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最偉大的剷除禁止異族通婚暴政劃時代裁決 --《洛文 訴 維吉尼亞州案》-- 美國最高法院有許多劃時代的偉大裁決,尤其是在《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的威懾下,從廢除奴隸制度,到粉碎種族隔離,到婦女權利,到種族平等,到同性婚姻,逐步帶領着美國人民大步奔向現代文明的普世價值社會,功不可沒。 美國法學家們幾乎全部認同,在美國最高法院諸多劃時代的裁決中,1967年6月12日以9比0全票裁決的《洛文 訴 維吉尼亞州案(Loving v. Virginia)》, 是美譽近代排名第一的最偉大裁決---此案一舉將在美國橫行三百餘年的禁止異族通婚暴政,連根拔起,徹底廢除。 美國最高法院成立的兩百三十七年以來,有二十五件最佳的劃時代裁決,《洛文 訴 維吉尼亞州案》就是其中之一,於此可見其重要性 。 從1691年北美洲維吉尼亞英國殖民地頒布了第一部禁止白人和黑人結婚的法律,到1967年美國最高法院裁決違憲,維吉尼亞州人民終於將戴在身上兩百七十六年的婚姻枷鎖打破,締造了婚姻自由的普世價值新紀元。 改變一個歷史悠久民族的傳統概念,是一件極其艱難的事情。1954年5月17日,美國最高法院以9比0的全票,在《布朗 訴 托皮卡教育委員會案》中,推翻了包括在學校里的種族隔離暴政已經六十九年了,美國南方數州的頑強封建政客,依然還在堅持種族隔離並不違憲,美其名是“美國第一”“神的旨意”“選擇的權利”“美國南方的優良傳統”等自欺欺人謊言。 “美國第一”是三K黨黨徒們每天掛在嘴上的咒語,每次大遊行也祭出“美國第一”的橫匾。 “美國第一”實際上的意思就是“美國白人第一”,如今將包括三K黨在內的J6 襲擊美國國會的白人至上主義定調為“愛國者”的唐納德.川普,他的政治理念就是三K黨的“美國第一”。 然而,這些說法全是些政治騙子言論。神的旨意?如果神允許種族歧視的話,那不是真神而是魔鬼。 這是美國三K黨最拿手的騙子招數,他們最喜愛的就是《聖經》和十字架,連進行殺人放火勾當之前,都要焚燒十字架來壯膽。 選擇的權利?種族歧視是觸犯民權的刑事重罪,沒有任何文明國家的憲法會去保護選擇犯罪的權利。 美國南方的優良傳統?這是為白人至上主義者護短,現代文明就是從舊的傳統中不停改良過來的,種族歧視是刑事重罪,不是優良傳統。 非洲吃人族也覺得吃人肉是他們的優良傳統,應該允許這種非洲吃人族的所謂優良傳統繼續下去嗎? 美國最高法院在1967年6月12日的《洛文 訴 維吉尼亞州案》中,以9比0的全票裁決,推翻了在美國橫行數百年的《禁止異族通婚法》暴政已經五十六年了,但在2000年時, 《阿拉巴馬州憲法》第102節,仍然包含一項不可執行的禁令 : “立法機關不得通過任何法律,授權或使任何白人與黑人或黑人後裔之間的婚姻合法化。” 阿拉巴馬州這條落伍州憲,一直到2000年11月7日,阿拉巴馬州舉行全州公投,以59.5%同意,40.5%反對的票數,通過了《修正案第667條》 ,正式從《阿拉巴馬州憲法》中刪除第 102 節那條已經在 1967 年後無法執行的禁令。 人類文明已經發展到了21世紀了,阿拉巴馬州居然依然有四成的人民,還在迷戀《禁止異族通婚法》。 這個數字已經說明禍害美國民族數百年的《禁止異族通婚法》,已經根深蒂固地成為“美國南方優良傳統”不可分割部分了。 阿拉巴馬州是從1822年開始以法律形式禁止異族通婚,前後禍害阿拉巴馬州人民長達一百七十八年,才依依不捨的壽終正枕。 美國有九個州從來就沒有通過立法程序製造《禁止異族通婚法》,這九個州是:康涅狄格州、紐約州、新澤西州、威斯康星州、明尼蘇達州、佛蒙特州、新罕布什爾州、阿拉斯加州和夏威夷州。 特別引人矚目的是阿拉斯加州和夏威夷州,即使在成為州之前的領地時期,也未建立此類的《禁止異族通婚法》。 美國有十六個州,因為美國最高法院1967年的《洛文 訴 維吉尼亞州案》判例而順應潮流,立即跟進,執行廢除《禁止異族通婚法》裁決;這十六個州是: 阿拉巴馬、阿肯色、德拉瓦、喬治亞、肯塔基、路易斯安那、密西西比、密蘇里、俄克拉荷馬、南卡羅來納、田納西、德克薩斯、維吉尼亞、西維吉尼亞、北卡羅來納和佛羅里達州。 通過立法程序廢除《禁止異族通婚法》,是一項走向文明無法避免的陣痛代價。在美國司法史上,共有二十五州自己廢止《禁止異族通婚法》。 其中有十二個州,早在18、19世紀時,就已經通過立法程序取締了《禁止異族通婚法》,這十二個州是: 1780年的賓夕法尼亞、1843年的馬薩諸塞、1851年的愛荷華、1859年的堪薩斯、1868年的華盛頓、1874年的伊利諾伊、1881年的印第安納、1881年的羅得島、1883年的密歇根、1883年的緬因、1887年的內布拉斯加和 1887年的俄亥俄州,通過立法程序廢除了《禁止異族通婚法》。 20世紀時,已經有十三個美國州,已經通過立法程序取締了《禁止異族通婚法》,這十三個州是: 1948年,加利福尼亞州在州最高法院的《佩雷斯 訴 夏普案(Perez v. Sharp)中裁決《禁止異族通婚法》違憲而廢除; 馬里蘭州是第一個通過立法程序執行《禁止異族通婚法》的美洲殖民地,熬到1967年確認大勢已去後,也通過立法程序廢除了《禁止異族通婚法》,是美國最後一批主動廢除這個惡法的州之一; 還有1951年的俄勒岡、1953年的蒙大拿、1957年的科羅拉多、1955年的北達科他、1957年的南達科他、1959年的內華達、1959年的愛達荷、1962年的亞利桑那、1963年的猶他、1965年的懷俄明和1967年的佛羅里達州。 阿拉巴馬州的泛人性法律固然逆天行事,但美國國會立法史也不是那麼漂亮:曾經前後三次意圖要通過修憲 ,來達到在美國全面禁止異族通婚的勾當: 第一次:是在1871年,代表密蘇里州的民主黨美國聯邦眾議員安德魯.金(Andrew King),正式提出全面禁止異族通婚的修憲動議; 第二次:是在1912年,代表加利福尼亞州民主黨美國聯邦眾議員西伯恩.羅登伯里(Seaborn Anderson Roddenbery),正式提出全面禁止異族通婚的修憲動議; 第三次:是在1912年,代表南卡羅來納州民主黨美國聯邦參議員科爾曼.布萊斯(Coleman Livingston Blease),正式提出全面禁止異族通婚的修憲動議。 全面支持單滴血規則(one-drop rule)的安德魯.金,正式提出全面禁止異族通婚的修憲動議,由於自己連任失敗,動議無疾而終。 