前毕业于上海同济大学;通晓德文,而且对书法、赋诗填词等都很有造诣。除他以外,我又认识了另外三个上海藉的犯人。狱规鼓励犯人及劳教分子要“互相监督,立功赎罪”,并且“严禁拉拢”。我却没有料到,我与何老弟兄等人的交往,竟被人密告。 1961年大年初一,是我在监狱过的第一个春节。突然间,劳改柴油机厂的厂长、书记、科长等一群领导干部前呼后拥,一早就来到狱内病号房,因为病号房外面墙上新贴的春联中竟然出现了“党国”二字。这幅春联是住在病号房里的病犯推举何老弟兄编写的。狱内出现国民党常用的“党国”这两个字,很自然地被怀疑为“反动标语”,这可是“不得了”的大事情! 劳改柴油机厂卫生所长是一个也姓李的干部,一向对我的基督徒背景怀有敌意。我和何老弟兄的来往关系被人举报后,这个飞扬跋扈、盛气凌人的所长便立即组织卫生所的“劳教”及“劳改犯人”,对我开展了一场又一场的“批斗会”,指控我与何老弟兄以及其他上海籍犯人正进行“反革命”串联,企图“越狱叛逃”,“投敌叛国”。 这个所长还把档案上有关我的家庭背景,以及我对耶稣基督的信仰,都告诉了批斗我的那些“劳教”及“劳改犯人”。每场既穷凶极恶又荒唐的“批斗会”,都使我陷入万分痛苦之中。 从大年初二开始,他们对我的批斗历时三周之久!每天从早到晚,我一直站在那些人声鼎沸的劳教和犯人面前,听他们对我狂喊乱叫;要打倒我的口号不绝于耳,还要我彻底交代具体的“叛逃计划”。 每次批斗,均由这个所长坐镇主持;有时还有管教科的人员。他们手里拿着一叠叠检举我的“证据”和“材料”,甚至带着手枪到场,令我觉得问题和情况都十分严重。 那个卫生所所长无所不用其极,还将两例病犯的死亡也归咎于我,说我除了与何老弟兄及别的上海籍犯人勾结,还蓄意破坏政府对犯人的“革命人道主义”政策,大有要把我置于死地而后快之势。在这个凶险的环境中,却有一位犯人医生不畏强暴,据理力争,为我辩护,使这一罪名至终也未能成立。 面对如此迫害,我能向何处申诉?我想到外面的“大右派”分子都已经分批“摘帽”,而我不但仍然身在“大狱”,还遭此重罪,我心中悲愤甚至感到绝望,并又暗萌自尽的念头。但无论生与死,我都是属于主的人,只有靠天父的力量来支撑自己。我想起主耶稣说的一句话,“我父把羊赐给我,他比万有都大”(《约翰福音》10:29)。我对主说:“我的主啊!我为什么还要怕呢?” 三、管教科长 又隔了半个多月,河南省第二监狱(新乡柴油机厂)管教科一位姓吴的副科长突然召集卫生所全体“劳教分子”及“劳改犯人”开会。他向大家宣布:我虽有严重的资产阶级思想,但“越狱”叛逃等都是没有的事。 他这么说,就是为我“平反”。此前那个卫生所长气势凶恶,摆出欲将我“整死”的样子,我还真以为他会把我由“劳教”改为“劳改”,再判徒刑。 但是感谢天父我主的保护,这一凶恶的计划并没有临到我。监狱里的犯人及劳教大院里的劳教分子如此之多,我岂能想到管教科的副科长会召开这样的会,为我昭雪冤屈。我心里默默地对我主说:“上帝若帮助我们,谁能敌挡我们呢?”(《罗马书》8:31) 1961年2月的一天,管教科的正职穆科长晚上突发腹痛,那个卫生所长立即把我叫去,因为穆科长不听他“立即送医院诊疗”的建议,反而要我去为他诊治。 我被带到穆科长的房间,他的住室异常整洁,无论是书本还是衣物,都摆放得井井有条,原来他是转业军人,曾在解放军部队服役多年。我心里首先求神赐我智慧,为他看病决不能出任何差错。当着那个卫生所长的面,我说我对穆科长的诊断印象是肠痉挛,而不是外科情况。 果然,穆科长服用了我开的药以后,一夜睡到天明。我和一位警卫一直守在他身边,见他“转危为安”,平安无事,终于放了心。