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傘飛行員和空降兵的不同馬悲鳴:說說張雪峰 馬悲鳴 美國空襲伊朗的一架F-15E戰鬥機失事,兩名飛行員跳傘逃生。一名獲救,另一名失蹤。 美國總統川普在鏡頭前呼籲搜救失蹤飛行上校。伊朗方面也呼籲民眾搜捕美軍跳傘飛行員,但要求民眾善待他,不要虐待。同時電視上出現大批手持伊朗國旗的民眾漫山遍野搜尋的鏡頭。 不久,川普宣布已經尋獲該飛行員;此事告終。這事讓我想起一些與跳傘有關的話題。 第一次世界大戰首開空戰。當時根據海戰規則制定了空戰規則。 海戰規則是,被擊沉的敵方軍艦上的水兵由於已經失去戰鬥工具(軍艦),沒有了戰鬥能力,故勝利的一方有責任救援落水的敵方水兵。當然被救起的水兵算作戰俘,亦不能伺機殺害救援他們的敵方作戰人員。擊沉敵船、敵艦後,救援敵方落水人員的事件在戰爭時期屢見不鮮。 兩國交兵,亦是人際交戰,在一方失去戰鬥能力後必須遵循人道底線。其實陸軍作戰也是這樣,只要一方舉起白旗,放下武器就是受戰爭法保護的戰俘:可以關押至戰爭結束後遣返,但不能虐待,不能強迫參與和本國為敵的與作戰有關的行動,比如修工事,機場,軍港等,更不能參戰,以保護戰俘的心理不受創傷。 空戰出現後,仿照海戰規定,一旦飛行員跳傘,就已經失去作戰能力;和軍艦沉沒而落水的船員一樣,不能再行攻擊;只能按戰俘保護條例優待。 其實最初的飛行員戰前多是相互佩服的知名發燒友。一旦飛機被擊落,跳傘落入敵手,就像進了同行俱樂部一樣,受到同行敵手的熱烈歡迎和款待。 二戰時期蘇聯有個無腳飛將軍阿里克賽·密里席耶夫。其實一戰英軍也有個無腳飛行員;飛機被擊落,跳傘逃生後被俘。人家德軍一看,這不是鼎鼎大名的英軍無腳飛將軍嘛,立刻受到同行款待;但可惜假肢已經摔壞(或是丟了)。他跟德軍說,我家裡還有一付備用的假肢,請德軍幫忙要來。 德軍於是派單機飛到英軍陣地上空,搖晃着翅膀以示友好,投下一封被俘無腳飛行員索要家中假肢的信。 第二天一架英軍單機搖晃着機翼飛到德軍陣地上空,投下假肢。德軍也全然不攻擊。——這是一戰佳話。 1913年,現代降落傘第一次取得專利。1927年,蘇軍使用運輸機在中亞地區空投部隊,一舉殲滅了巴斯瑪奇叛軍,是第一次出現的傘兵作戰。1930年,蘇軍正式建立世界上第一支空降兵部隊。——蘇軍有些方面確曾領先過世界。 飛行員一跳出機艙即失去戰鬥能力,必須受到戰爭法保護,不能凌空朝跳傘的飛行員射擊。但傘兵同樣是跳出機艙,在空中固然沒有戰鬥力,但着陸後戰鬥力才開始發揮。所以凌空朝傘兵射擊不算違背戰爭法。可跳傘的飛行員和跳出機艙的傘兵在空中漂浮時並無兩樣。 海軍也有同樣的問題。軍艦被擊沉跳水逃生的水兵必須救援,不能攻擊。但跳船泅水上岸投入戰鬥的海軍陸戰隊不在此例。 之所以今天想到這個話題,是因為大約四年半前我曾被邀請到何頻他們的明鏡台在線做有關六四的訪談。 我一開口就說,89年以前已經有了《天安門五條》和《遊行十條》的規定。天安門不許用作私人用途,包括做買賣和示威;而且遊行必須提前申請獲批;考89年的所有遊行和占領廣場無一提前申請過,故全屬非法。而你們又用堵軍車的辦法阻攔維持秩序的部隊進入,都給擋在木樨地以外了,人家沒辦法才發布戒嚴令;仍是無果,才最後不得已強行突防;責任全在非法割據的學生一方。 一席話把現場的王軍濤說楞了,還沒聽說過有這種講法。 現場的律師李進進憋不住了,他立刻想出了個主意,可以用空降兵跳傘進入廣場,幹嘛非要開槍。 這主意是雙重的荒唐。第一是,本來屁股挪動一下就能走的事;後來證明確是如此;為什麼要動用空降兵? 第二是,傘兵為了不造成相互之間的傘繩纏繞必須保持安全距離,在天安門廣場那0.44平方公里的面積上,同時只能有四名跳傘員在廣場四角着陸,這還要保證不落在國家博物館,人大會堂,天安門城樓和前門樓子上。如果四人之間再加上一個中間落點,就正好落在紀念碑頂上了。 這麼稀稀落落的四個人,一下來就要執行任務,身上纏繞着降落傘,還不立刻就被蜂擁而來的廣場學生給俘虜了。學生不懂國際戰爭法,一旦見到國家動員空降兵對付他們,還不當場“義憤填膺”,每人一拳兩腳,還不把跳傘員當場打死。——這就是李進進替對手想出來的“妙招”。 一旁王軍濤實在沒詞了,大叫了一聲:“人民有權反抗暴政”。 ——反抗唄。 這反抗是否意味者有權打死剛落地的馬上就要執行維持秩序,或鎮壓任務的空降兵?由於一次跳下來的傘兵極其有限,面對腳下這麼多虎視眈眈的學生根本不可能控制住廣場局面。李進進的辦法還是沒用,仍是只剩武裝突防一途。 這次訪談後不過半年,李進進(1955年9月7日—2022年3月14日)就被他的政治避難案女客戶張小寧刺殺。我也就不再說什麼了。 四年過去,適逢川普呼籲搜救失事戰機的飛行員,我才又想起這個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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