所謂的單滴血規則,是一種文化規則,並不是什麼人的創造。19世紀末期至20世紀初期,美國南方白人立法者、法官和社會習俗共同演化出的法律化種族分類原則。其思想淵源可追溯到殖民時代的奴隸制社會,但真正被明確寫入法律是在 20 世紀初的南部各州。 14至18世紀的美洲殖民時期,並沒有這種說法。大多數殖民地採用八分之一或四分之一血統標準來界定是否是白人。到了19世紀南北戰爭前後,美國南方白人的疑神疑鬼毛病益發嚴重,只要有任何可疑的黑人血統,就被視為黑人。這就是後來學者稱的隱形黑人(invisible blackness)。 19世紀初期,為了維護白人至上主義者的所謂尊嚴,維吉尼亞、路易斯安那、阿拉巴馬等州在制定種族歧視的《禁止異族通婚法》時,陸續把任何非白人血統寫入種族定義,用于禁止跨種族婚姻與維持白人至上的標準,三代人中只要有一位黑人,那麼全部家族都不是白人。真乃美國之恥也。 美國最高法院1896年的《普萊西 訴 弗格森案(Plessy v. Ferguson)》就是最佳案例。一群美國知識分子為了挑戰種族隔離的法律,刻意策劃一件特殊案例,被物色到的恰當人選、鞋匠霍默.普萊西(Homer Adolph Plessy),他長得完全是位白人,但有八分之一的黑人血統,在路易斯安那州來說,就是黑人。 霍默.普萊西在白人專用的車廂里,刻意告訴安檢人員自己有八分之一的黑人血統,於是點燃了一場劃時代的司法大戰。被告約翰.弗格森(john Howard Ferguson)是路易斯安那州法官。 美國作家溫思羅普.喬丹(Winthrop Donaldson Jordan)在《美國單滴血原則種族統治的歷史淵源(Historical Origins of the One-Drop Racial Rule in the United States)》,是美國社會長期實踐中自然形成的社會規則。 溫思羅普.喬丹是布朗大學1960年度歷史學博士,著作三十本,幾乎全是有關美國黑白議題的範疇,因而他是美國種族問題專家。 溫思羅普.喬丹的代表作是1968年的《白人凌駕於黑人之上:美國人對黑人的態度(White Over Black: American Attitudes Toward the Negro), 1550–1812》,這是研究美國種族史的里程碑巨著,也是研究美國種族議題學者的必讀參考書。 溫思羅普.喬丹於1931年11月11日在馬薩諸塞州伍斯特(Worcester)出生,於2007年2月23日因因肺癌病逝密西西比州牛津市(Oxford),享年七十五歲。 西伯恩.羅登伯里正式提出全面禁止異族通婚的修憲動議,問題卡在體質人類學家指出,每一個人都有一些非洲或黑人血統,在美國大地上根本找不到“純”白人。 雖然西伯恩.羅登伯里的動議沒有通過,即使通過了,也因美國沒有“純”白人而無法執行。 科爾曼.布萊斯正式提出全面禁止異族通婚的修憲動議,並沒有得到白人至上主義者的支持。 科爾曼.布萊斯是前南卡羅來納州州長兼准三K黨徒,他使用謠言攻勢,擺平對手詹姆斯.伯恩斯法官(James Francis Byrnes) 、靠吹噓白人至上主義而騙取了製衣業白人階層和三K黨徒選票而勝出為美國聯邦參議員,固有“布萊斯主義(Bleaseism)”的不雅觀外號。 科爾曼.布萊斯的美國需要全面禁止異族通婚的動議,就像前兩次一樣的石沉大海,最後不了了之。 在美國近代史上,詹姆斯.伯恩斯是一位政治奇葩,他是極少數能夠既在州級和又在聯邦出任三大政府公職的政客:南卡羅來納州州長、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美國聯邦參議員、美國聯邦眾議員、美國國務卿、美國戰爭動員辦公室部長(Office of War Mobilization)、美國經濟穩定辦公室部長(Office of Economic Stabilization)等。 典型的種族主義者科爾曼.布萊斯的醜事太多了,最著名的事件是白宮茶點事件。 1929年,美國第一夫人露.胡佛(Lou Henry Hoover)在白宮召開茶點派對,邀請了伊利諾伊州美國聯邦眾議員奧斯卡.迪皮斯(Oscar Stanton De Priest)的黑人妻子潔西.威廉斯(Jessie Williams DePriest)出席。 這個消息使科爾曼.布萊斯全身的不舒服起來,為了抗議美國第一夫人露.胡佛的“不恰當行為”, 他寫了一封信給赫伯特.胡佛總統,提醒他“白宮是白人居住的臨時之宮”。 科爾曼.布萊斯的惡毒依然沒有發泄完,又在美國參議院議事廳,大聲朗讀詩歌《黑鬼在白宮(Niggers in the White House)》來羞辱第一夫人,但被沃爾特.埃奇美國參議員(Walter Evans Edge) 和海勒姆.賓厄姆美國眾議員(Hiram Armor Bingham)兩位強力譴責與制止,並不得列入議事記錄。 沃爾特.埃奇曾是新澤西州州長,美國派駐法國全權大使。海勒姆.賓厄姆是《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提案人,美國派駐日本第七任全權大使。 《黑鬼在白宮》是一首諷刺西奧多.羅斯福總統,邀請民間黑人教育家布克.華盛頓(Booker Washington),到白宮與之共進晚飯的惡毒打油詩,轟動全國。 其最後四段特別的惡毒: “白宮的麻煩,比你知道的多,黑鬼從地獄裡跳出來,像個人一樣咆吼。 我找到了解決之道,就像水一樣的清楚,讓華盛頓娶羅斯福的女兒,如果還不行的話,就讓狄安娜嫁給羅斯福的兒子,但是一切安排好後,羅斯福也死了,於是白宮的黑鬼,割下羅斯福的頭。 從這首惡毒打油詩就可以看出來,在那個是非顛倒公義淪喪的黑暗時代,美國白人是可以毫無底線地公開羞辱黑人,即使德高望重的平民教育家布克.華盛頓,亦難以免禍。 在美國近代民權發展史上,有數以千萬的抗暴英雄豪傑,但云云群英中有兩位特別出眾的人物: 第一位是:試圖用暴力解放黑奴的約翰.布朗(John Brown);雖然起義失敗被維吉尼亞州法院吊死,但約翰.布朗事件警惕世人,當白人壓迫黑人到了極點時,暴力抵抗將會無可避免的發生。 第二位是:試圖用虔誠爭取白人良知認同的布克.華盛頓;誠懇、溫和、理性、和大愛,是團結全民族的最佳途徑。盛名之下,是唯一被西奧多.羅斯福總統邀請到白宮單對單晚飯的黑人。 要研究美國的禁止異族通婚所謂傳統 ,就必須追查其禍害源頭:大英帝國。大英帝國不是最早通過立法禁止異族通婚的國家,但是最偽善的賣力執行這件勾當的國家。 