“我力量的磐石,我的避难所,都在乎神”(《诗篇》62:7)。 我感谢天父聆听了我的呼求,且以厚恩待我。我虽然毕业于上海第一医学院,又在新乡专区医学院工作多年,但在我入“狱”前,早已脱离临床实践,只是一名病理学教师。如我一旦误诊,造成恶果,必将陷入那个居心叵测的卫生所长之手。但我的神保护了我,因为神主宰一切,超越万有。 四、饥肠辘辘 “他苦炼你,任你饥饿,……使你知道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耶和华口里所出的一切话。”(《申命记》8:3) 穆科长的肠痉挛治愈后不久,那个卫生所长停止了我在卫生所的医疗工作,命令我每天先挑大粪,然后去清扫干部使用的厕所。 这个劳改柴油机厂的厕所分为三个等级,分别由干部、刑满释放的就业人员,以及“劳教”和“劳改”犯人使用。我下午的劳动则是“开荒种地”。 我自忖愚不可及,因为向党交心而成为右派分子,还进了河南省第二监狱里的劳动教养队伍,但我对此“心领神会”,这“开荒种地”不过是那个卫生所长对我的惩罚性劳动而已。 1961年初春,新乡地区的气候依然寒冷。每天上午,挑完几个厕所的大粪,打扫完干部使用的厕所以后,我都会累得汗流浃背。 下午,我和卫生所的几个“劳教”一起,来到“开荒种地”的地方,那是劳改柴油机厂历年堆埋工业废品之处,人迹罕至,冻土上面还残留着一层薄冰。 我们擎起铁镐,用力砸向那片冻土,双手震得发麻,地面只冒出几颗火星。我们就这样艰苦劳动了四五天,终于刨松了僵硬的冻土,挖出了地下积存多年的铁皮、报废的工具,以及一大堆从刨床上切割下来的金属丝。搬走那些工业垃圾后,我们又平整土地,然后接上水管,浇地、施肥、撒种。 “开荒种地”的劳动并不轻松。我们中午的口粮只是一个用二三两玉米粉蒸出的“窝窝头”和一碗白开水。 又过了几个月,我们收获了玉米和蔬菜,按照那个卫生所长的命令,装上板车,全部送到劳改柴油机厂的干部食堂。 在这个劳改柴油机厂,不论是“劳改”或“劳教”,每人每月的粮食标准一律按照个人的工种而定。在高炉或铸铁车间工作的人,每月定量46斤;而非体力劳动的卫生所和工艺科人员,每月定量只有24斤。 卫生所共有“劳教分子”8人。早上,每人的定量是两大碗用红薯和小米煮成的“糊涂”。晚上,每人可以领到两大碗稠大米粥。稠粥盛在一个铁桶里,“稠”的标准是“插筷不倒”。我们八个人蹲在地上,围着那个铁桶,“呼啦呼啦”地喝着那放了盐的咸粥。喝完以后,八个人轮值洗刷铁桶;那是一个“美差”,因为从桶里还能刮出一大碗附在桶壁上的稠粥。每次论到我时,我都喜不自禁。可是也因为每晚喝粥,劳教们夜晚睡在竹排上,“谁解手”的呼叫声总是不绝于耳。 几个月后,吃完大米,每晚的供应则是三两重的一个“窝窝头”。凡粮食定量标准高的人,可以用“馍票”加餐;定量标准低的人,就只能饿肚子。 古人云:“王者以民为天,而民以食为天”(《汉书•郦食其传》。毛泽东在1957亲自发动“反右斗争”;从1958-1962年,又在全国开展“大跃进”、“人民公社化”等一个接一个的政治运动。这些轰轰烈烈的政治运动,违背了客观经济规律,严重破坏了社会生产力和国民经济。“大跃进”以高指标、瞎指挥和一片浮夸风著称。例如小麦亩产量从2000斤虚报为8000斤(参看《通史》490页),农民被迫上交公粮后,连口粮也没有了。秋收时,因为劳力都去“大炼钢铁”,庄稼缺人收割,粮食烂在地里。“人祸”大于“天灾”,百姓没有果腹之粮,有些地区饿殍遍野!这场“大饥荒”是人类历史上最大的两次人为造成的饥荒灾难之一,导致全国可能至少有4500万人非正常死亡[2]。 