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49年新政權伊始的1950年9月23日,《人民日報》第一版赫然出現的是一份《宣言》,這份宣言的全稱是《中國基督教在新中國建設中努力的途徑》,簽署宣言的是當時一批頗有影響的中國基督教人士。《人民日報》所加的副標題是“防止帝國主義利用教會危害中國人民”。這標誌着中國基督教的“三自”愛國運動從此正式開展。

眾所周知,新政權所依據的馬克思列寧主義理論基礎分明是“徹底的唯物主義”、“徹底的無神論”,再加上執政黨一貫強調的“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不容置疑的強悍,這顯然與相信獨一真神的基督信仰格格不入,甚至可以說是有我無他。因此,作為一種組織的基督教會在中國的生存基礎從一開始就是不穩固的,是令人質疑的。 然而,令人不可思議的是,以將基督信仰“中國化”為標誌的中國“三自”教會,70多年來雖經歷了數次運動的起起伏伏,卻至今依然屹立不倒,為何? 答案顯然是“統戰”的效果,這有點像被招安的梁山泊好漢,但又不全像。因為與當時對朝廷直接構成威脅的一眾“草莽英雄”相比,那時教會的羸弱實在是不值一提,這也足以體現出黨的“統戰政策”的寬宏大量。而“統戰”,曾被毛澤東譽為“戰勝一切敵人的‘三大法寶’之一”,屢試不爽。真正需要警惕的,反倒是“西方帝國主義勢力”,於是,徹底與西方勢力切割的“三自”就成為中國基督教會生存的必然。 原以為“三自”為中國所獨創,但其實不然。所謂自養、自治、自傳的“三自”原則,實際上是19世紀西方新教宣教的一種策略路線,主要提出者是范恩(Henry Venn)、安德森(Rufus Anderson)等人。他們的原意是:通過幫助本地教會成長,待其成熟後可以不再依賴西方差會,進而成為真正本土的教會。這裡的“差會”(Missionary Society)是指基督教派或獨立組織派遣傳教士(Missionary)到特定地區(特別是信眾較少或異族文化地區)進行傳教、建立教會以及從事教育、醫療等活動的專門組織。 由此可知,“三自”的最初概念與政府及主導的意識形態無關,體現了信仰的單純。 然而,在中國語境下的“三自”有所不同。1949年後,新政權要求宗教與外國勢力切割、接受國家管理、表明政治立場。在此背景下,“三自”逐漸產生了一系列本質性的變化,其變化是從目的起源、到神學內涵、再到權力結構的全方位的變化。 首先,原本的“三自”,秉承的是為福音而生的教會自立原則,它解決的問題是:一旦宣教士離開之後,這個地方還會不會有真正的福音和教會?因此,三自的目標是: 自養(self-supporting):不依賴海外差會的金錢 自治(self-governing):不由宣教士或海外宗派運作管理 自傳(self-propagating):本地信徒主動傳福音 這是19世紀新教宣教運動中的一個教會論原則,本質上是為了避免“教會殖民化”,而不是為了政治安全。 其次,在神學內涵上,“三自”的權威來源是聖經中的地方教會原則,是對“本色化”(indigenization)的神學反思,是“為了教會更像教會”而設立的工具性原則。 但是自1949年以後,“三自”成了為國家而生的政治管理機制,要解決的已不再是宣教問題,而是如何將一個跨國宗教網絡,重構為可控的、去外部連接的社會組織。針對教會的目的而言,福音的成熟變成了宗教安全。因此,雖然字面看似沒有變化,但真正的權威結構已經發生了根本性轉移。換言之,三自不再是教會的“內在自律”,而是國家的“外在他律”,是從原本的“讓教會站起來”,變成了“讓教會坐下去”的角色身份的反轉。 倘若沿着中國教會演變的邏輯鏈條一路捋過去,所經歷的“教會——統戰——官場”過程顯然有跡可循,其中的信仰已然變味。這結論儘管冷漠且殘酷,但卻無法否認,這是中國教會近百年來最深的斷裂。