大英帝國本身並沒有任何的法律禁止異族通婚,但是整個社會風氣就是極度的種族歧視,甚至不接受異族通婚,更有甚者,大英帝國唆使他所有的海外殖民地大搞《禁止異族通婚法》。 然而,大英帝國對於海外殖民地,卻是赤裸裸的種族歧視加白人至上主義。1662年首度在北美馬里蘭省殖民地開始執行《禁止異族通婚法》,二十五年後,迅速地遍及北美十三個殖民地,一個不漏的全部都有了《禁止異族通婚法》。 大英帝國公開推動種族歧視和白人至上主義的國策,確保殖民地人民全是二等或三等公民,來保護大英帝國的經濟和政治利益。 最早執行禁止異族通婚的是古代雅典(Ancient Athens),在公元前的四百五十一年,就開始通過立法《伯里克利公民法(Pericles Citizenship Law)》,禁止異族通婚,可謂禁止異族通婚老祖宗。 古羅馬共和帝國(Roman Republic Empire)也非常早:在公元前四百四十五年,就開始通過立法《卡努勒亞法(Lex Canuleia)》,禁止異族通婚。 7世紀時中世紀的中世紀伊斯蘭法,12世紀的中世紀歐洲教會法,已經開始禁止異族通婚。 大英帝國在北美建立了十三個殖民地,幾乎所有的政治制度和司法體系是來自羅馬和英國,而大英帝國一直都是蓄奴大國,也是一個以白人至上主義為立國原則的偽善之國。 自有奴隸制度以來,大英帝國並沒有通過立法去嚴格禁止英國白人與黑人奴隸的有色人種通婚。 白人婦女如果與黑人奴隸發生性關係或與黑奴通婚,立即喪失所有的權利,為了確保能夠在最大程度上歧視黑人奴隸,英國社會稱呼異族通婚的孩子,不是混血兒而是雜種(Bastard),惡毒的島國心態表露無遺。 在大英帝國為海外殖民地制定的古老法律眼裡,這些所謂的雜種是有原罪的,只要一出生,就得罰款十五英鎊,而且是法定的天生奴隸,要為黑奴父親的主人免費勞動到三十歲為止,才可以獲得自由之身。 《反種族歧視法》或《種族歧視法》是在婚姻和親密關係層面實施種族隔離的法律,跨種族婚姻有時也將不同種族成員之間的性行為定為刑事犯罪。 英國本土的法律,從來就不承認奴隸制的合法性,著名的1772年6月22日《薩默塞特 訴 斯圖爾特案(Somerset v. Stewart)》裁決書中,國王法院院長兼首席大法官威廉.默里(William Murray)說:“奴隸制度在英國普通法中缺乏法理和證據”。 這是一件著名的奴隸制度大案,牽涉到英國和殖民地之間的矛盾。 詹姆斯.薩默塞特(James Somerset)是一位非洲裔黑人奴隸,於1769年被波士頓被因果海關官員查爾斯.斯圖爾特(Charles Stewart)買下並帶往英國。 1771年10月,詹姆斯.薩默塞特逃脫,但隨後被捕並囚禁在正駛往牙買加的“安與瑪麗號(Ann and Mary)”船上;查爾斯.斯圖爾特意圖將他運至牙買加,作為勞工奴隸將其出售。 詹姆斯.薩默塞特的教父教母隨即為他即申請了人身保護令,對將其拘留並強行逐出大英帝國的合法性提出了質疑和挑戰。威廉.默里大法官裁決說: “奴隸制在英國普通法中缺乏依據,因此詹姆斯.薩默塞特不得被強行送往牙買加。奴隸制唯有通過實定法方能存在;鑑於英國境內並無此類法律,詹姆斯.薩默塞特必須獲釋。” 威廉.默里大法官強調了奴隸制的惡劣本質,並拒絕承認詹姆斯.薩默塞特在波士頓,被大英帝國海關官員查爾斯.斯圖爾特購買之行徑,具有任何的法律正當性。 奴隸制度在大英帝國本土和海外殖民地,有着天壤之別。大英帝國的奴隸制則始於 16 世紀的大西洋奴隸貿易,並在 1833 年被全面廢除。大英帝國本土的奴隸制在中世紀後期就已衰亡,並在 1102 年被正式宣布為非法。 在美國,自1863年開始,跨種族婚姻、同居和性行為均被視為犯罪的異族通婚。 從17世紀後期開始,十三個殖民地中開始在北美響應英國的《反種族歧視法》,隨後又泛濫到許多美國州和美國領土,並在美國許多州一直有效到1967年。 到19世紀末,美國已有三十八個州制定了《反種族歧視法》,到1924年,禁止異族通婚的法令在二十九個州仍然有效。 雖然自1948年以來,跨種族婚姻在加州開始合法,但在1957年---正是《反種族歧視法》狂飆的年代---美國著名黑人歌星薩米.戴維斯(Sammy George Davis,Jr.),因與白人女演員瑪麗蓮.諾瓦克(Marilyn Pauline Kim Novak)的私人關係而遭到強烈反對,三K黨直接宣布要將薩米.戴維斯私刑處死。 1958年,被驚嚇得魂不附體的薩米.戴維斯,為了避禍,只好與一位黑人女性演員兼舞者洛雷.懷特(Loray White)短暫結婚,以保護自己免受三K黨的種族暴力。 1935年,納粹德國通過了《紐倫堡法(Nuremberg Laws)》,禁止德國白人與猶太人或黑人通婚,連德國在非洲的殖民地亦要執行《反種族歧視法》。 在研究德國尤其是納粹德國眾多的著作中,最有分量的是加利福尼亞州立大學歷史系教授魏卡特(Richard Weikart),他在2004年出版了的《從達爾文到希特勒:德國的進化倫理學、優生學和種族主義(From Darwin to Hitler: Evolutionary Ethics, Eugenics and Racism in Germany)》詳細記錄了納粹德國的異族通婚仇恨政策。 南非早在1685年荷蘭東印度公司(Dutch East India Company)統治時代,就開始禁止異族通婚,1948年通過立法,全面合法地執行禁止黑白通婚。 在18世紀末和19世紀初,澳大利亞的一些州,包括北領地、西澳大利亞州和昆士蘭州,頒布了名為《半種姓法案(Half Castle Act)》的法律,其中包括反種族間婚姻條款。 埃及法律規定,只有公民在被法庭裁決對國家進行間諜活動的情況下,才能撤銷其公民身份,而埃及男人與以色列人結婚,則被視為間諜行為與國家安全風險而被撤銷公民權。1975年,埃及通過對新法律規定,要徹查所有埃及與以色列婦女之間的婚姻關係。 2022年,以色列議會通過了一項法律,禁止與以色列公民結婚的巴勒斯坦人,獲得公民身份或永久居留權,實際上是在強行剝奪了異族配偶在以色列境內共同生活的權利。 心態醜陋而鼠目寸光的以色列人,自己騙自己的立法解釋說:這是它將確保以色列的安全並保持其傳統猶太人特性。 沙特阿拉伯王國男子與外國女子結婚,需要政府的許可證,並且必須年滿二十五歲才能申請此類許可證。 只有當沙特阿拉伯王國男子的第一任妻子患有癌症、殘疾或無法生育孩子時,他們才可以獲得允許娶外國婦女為第二任妻子。 