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道書2:17 我所以恨惡生命,因為在日光之下所行的事,我都以為煩惱,都是虛空,都是捕風。 經文說到的這種恨惡生命,甚至到了恨惡人生所做的一切,因為都是煩惱,虛空,捕風,最後也覺得沒有意義。這樣一種生命光景也反映了我們今天的社會光景,人生的光景。我們活在一個墮落的世界,我們也是一個神眼中的罪人。如果沒有在神裡面,我們的人生可能都會落到這樣一個恨惡生命的光景。這裡特別強調的是在日光之下。傳道書裡在日光之下表示沒有神的人生。沒有神的人生常常會因為人生太痛苦,充滿着愁煩,無奈,不公,到了最後,覺得崩潰、絕望,以致有一種恨惡的情緒出來,厭世,甚至想放棄生命。 人恨惡生命的一個原因是在日光之下的人都有“得”與“給”的心痛的掙扎,人解不開。我們知道當一個人沒有神,專注在自我裡面,他們不知道一切都是神所賜的,覺得都是我得的,我勞碌得來的,最後他們不能給。就進入了這樣一種恨惡生命的光景。 一個專注於“得着”的人生必定是虛空的。因為無論你怎麼得,當死亡來臨的時候,擁為己有的幻想都會破滅了。最後什麼都帶不走,就是虛空。無論我們得多少,當看到別人比我們得更多時,就覺得不夠。我們總是不滿、不足,不平,所以我們貪婪,不能給,我們就吝嗇。所以專注於得着的人,必定陷入自私,貪婪,吝嗇,嫉妒,不滿的痛苦,累心,不安中。 一個專注於“給予”的人必定是喜樂,滿足,感恩,慷慨,幸福的生命,因為給予是人被造的目的。給予中人活出生命的價值,存在的意義,尊貴榮耀的冠冕。最大,最有價值的給予是給予天國的福音,基督的救恩,永生的生命。主耶穌說祂來就是要服侍人,不是要得人的服侍,並且要捨命,就是給予生命,作眾人的贖價,救贖我們。主耶穌來,就是給予人,服侍人,舍己賜人生命。這就是我們跟隨主的道路,我們被造,就是要效法主耶穌,活出一個給予的生命。 從傳道書2章17到23節,我們看到一個恨惡生命的人生光景,而從後面24到26節,是從神的角度來看我們人生的出路和盼望,就是一種日光之上的人生光景,從人生的得失當中,我們看到人生真正的目的和價值在哪裡。回到神裡面來看,就改變了我們對人生的看法,從恨惡生命到熱愛生命。熱愛生命的人,才能是喜樂的人,才是滿足的人,才是一個幸福的生命。 從恨惡到熱愛。一個熱愛生命的人,首先要歸向神,接受、承認神在我們生命里的主宰,掌管,滿足和享受神給我們的一切;我們要過一個討神喜悅的生活,效法神,專注於給予,而不是得着,用愛、用服侍、用奉獻給予來活出一個討神喜悅的生命,這就是我們人生的目的和價值。願我們每個人成為一個熱愛生命的人,一生活出神要給我們享受的那種喜樂,滿足和幸福,一生能夠榮耀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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