我在1958年第二轮“反右”时,沦为“右派分子”,又于1960年10月“入狱”,亲身经历了“三年大饥荒”(1958-1961)。我经历过的饥饿岁月,让我深知那是一种伴随体力衰退,又慢又长、且又难以形容的折磨。 在河南省第二监狱,我目睹许多患上浮肿病、结核病、寄生虫病等疾病的犯人,他们身体虚弱,在“大饥荒”的死亡线上挣扎,这种可怕的困境却无人能解决。我也承受了难耐饥饿的折磨,走起路来头重脚轻,提不动腿,用手指按小腿,出现明显的凹陷。虽然身陷囹圄,我却从未染上任何疾病,甚至连伤风感冒、腹泻等,都和我“无缘”。因为保护我的是耶和华(《诗篇》121:7)。 曾有几次,我随着饥饿的犯人和“劳教分子”,从犯人大伙房外的垃圾堆中,捡取刚从大伙房扔出来的白菜疙瘩(菜根),用水煮食,真正体验了“饥不择食”的苦涩滋味。 还有一次,我和两位“劳教”抓到一只麻雀。我们用湿泥把它包裹好,按照“传统方式”做成微缩版的“叫花子鸡”,放在火中烤熟,三人分而食之。虽然每人只能吃到“微量”,但是至今仍记忆犹新,“回味无穷”。 有一天中午,卫生所一位姓曹的干部医生突然找到我,厉声叫我跟他去他的住室,也不说是什么事。纳闷中,我进了他的房门,只见他把门反锁上,对我说“吃吧!” 哦,桌子上竟然有一碗刚出锅、香喷喷的红烧肉。他对我说:“到外面不许乱说!”霎时间,一股久未经历的强烈暖流从我心中涌出,贯穿我全身。我的眼泪也夺眶而出。 在当时那个只能说是“自然灾害”造成粮食不够吃的饥荒年代(1958-1962),就是机关干部,吃一碗红烧肉也是十分难得的事。而这位曹医生竟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把我这个“劳教分子”领到他的住室,请我吃了一碗红烧肉。如果按照毛泽东的阶级斗争理论,曹医生已经“完全丧失了阶级立场”!后来,这位曹医生又多次塞给我蒸红薯等其他食物,直到我后来离开河南省第二监狱。 每次回想起这些发生在半个世纪以前的往事,总感到真是奇异恩典——天父带领我,竟然让我在苦难中遇见曹医生这样的好心人。 我和母亲在1961年3月恢复了通信联系。信件往来都必须经过那个卫生所长拆阅检查,有时还要我回答他对家信中的“疑点”,譬如“信望爱”是什么意思等等。母亲每个月会给我寄一个食品包裹,里面是亲人们省下自己的口粮用“糕饼劵”为我买的干点等。我的大弟每月工资不到人民币50元,每月寄给我10元。我的妹妹自己每月28斤口粮,不时寄我三、五斤“全国通用粮票”。这样,我可以在狱内的“小卖部”买些生活用品,并且把“粮票”换成“馍票”。 母亲还寄我两个罐头食品:猪肉黄豆和糖水菠萝。我舍不得吃,因为它们是我唯一的“财宝”,虽然天天饥火烧肠,我决心一定要留到自己“改造好了”、庆祝解除“劳教”的那天再吃。谁知隔了三个礼拜,我突然发现,压在枕头底下的这两个罐头已经不翼而飞了!我万分懊丧,为什么当时非要“舍不得”吃下肚去,结果反被“小人”偷走了!我悔恨莫及,每晚失眠,夜夜惊梦,就像“掉魂”似的,始终想着那两个罐头,特别是在我饥饿难忍又两手空空的时候。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已在多年前取消了劳动教养处分。 [2] 参见维基百科,《毛泽东的大饥荒:1958-1962年的中国浩劫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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