沙特阿拉伯王國男子禁止與孟加拉、緬甸、乍得和巴基斯坦的女性結婚。未經國王特別許可,沙特婦女不得與海灣合作委員會國家與阿拉伯公民以外的男子結婚。 根據伊斯蘭教法,沙特婦女作為穆斯林,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非穆斯林男子結婚。 1778年4月5日,在國王路易十六的統治下,法國以議會命令禁止法蘭西王國:任何性別的白人與黑人、黑白混血兒或其他有色人種締結婚姻。這是一項跨種族婚姻禁令,而不是跨種族性禁令。 1803年1月8日,拿破崙政府的一項通告,禁止白人男性和黑人女性之間,或黑人男性和白人女性之間的婚姻。拿破崙政府一律不承認這些人的實際婚姻。 意大利自古就有禁止異族通婚的傳統。第5世紀末西羅馬帝國滅亡後,狄奧多里克大帝(Theodoric the Great)統治下的東哥特人(Ostrogoths),在拉文納(Ravenna)建立了東哥特王國,以占統治地位的少數民族統治意大利。 為了防止他的人民羅馬化,狄奧多里克禁止哥特人和羅馬人通婚。 法西斯意大利憲章規定,在意大利及其外國殖民地禁止意大利人與非歐洲種族結婚,也禁止意大利人與屬於閃米特、哈米特、非洲和其他非歐洲種族的人結婚。 加拿大亦有不光彩的禁止異族通婚歷史。 多倫多大學政治系教授黛布拉.湯普森(Debra Thompson)論文 :《民族與種族歧視 : 北美反種族歧視法規比較(Nation and Miscegenation: Comparing Anti-Miscegenation Regulations in North America)》指出: “加拿大1876年的《印第安人法》及其各種變體,明確限制並規定了對跨種族性行為或婚姻的懲罰,並提供了衡量印第安人類別的標準,正如美國《反種族歧視法》法規中的情況一樣。 在殖民時代,歐洲毛皮商和原住民群體鼓勵通婚,並將其視為至關重要。然而,一旦邊境被英國殖民勢力控制,這種趨勢就變得更加令人譴責。 第一個旨在規範原住民分類的法律文書可以追溯到1850年,上加拿大和下加拿大分別通過了保護上加拿大印第安人不受強征,以及他們所占有或享有的財產不受侵犯或傷害的法案,和更好地保護下加拿大印第安人的土地和財產的法案。 由於下加拿大的原始法案包含在印第安人的定義中,因此在1851年對該法案進行了快速修訂,根據具有印第安人血統以及與符合前兩個標準的人結婚的女性,對印第安人和其他人進行了定性。 印第安人的這一定義以血液量為基礎,一直延續到1951年,與美國的反種族歧視制度非常相似,後者甚至根據非白人血液的不同比例來確定種族身份。” 受到國際大環境與邪惡英國種族歧視的影響,美國自殖民地時期就開始變本加厲地推行白人至上主義者的種族歧視,與及絕對的禁止異族通婚政策。 在大約帝國的背後壞水下,十三個北美洲英國殖民地紛紛通過了各式各樣的種族歧視法規,無一例外。 維吉尼亞州在1924年,通過了《種族完整法(Racial Integrity Act)》,嚴格禁止異族通婚,尤其是白人與黑人之間的通婚。該法案將人類定位兩大類:白人或有色人種。 在《種族完整法》眼裡,除了高加索族裔白人之外,其餘的所有人種全是有色人種。 《種族完整法》的禍源是宣揚所謂優生學和科學種族主義大將、白人至上主義者、維吉尼亞州統計登記官沃爾特.普萊克(Walter Plecker),他與新成立的美國盎格魯撒克遜俱樂部(Anglo-Saxon Clubs of America)勾結成盟,說服維吉尼亞州大會,通過了1924年反動透頂的《種族完整法》。 該法律規定,在申請出生證書或結婚證書時,必須出示由醫學協會發出的血統鑑定書。但凡血液中有十六分之一的非白人血統,就屬於有色人種,就不得與純白人結婚。 1924 年《種族完整法》是維吉尼亞州大會,在白人至上主義與優生學思潮高漲的背景下,強行通過的一部極端反動、以“白人血統純潔”為核心目標的法律。 《種族完整法》通過禁止跨種族婚姻、強制二元種族登記、抹除印第安人身份等手段,構建了一個制度化的白人純潔體系,並為後來的“單滴血規則”奠定了所謂的法理基礎。 1930年,維吉尼亞州議會惟恐不夠墮落得徹底,再追加一條所謂的“單滴血規則”,將任何有着甚至一滴非洲黑人血統的人,全定義為黑人。 沃爾特.普萊克在種族隔離社會中執行了遠遠超出其管轄範圍的《種族完整法》,連死人也不放過。例如他向學校主管施壓,要求他們將混血兒童排除在白人學校之外。 沃爾特.普萊克下令從白人墓地挖出可疑血統的死者,並將其安置在其他地方。 《種族完整法》也有遇到麻煩的時候。 針對包括許多維吉尼亞第一家族成員的社會精英擔憂,他們一直自豪地聲稱自己是波卡洪塔斯後裔的歷史,這些人身體裡面流着的血漿,肯定的不止一滴血,是來自有色人種的波卡洪塔斯。 新的立法會危及他們的社會地位,因此,有關原住民血量的例外情況,被納入了原法案的修正案:只要低於十六分之一的混血成分,就算是白人,真是一幫子自欺欺人的政治騙子。 《種族完整法》修正版是這麼定義的 : “此後,本州的任何白人與任何人結婚都是非法的,除非是白人,或是除白人和美洲印第安人外沒有其他血統的人。就本法案而言,白人一詞僅適用於除白種人外沒有任何血統的人;但是那些擁有美洲印第安人十六分之一或更少血統,並且沒有其他非印第安人血統的人。” 《種族完整法》將所有非白人包括印第安人統稱為有色人種,並由維吉尼亞州登記官沃爾特.普萊克以行政手段強制執行,導致大量印第安人被迫登記為有色人種,形成所謂的紙上種族滅絕(paper genocide)。 沃爾特.普萊克通過出生證明、婚姻登記、給各縣辦事員和助產士寫威脅信等方式,強制執行種族分類制度。 1691年,維吉尼亞殖民地頒布了第一部禁止白人和黑人結婚法律的《種族完整法》。1692年,馬里蘭州和其他十三個殖民地中都效仿了這個例子,也成立了《種族完整法》。 到1913年,當時包括所有南部州的四十八個州中的三十個州,全實施了此類禁止白人和黑人結婚的法律。 《種族完整法》受《波卡洪塔斯條款》或波卡洪特斯例外條款的約束,該條款允許擁有不到十六分之一美國印第安人血統的人,仍然被視為白人,儘管在其他情況下,“單滴血原則”的統治政治原則不容改變。 不容改變的策略是有功效的,1930年,美國維吉尼亞州人口普查記錄有七百七十九名印第安人,到1940年,這一數字已降至一百九十八人。實際上,印第安人作為一個群體,已經被從維吉尼亞州官方記錄中全部刪除。 波卡洪塔斯是美國印第安原住民酋長波瓦坦(Powhatan)的女兒,波瓦坦是特納科馬卡族(Tsenacommacah)最高酋長。 