具體做如下展開: 1、教會階段:以信仰為軸心的共同體 這個階段的教會,哪怕是幼稚、依賴、神學不成熟,但至少有三個清晰的特徵:1)教會的權威來源是耶穌基督、是聖經,教會的共同體邊界是信仰認信,教會的使命指向是敬拜、見證、傳福音。即便曾一度受制於差會,但身份依然是“教會”。 2、統戰階段:被重新定義的“社會力量” 一旦進入統戰邏輯,教會的關鍵變化其實並非是“被迫妥協”,而是教會不再以“真理共同體”而存在,代之以“可被整合的群體”存在,其具體特徵是:信仰被壓縮為“私人情感”,教會被描述為“群眾組織”,神學語言讓位於政治語言。此時的教會仍然存在,但已經不再以自身的神學邏輯運作。 3、官場階段:宗教殼體 × 行政倫理 這裡所說的“官場”似乎很少被公開討論,但卻十分關鍵。在這個階段,牧者開始等同於一種生存的職業,有時好像類似於宗教系統內的行政幹部。而講台,則淪為官方政策的轉譯空間,原來基於信仰的神學判斷變成了一種必要的風險管理。於是,“穩妥”比“是否合乎福音”更重要,“不過線”比“是否忠於真理”更要緊。 當然,這一身份的變化和角色的反轉不能完全歸結於“人壞”,而是前提本身就根本衝突。 第一,衝突不在“是否相信上帝”,而在終極主權歸誰? 基督信仰宣告的是“耶穌是主”!這不是一句虔誠的口號,而是主權宣告。而馬克思列寧主義體系的底層假設是:歷史沒有超越性目的,權力的合法性來自革命與政黨,真理服從於歷史階段和政治需要。因此,二者在“誰擁有最終解釋權”上不可調和。 第二,信仰的“變味”並非偶然,而是結構性必然 當教會被要求在無神論國家中以“積極的社會力量”存在、並承諾政治忠誠優先,那麼結果只能是信仰被道德化、心理化、民族化、功能化,卻無法保持其啟示性與審判性。這不是信徒不夠虔誠,而是系統根本就不允許完整的信仰存在。 第三,也是最致命、最深的異化:從“向上負責”到“向內消化” 因為殘酷的環境和無情的事實,讓教會學會了提前替權力審查自己,就像“狠斗私字一閃念”那樣,結果就是把“向權力順服”神學化、把沉默屬靈化、把妥協解釋為“智慧”,久而久之,連外在壓迫都不需要了,因為教會已經學會了自己收緊呼吸。原本是限制差會權力的“三自”教會,最終成了自己限制自己的工具。 在這種結構下,信仰仍在的證明往往只存在於體制之外或邊緣地帶,並不是那裡更“純潔”,而是因為那裡還有“承認超越性裁判者”的些許空間。 所以,當教會從信仰共同體轉化為統戰對象,再內化為官場邏輯後,信仰若仍能保持原味,反倒是沒有可能。 那麼,是否存在一種既非“差會殖民”、也非“國家收編”的中國教會自立路徑呢? 答案令人沮喪:因為儘管這種路徑在理論上有可能存在,但卻幾乎不可能以“穩定的制度形態”長期存在。 唯一可能存在的,是一種反覆出現、不斷被壓縮的“屬靈—倫理姿態”。或者說:不是沒有路,而是這條路無法做到在被體制“格式化”的同時,還能讓信仰不變質。 其實,“三自”問題的本質不在於西方的文化霸權,而在於教會的主權出讓、判斷權外包,結果便從啟示的“見證者”淪為權力的“執行者”。慢慢地,教會從中學會了“被帶領”,卻獨獨忘記了向上帝負責。 說到中國的“三自”,不能不提及丁光訓。他雖然不是中國“三自”教會的創始人,但卻是1949年之來“三自”體系中最重要的神學代言人、制度維護者和國際形象代表之一,尤其是在1980年代以後,他的確為“三自”提供了系統性的神學解釋和正當性敘事。 那是文革剛剛結束後,國內宗教政策出現了有限的回暖,形勢的變化導致:對內需要重建教會秩序,對外需要重塑國家基督教的國際形象,對上還需提供“可信、溫和、可對話”的神學解釋。而此時正處在這個歷史交匯點上的丁光訓,正好扮演了需要他扮演的角色: 1)制度角色 他是中國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主席,中國基督教協會名譽會長。長期以來,他成了事實上的最高教會代表人物之一。不僅如此,他還是全國人大常委、全國政協副主席,是官拜副國級的官員。 2)神學角色 他系統地提出並推廣了“處境化神學”,為“三自”與社會主義國家的關係提供了所需的神學語言,重塑了教會論、國家觀和救恩論。 