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阿三来美国求学多年,很有抱负,先学高能物理,后 转学电子工程,心怀世界,放眼未来。业余,好上网 喷粪。 伊战伊始,大概受到什么刺激,阿三对联军在伊拉克 的节节胜利,伊拉克人民的步步解放,强烈不满。于 是,在网上发表了一系列谴责联军和布什政府的反动 言论。当然,阿三以为只要用马甲,又有言论自由宪法 第一修正案的保护,就可以肆无忌惮。 当看到联军的胜利伊拉克的民主已不可避免,阿三彻底 绝望,终于在网上抛出要刺杀联军最高统帅及其家属的 罪恶言论。 但是, 俺们亲爱的国安不是吃素的,俺们伟大的人民不是打酱油的, 俺们自由的网络公司(google?)不是喝稀粥的,。。。, 人民检举,国安侦破,网络追踪,三方协作,一举粉碎 了阿三的阴谋言论,逮阿三于被窝正着。 阿三面对犯罪言论,供认不悔,但还想负隅反抗,作垂死挣扎: 号称自己说着玩的,这是言论自由,人权不可侵犯。。。。。妄 图逃脱罪责。对于恐怖分子,法律是公正不阿的,是铁面无私的。 任何企图钻法律空子的罪犯,都是痴心妄想。 阿三被判了六年,刑满后,将被遣返回国。 此事没有引起什么国际反响: 大印帝国没有要求俺们测试阿三的精神状况。 大清帝国也没有就此抨击俺们的人权记录和言论自由。 俺们帝国也没有独立知识分子抗议因言治罪,没有联名要求释放阿三。 世界一派祥和,只是不知阿三能否熬到六年。 比尔曰:在哪国,就的遵守哪国的法律。如不然,别叫冤;若叫冤, 即装叉。信哉矣。
以上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定是巧合。 嘿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