波卡洪塔斯十六歲時,被英軍俘虜為談判人質,由於身份特殊,到處被禮遇。她嚮往文明,皈依基督教,受洗名字為麗貝卡(Rebecca) 。 1614年4月,嫁給了一位維吉尼亞詹姆斯敦(Jamestown)白人煙草農夫約翰.羅爾夫(John Rolfe),1615年1月為約翰.羅爾夫產下一位男孩托馬斯.羅爾夫(Thomas Rolfe)。 1616年,約翰.羅爾夫全家回英國倫敦旅遊,偶遇來自新英格蘭的帕塔克塞特土著美國人斯匡圖(Squanto),在文明野蠻人炒作之下,波卡洪塔斯頓成名人,出入上流社會,貴族大臣爭與攀交。 1617年準備返回維吉尼亞詹姆斯敦前,突然暴斃,死因不明,享年僅二十一歲。在現代荷里活商業炒作下,波卡洪塔斯已經被美化成美國孩子夢中的神話公主兼女神化身,傳為一時佳話。 白人至上主義者的邪惡本質是沒有底線的。在1893年發表在《維吉尼亞醫學月刊》上的一封公開信中,里士滿醫生、美國醫學會主席亨特.麥奎爾(Hunter Holmes McGuire),要求對當今黑人的性變態行為做出一些科學解釋,所謂的性變態行為就是強姦的代名詞。 芝加哥醫生、著名的白人至上主義者、種族主義者喬治.萊德斯頓(George Frank Lydston)公開回答說,非裔美國男子強姦白人女性,是因為受了“我們黑人未開化祖先的遺傳影響”。 喬治.萊德斯頓提出了一種手術閹割的解決方案,來防止罪犯延續其種族的妙計: 任何男性黑人強姦白人婦女就割掉其生殖器作為懲罰。 如果黑人觸犯了強姦白人罪就要手術閹割的話,在《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公平保障原則下,恐怕有不少的白人尤其是著名的白人,會有被手術閹割風險。 照此看來,前南卡羅來納州美國參議員詹姆斯.瑟蒙德(James Strom Thurmond)的命根子就要危險了。 2006年1月24日,埃西.華盛頓-威廉姆斯(Essie Washington-Williams)出版一本自傳《親愛的參議員 : 斯特羅姆.瑟蒙德女兒回憶錄(Dear Senator : A Memoir by the Daughter of Strom Thurmond)》,在全世界炸了鍋,也炸穿了那位美國近代最反對最頑固的白人至上主義、徹頭徹尾的種族歧視者詹姆斯.瑟蒙德的醜陋嘴臉。 埃西.華盛頓-威廉姆斯的生父就是好色如命的詹姆斯.瑟蒙德,她的母親凱莉.巴特勒(Carrie Butler)十五歲時,在詹姆斯.瑟蒙德家任職,就被詹姆斯.瑟蒙德暴力強姦成孕,誕生了埃西.華盛頓-威廉姆斯。 在美國參議院里,有兩位色膽包天的著名美國參議員:俄勒岡州美國聯邦參議員羅伯特.帕克伍德(Robert William Packwood),與南卡羅來納州美國聯邦參議員詹姆斯.瑟蒙德。 羅伯特.帕克伍德曾有在美國參議院辦公室里,將女秘書追趕得驚叫滿場飛的劣跡,但與詹姆斯.瑟蒙德相比,就小巫見大巫了。 2003年6月27日,《紐約時報》新聞報道說,詹姆斯.瑟蒙德有一種特殊的愛好 : 喜歡在電梯裡亂摸落單女性的乳房。 上得山多終遇虎,亂摸乳房必出事,詹姆斯.瑟蒙德終於因為亂摸落單女性的乳房而摸出了大麻煩。 1994年年初,九十一歲的詹姆斯.瑟蒙德,在國會電梯裡老毛病發作,他又習慣性地伸手摸了一位與他單獨使用電梯女性的乳房。 雖然老眼昏花但是色膽包天的詹姆斯.瑟蒙德,只看奶子不看臉,做夢也沒有想到,那位被摸奶者就是大名鼎鼎的華盛頓州美國聯邦女參議員帕特里夏.默里(Patricia Lynn Murray)! 帕特里夏.默里是未來的美國參議院臨時副議長(President pro tempore of the United States Senate)---美國總統職位第三順位繼承人。 2017年11月14日,NBC新聞在一項叫性騷擾聚光燈照耀國會山莊(Sexual Harassment Spotlight Shines on Capitol Hill)中,報道了這件在電梯裡亂摸女性乳房的勾當。 老羞成怒的詹姆斯.瑟蒙德,吩咐他的辦公室發布一份聲明說“詹姆斯.瑟蒙德參議員並沒有摸帕特里夏.默里參議員的乳房,只是想幫助她走出電梯,因為年紀大,眼睛花,雙手“扶”錯了地方。 但是在2017年,女新聞記者科基.羅伯茨(Cokie Roberts),指控詹姆斯.瑟蒙德在公眾場合吻她嘴唇時,詹姆斯.瑟蒙德辦公室就不敢再跳出來說是“吻”錯地方了。 2023年1月3日,在美國參議院服務超過三十年的帕特里夏.默里,當選美國參議院臨時副議長。 美國參議院臨時副議長是美國參議院排名第二的民選官員,僅次於副總統兼任的美國參議院議長。 根據《美國憲法》第1條第3節規定,美國副總統是法定的美國參議院議長,美國參議院不設議長職位,由美國副總統有條件兼任之:只有在票數絕對相同時才有投票權,故美國副總統又有“平衡突破者”的雅號。 這些案例有力地說明,《種族完整法》也好,單滴血原則也罷,說穿了都是一些是非顛倒的雙重標準勾當。 歷史是照耀一個民族前進的鏡子,如何吸取教訓避免重犯錯誤,才是歷史的真正功效。 2001年,維吉尼亞州議會通過了一項決議,譴責《種族完整法》“將其作為一種體面的科學幌子,用來掩蓋那些公然持有種族主義觀點的人的非法活動”,並鄭重提出道歉,了結了一段歷史的是非恩怨。 建築工人理查德.洛文(Richard Perry Loving)是一個白人男性,米爾德里德.傑特(Mildred Delores Jeter)是一位黑人女性。 兩人在讀高中時認識,並墜入愛河。他們的家人都住在維吉尼亞州卡羅琳郡(Caroline County),該縣遵守嚴格的《吉姆.克勞種族隔離法》,但他們的中心點小鎮(Central Point),自十九世紀以來,一直是一個明顯的種族混居社區。 或許是牙齒不雅觀,或許是木訥個性使然,理查德.洛文臉上很少見到笑容,但並不表示他有白人的傲慢,他在一種沒有種族歧視的環境中長大。 理查德.洛文的父親是一位忠厚老實的農夫,工作的農場主人是一位富裕的黑人,理查德.洛文的住家周邊四鄰,都是印第安人和西班牙裔墨西哥人,從小的玩伴,什麼樣的人種都有。 這種孩子們的種族混合玩伴,一度引起白人至上主義者警長的不快,數次設法將他們分開,但孩子的天性里根本沒有種族歧視,只找玩伴,不別膚色,全都不肯聽話就範,失敗告終。 1958年6月2日,米爾德里德.傑特懷孕了,兩人決定結婚。為了躲開1924年維吉尼亞州的《種族完整法》,該法案將白人與非白人的婚姻定為犯罪,兩人開車到首都華盛頓登記結婚,然後返回維吉尼亞州老家。 