3)外交角色 由於他的存在,中國得以對世界教會宣稱:中國教會不是被控制,而是在致力於本色化發展。他因此成為中國基督教的國際代言人。 在某種意義上,雖然“三自”並非因丁光訓而存在,但“三自”成為今天的樣子,很大程度上與他有關。 假如我們繼續追問:如果沒有這個人,“三自”還能不能穩定存續? 這其實不是在問某個人,而是在問:“三自”這個體系究竟是靠結構活着?還是靠一種被成功神學化的解釋活着? 一種可能的回答是:如果沒有他,“三自”大概率仍然會存在,但卻很難長期“穩定存續為一個被教會內部認同的體系”。 也許有人會反駁:憑什麼說“三自”不會消失? 因為它在中國已經不是一個神學產物,而是一個政治—制度安排。它的存在是政權層面的剛性需求,即:宗教必須納入管理,同時必須與外國勢力切割,而且必須有統一的代表結構。從這個意義上講,有沒有丁光訓,“三自”都會作為一種制度被維持。 話雖這麼說,但教會畢竟還需要神學的包裝。因為如果沒有了“包裝”,雖然行政意義上的“三自”還能活,但神學意義上的“三自”會長期處於合法性危機中。 丁光訓恰恰解決了後者的問題。 為什麼這麼說? 因為1978年以後情況變了。新階段的難題不再是教會能不能存在?而是要讓“教會自己也相信政府主導的這條路是對的”!這不是行政問題,而是神學問題。 所以,如果沒有丁光訓式的“處境化神學”解釋,“三自”會更像一個宗教管理機構。教會內部會把它視為外在權力、不得不應付的結構,信徒會形成表面順從、內心疏離的局面,以至於體系雖存,但“心”不在裡面。而這種狀態很難長期穩定,而且還會不斷消耗信任與認同。 更進一步說,倘若沒有更具意識形態化(而非信仰)的人物來填補空位,讓神學語言更直接地服務於政治口徑,那麼,政權幾乎難以與世界教會對話,結果是國際孤立會更嚴重、國內神學會更貧乏、內部牴觸會更強,穩定性會更差。 所以,真應該為丁光訓頒發一個大大的獎章。 據長期從事中共統戰工作的程干遠先生著書說:丁光訓其實是中共秘密(地下)黨員。雖然截至目前為止沒有任何公開、可核驗的檔案或官方材料印證此說,但以黨對地下黨員的一貫政策看,這個說法既無法證明,也無法證偽。 不過,倘若他真的是一名沒有公開的共產黨員,那麼他的神學還是真誠的基督信仰嗎?或者根本就是一種政治策略甚至投機? 這個問題其實很關鍵,因為它直指人性中的誠實與否,人們糾結他的“政治面貌”是有道理的,這關乎他是不是那種具有欺騙性的“面具人”? 出於善意,這裡不妨給出一種揣測:他的神學既不是純粹的政治工具,也不能簡單地視為是被政治污染的信仰。它更傾向於是一種在強烈現實約束下所形成的“調和型責任倫理神學”。換言之:他也許是真誠的,卻選擇了一條“以犧牲某些傳統神學張力為代價來換取教會整體生存與公共合法性”的道路。 問題的關鍵是:那被犧牲的信仰所必須付出的代價是什麼? 倘若他的主觀努力卻在客觀上導致了無數信徒因此而在信仰上跌倒,從而讓神聖、純真的信仰蒙羞,那麼這種代價是他個人所無法承擔的。 接下來,一個可能比“他是不是黨員”更刺痛教會的問題是:如果一個人不需要入黨就已經能如此深刻地重塑教會的神學方向、進而服務於權力,那麼問題究竟是出在“個人身份”上,還是出在“教會自身抵抗結構的缺失”上? 這個問題也許更難回答,也更值得人們追問。 無論如何,作為他畢生為之奮鬥的“三自”,如今已經成了他最大的遺產,但也因此是他留給後人的最大風險。所謂遺產是:中國官方教會得以穩定延續,基督教因此被持續定義為“建設性力量”而非敵對意識形態,從而可能避免了更大規模的清洗與地下化。而風險也顯而易見:神學語言被“去末世化、去審判化、去超越化”,教會逐漸失去了“向權力說不”的內在先知性,更讓年輕一代信徒在靈性深度與張力上出現了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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