六星期後的1958年7月11日凌晨,當地警方突襲了他們的住家,希望能找到他們在發生性行為的現場證據,因為當時在維吉尼亞州,跨種族性行為是非法的。 當警察發現理查德.洛文夫婦在床上睡覺時,米爾德里德.傑特在臥室牆上,指出了他們的結婚證書 。警察告知這對異族結婚的夫婦, 該證書在維吉尼亞州無效。 根據《維吉尼亞法典》第20-58節和第20-59節的規定,理查德.洛文夫婦被起訴,該節禁止異族夫妻在州外結婚,然後返回維吉尼亞州,該節將異族通婚列為重罪,可判處一至五年監禁。 1959年1月6日,理查德.洛文夫婦與檢察官達成認罪協議,承認“一對異族以夫妻的關係同居有違維吉尼亞聯邦州的和平與尊嚴(cohabiting as man and wife, against the peace and dignity of the Commonwealth)”,被維吉尼亞州卡羅琳縣巡迴法院法官利昂.巴齊爾(Leon Maurice Nelson Bazile)判處一年監禁。 仁慈的維吉尼亞州法官利昂.巴齊爾提議說:如果理查德.洛文夫婦自願搬離維吉尼亞聯邦州,並在二十五年內不再返回維吉尼亞聯邦州的話,則免其監獄刑罰。 理查德.洛文夫婦為了孩子而搬離維吉尼亞州,到首都華盛頓特區定居。 在流浪一般的艱難日子下,養育了兩個孩子,男孩是唐納德.洛文(Donald Loving),女孩是佩吉.洛文(Peggy Loving) ,長子西德尼.傑特(Sidney Jeter)是米爾德里德.傑特與理查德.洛文生活在一起之前的孩子。 Commonwealth是聯邦的意思,比如大英聯邦等。在美國共有四個州是用聯邦為州名的 : 維吉尼亞、肯塔基、馬薩諸塞和賓夕法尼亞。 1963年,米爾德里德.傑特寫信向美國司法部長羅伯特.肯尼迪表示抗議,因為他們無法一起前往維吉尼亞州探望家人,以及在華盛頓的社會孤立和經濟困難而感到沮喪。 羅伯特.肯尼迪將她介紹給美國公民自由聯盟。美國公民自由聯盟指派了志願合作律師伯納德.科恩(Bernard Cohen)和菲利普.赫希科普(Philip Hirschkop)處理訴訟案子。 兩位青年律師代表理查德.洛文一家在維吉尼亞州卡羅琳縣巡迴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撤銷刑事判決,法理是維吉尼亞州的種族歧視法規,違反了《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的平等保護條款原則。 在司法訴訟期間,理查德.洛文全家靜靜地搬回維吉尼亞州,躲藏一間偏遠農場的小屋裡,過着提心弔膽的艱難日子。 1964年10月28日,美國公民自由聯盟的律師們,在等待了將近一年依然沒有答覆後,向美國維吉尼亞州卡羅琳縣巡迴法院提起了訴訟。 這促使該案的縣法院法官萊昂.巴齊爾,就長期懸而未決的動議必須做出裁決。萊昂.巴齊爾在裁決書裡否定了這一動議,並將責任推卸給了上帝說 : “全能的上帝創造了白人、黑人、黃色、馬來族和紅色人種,並將他們安置在不同的大陸上。如果沒有對他的安排的干擾,這樣的婚姻是沒有理由的。上帝將種族分開的事實表明,並不打算種族混合。” 1965年1月22日,三名維吉尼亞州上訴法院法官推遲了對集體訴訟案的裁決,而理查德.洛文夫婦則以違反了《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的平等保護條款為法理,向維吉尼亞州最高法院上訴萊昂.巴齊爾法官的裁決。 1966年3月7日,維吉尼亞州最高法院大法官哈里.卡里科(Harry Lee Carrico)撰寫了一份意見書,支持維吉尼亞州《種族完整法》的合憲性。 美國公民自由聯盟就維吉尼亞州最高法院的裁決,向美國最高法院提出上訴,是為徹底改變美國社會面貌的《洛文 訴 維吉尼亞州案》。 維吉尼亞州由助理司法部長羅伯特.麥克爾韋恩(Robert David McIlwaine)代表,出庭強辯,與他一起出席辯論的還有司法部長羅伯特.巴頓(Robert Young Button),和助理司法部長肯尼思.帕提(Kenneth Patty)。 威廉.劉易斯(William Lewes)和威廉.鮑爾(William Ball),代表全國天主教種族正義會議(National Catholic Conference for Interracial Justice),提交法庭之友意見書,以維吉尼亞州法院的違憲裁決為法理,支持理查德.洛文夫婦的上訴。 羅伯特.卡特(Robert Carter)與安德魯.溫伯格(Andrew Weinberger),代表全國有色人種協進會遞交法庭之友意見書,要求廢除尚在美國十六個州禍害民權的《禁止異族通婚法》,因為《種族完整法》完全違背了《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平等保護條款精神,強烈要求美國最高法院下令撤銷維吉尼亞州各級法院的違憲裁決,確保美國憲法賦予理查德.洛文夫婦的公平保障權利。 威廉.丸谷正治(William Masaharu Marutani)代表日裔美國公民聯盟(Japanese American Citizens League),題為《法律與歷史意義》,以法庭之友資格提出意見書,呼籲採取《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的平等保護條款為法理,要求美國最高法院支持理查德.洛文夫婦,撤銷維吉尼亞州各級法院的違憲裁決。 威廉.丸谷正治的介入,使《洛文 訴 維吉尼亞州案》在美國最高法院發生了意識形態的變化。 威廉.丸谷正治在法庭之友意見書中,提出了使人無法辯駁的十大法理,有效地說服了九位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 如果將威廉.丸谷正治的法庭之友意見書,與首席大法官厄爾.沃倫撰寫的裁決意見書作一比較的話,將會驚訝地發現,威廉.丸谷正治的法理,就是美國最高法院的法理。 威廉.丸谷正治於1923年3月21日在華盛頓州肯特市(Kent)出生,1942年,當他正在西雅圖的華盛頓大學就讀時,因法蘭克林.羅斯福總統簽署了《美國總統第9066號行政命令》,將在美西的十一萬兩千名日裔美國人,全數關進了集中營。 當時年僅十九歲的威廉.丸谷正治,與家人同時被美國軍警關押進位於加利福尼亞州州派恩代爾與圖利湖日裔美國人拘留營(Pinedale and Tule Lake Japanese-American internment camps),長達六個月之久。 被從日裔美國人拘留營釋放後,由於威廉.丸谷正治的雙語努力和在美國出生背景原因,被派往戰後的日本,處理有關善後事宜。 1980年,在日裔美國公民聯盟為主要推手,丹尼爾.井上建(Daniel Inouye)和斯帕克.松永(Spark Matsunaga)兩位美國參議員的鼎力相助之下,“戰時平民遷徙與拘留委員會(The Commission on Wartime Relocation and Internment of Civilians)”, 最終得以正式成立。 戰時平民遷徙與拘留委員會主要的任務是徹查法蘭克林.羅斯福的《美國總統第9066號行政命令》的犯罪勾當,在經過了調閱美國聯邦調查局、美國戰爭部、美國司法部和美國中央情報局等機構的保密資料,和約談超過七百五十名當事人後,於1983年發表了一份全體一致通過的《個人正義被剝奪(Personal Justice Denied)》結論報告說: “對日裔美國人實施拘禁是一項嚴重的非正義之舉,其背後動因在於種族主義、戰爭狂熱以及政治領導層的失職,而非出於正當的軍事必要性(The internment of Japanese Americans was a grave injustice driven by racism, war hysteria, and failure of political leadership, rather than legitimate military necessity.)” 這份報告導致美國國會在1988年通過了《公民自由法(Civil Liberties Act of 1988)》, 該法案代表美國政府向全美的日裔美國人正式道歉,向倖存的被拘禁者每人發放兩萬美元的個人賠償,並設立了一項公共教育基金,旨在防止此類不公義事件在未來重演。 威廉.丸谷正治是日裔美國公民聯盟的首席律師,也是戰時平民遷徙與拘留委員會主要成員。在為日裔美國人平反的項目上,威廉.丸谷正治的全力介入,發揮了無與倫比的決定性作用。 1975年,威廉.丸谷正治出任賓夕法尼亞州有史以來第一位男性法官。2004年11月15日,威廉.丸谷正治病逝,享年八十一歲。 威廉.丸谷正治的法庭之友意見書,就是《洛文 訴 維吉尼亞州案》裁決書的隱形藍圖。 威廉.丸谷正治是他是唯一親身經歷美國種族迫害的大律師,因而他不是從抽象的憲法原則出發,而是從國家如何以種族分類摧毀公民自由的親身經驗出發。 威廉.丸谷正治的法理並非一般的旁觀者意見,而是直接影響了沃倫法院的推理結構。 威廉.丸谷正治是《洛文 訴 維吉尼亞州案》判決背後最重要的思想貢獻者之一。 因此,他的法庭之友意見書具有三重權威性: 第一是歷史權威性:親歷美國政府以種族分類為名剝奪自由和憲法權利; 第二是道德權威性:作為被迫害者發聲; 第三是法律權威性:作為美國公民聯盟的首席律師,與未來的法官。 威廉.丸谷正治的法庭之友意見書的十大法理是: 第一:只要法律以種族為分類基礎,就必須接受最嚴格審查(strict scrutiny),而維吉尼亞州的目的只是在維護白人至上者的特權; 第二:對異族通婚的懲罰是屬於奴隸制的一個事件,自殖民時期以來累見不鮮,反異族通婚法定位為奴隸制的延續,而非婚姻制度的規範,因而維吉尼亞州辯稱婚姻屬於州權的辯解無法成立; 第三:婚姻自由是屬於《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正當程序條款”保護的基本自由權; 第四:平等適用論(equal application theory)是偽平等,維吉尼亞州辯稱白人和黑人都被同樣處罰,所以不是歧視之說不能成立; 第五:只要分類本身是種族性的,就必然種族歧視,就必然違反美國憲法原則和侵犯權利; 第六:一旦允許政府以種族為理由限制自由,民族災難必然重演; 第七:反異族通婚法不是黑人問題,而是任何被國家視為異族者都可能遭遇的迫害問題,這是一個法治社會不能迴避的議題; 第八:如果不推翻維吉尼亞州法律,美國永遠無法擺脫種族等級制度, 第九:種族分類永遠是嫌疑分類(suspect classification)必須嚴格審查,幾乎不可能被證明合憲; 第十:《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不得繼續被扭曲誤解,美國最高法院有責任和義務在本案中,鄭重地重新再裁決一次清楚無誤的憲法定義。 美國首席大法官厄爾.沃倫是《布朗 訴 托皮卡教育委員會案》裁決書的作者,他深深知道種族分類是美國歷史上最危險的政府權力,與及平等保護必須具有實質意義而非形式平等。 然而美國白人就是祭出口號式的所謂偽平等來忽悠天下,從而達到白人至上主義者見不得光之目的。 威廉.丸谷正治的十大法理意見書,正好提供了歷史證據、道德論證、美國憲法結構論證與及美國社會科學論證。 威廉.丸谷正治的法理,奠定l婚姻自由作為憲法基本權利的現代框架,這種無可辯駁的法理,後來成為反對種族拘禁、反對種族登記和反對種族分類的法理基礎。 威廉.丸谷正治《洛文 訴 維吉尼亞州案》中的勝利,反過來幫助日裔美國人獲得歷史正義。 威廉.丸谷正治的法理直接影響了後來1978年的《扎布洛基 訴 雷德海爾案(Zablocki v. Redhail)》,與及2015年的《奧貝格費爾 訴 霍奇斯案(Obergefell v. Hodges)》。 《扎布洛基 訴 雷德海爾案》是一件極具代表性的婚姻矛盾美國最高法院判例。 1972年,中學生羅傑.雷德海爾(Roger Redhail)承認是一位新生嬰兒的父親,威斯康星州密爾沃基縣(Milwaukee County)法院裁決他每月必須支付一百零九美元的子女撫養費,直到嬰兒年齡到十八歲為止,與及法庭費用。沒有收入的羅傑.雷德海爾不可能有能力達到要求,於是置之不理。 由於羅傑.雷德海爾不支付子女撫養費,威斯康星州密爾沃基縣政府只得每月支付一百零九美元的子女撫養費給嬰兒的母親,到1974年時,羅傑.雷德海爾虧欠的公款已經達到三千七百三十二美元。 1974年,當羅傑.雷德海爾到威斯康星州密爾沃基縣政府申請結婚執照時,市政府官員托馬斯.雷德海爾(Thomas Zablocki)以他虧欠公款法理,在當羅傑.雷德海爾付清公款前,拒絕簽發新的結婚執照。 案件在美國巡迴上訴聯邦法院獲得勝訴,法理是結婚是美國憲法賦予的權利,威斯康星州密爾沃基縣政府無權剝奪這種憲法權利。 威斯康星州密爾沃基縣政府將案件上訴至美國最高法院。案件於1977年10月4日開庭聽證,於1978年1月18日頒布8票支持1票反對的壓倒性結果,裁決羅傑.雷德海爾勝訴。 瑟古德.馬歇爾大法官在裁決書中,引用《洛文 訴 維吉尼亞州案》的判例,和《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公平保護權利法理,裁決威斯康星州密爾沃基縣政府敗訴。 在《奧貝格費爾 訴 霍奇斯案》,辯方律師多次引用《洛文 訴 維吉尼亞州案》婚姻自由判例,而這個婚姻自由論證法理,正是來自威廉.丸谷正治的法庭之友意見書。 在眾多的法庭之友意見書中,全國有色人種協進會提供了非洲裔美國人的視角,天主教組織提供了宗教的視角,唯獨威廉.丸谷正治提出被國家以種族分類迫害的美國公民的視角。 威廉.丸谷正治是《洛文 訴 維吉尼亞州案》裁決書的思想架構師之一,美國法學家譽他的這篇法庭之友意見書,是美國憲法史上最重要的法庭之友意見書之一。 威廉.丸谷正治並非在《洛文 訴 維吉尼亞州案》開庭前允許請陳述意見。 他是在 1967 年 4 月 10 日的正式口頭辯論中,經美國最高法院特別許可,以法庭之友身份代表日裔美國人公民聯盟出庭陳述意見。 在1800年至2026年間的兩百多年間,獲得這種允許以法庭之友身份出庭陳述意見的案例不多,據不正統的記錄,總共不到四十次。威廉·丸谷正治是首位獲此殊榮的亞裔美國律師。 三十八年後的2026年,《個人正義被剝奪》所擔心的“旨在防止此類不公義事件在未來重演”預言,不幸的已經不停地全美各地重演,美國人民已經暴露在一心想當美國國王的唐納德.川普暴政之下。 唐納德.川普政府無視歷史事實,藐視《公民自由法案》經驗教訓,肆無忌憚的非法侵犯民權,從不經正當司法程序就驅逐無證移民,到要撤銷在美出生嬰兒的天然公民權,再到意圖毀憲連任,暴政之下,死傷無數。 在國內,美國已經不再是大家熟悉的美國,在國際上,已經沒有人再相信美國。 “我是美國人!”“我是美國公民”等驕傲口號,早成絕響。 “美國精神”“美國價值”已經成為諷刺的笑話。 美國民主不會死亡,美國精神不會消逝,美國的普世價值必會復興。 等到這股邪惡暴政狂飆過後,新的調查委員會必會成立,徹底調查唐納德.川普集團的滔天犯罪勾當。 屬於南方十一州之一的北卡羅萊納州,在種族歧視意識形態上,從來就是不落後的,尤其是在維護《種族完整法》上,一直是與維吉尼亞州穿一條褲子的。 在美國最高法院頒布了理查德.洛文的《調卷令狀》後,北卡羅萊納州就開始難過得日不思飯夜不成寐,連忙派出司法部長托馬斯.布魯頓(Thomas Bruton),副司法部長拉爾夫.穆迪(Ralph Moody),遞交法庭之友意見書,請求美國最高法院確認並維護美國南方傳統價值的《種族完整法》。 美國最高法院於1966年12月12日,同意接受該案進行最終審查。案件排期在1967年4月10日開庭聽證。 理查德.洛文一家沒有參加華盛頓美國最高法院的口頭辯論旁聽,但他們的律師之一伯納德.科恩,在口頭辯論時,傳達了理查德.洛文給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們的個人信息 : “伯納德.科恩先生,請代我告訴美國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們,我愛我的妻子,我不能在維吉尼亞州和她住在一起,這是不公平的。” 在《洛文 訴 維吉尼亞州案》之前,有幾個關於種族間性關係的案件。 1878年10月3日,維吉尼亞州最高法院在《金尼 訴 維吉尼亞州案(Kinney v. Virginia)》中裁定,黑人安德魯.金尼(Andrew Kinney)與白人瑪哈拉.米勒(Mahala Miller),雖然在華盛頓特區合法結婚,但在維吉尼亞州無效,因為維吉尼亞州法律規定,任何包括在外州結婚的異族通婚,無需開庭而自動失效。 在1883年的《佩斯 訴 阿拉巴馬州案》中,美國最高法院裁定,阿拉巴馬州一對夫婦因異族間性行為而被定罪,阿拉巴馬州最高法院在上訴中予以確認,並不違反《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的平等保護條款,其偽法理居然是“因為白人和非白人因從事跨異族性犯罪而受到同等懲罰。” 美國最高法院的《佩斯 訴 阿拉巴馬州案》錯誤裁決,把他們自己放到一個使後世蒙羞的位置上。在這種歪理之下,因果顛倒,是非混亂,異族間的婚內性行為被視為刑事重罪,而婚外性行為即通姦或淫亂卻只是輕罪。 《佩斯 訴 阿拉巴馬州案》的裁決是美國最高法院的恥辱標記。 1967年4月19日,《洛文 訴 維吉尼亞州案》在美國最高法院開庭聽證。列席的九位大法官: 第一位是:院長厄爾.沃倫(Earl Warren); 第二位是:雨果.布萊克(Hugo Lafayette Black); 第三位是:威廉.道格拉斯(William Orville Douglas); 第四位是:托馬斯.克拉克(Thomas Campbell Clark); 第五位是:約翰.哈倫(John Marshall Harlan); 第六位是:威廉.布倫南(William Joseph Brennan); 第七位是:波特.斯圖爾特(Potter Stewart); 第八位是:拜倫.懷特(Byron Raymond Whizzer White); 第九位是:亞伯拉罕.福塔斯(Abraham Fortas); 羅伯特.麥克爾韋恩提出的法理,是維吉尼亞州的《種族完整法》並沒有違反《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的平等保護條款: 第一:維吉尼亞州法對跨種族婚姻的懲罰,對黑人或白人都處以同等刑期; 第二:邪惡的黑白異族通婚,實際上與亂倫和多妻同等罪名。 第三:維吉尼亞州法只禁止黑人與白人通婚,但不禁止其他族裔的通婚,就是最佳的公平法理證據。 代表理查德.洛文與米爾德里德.傑特在美國最高法院出庭辯論的律師有四位: 美國公民自由聯盟的兩位律師伯納德.科恩和與菲利普.赫希科普,代表原告出庭辯論; 出身維吉尼亞大學生物系碩士、耶魯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的羅伯特.麥基爾韋恩(Robert Dunn McIlwaine III),參與了《洛文 訴 維吉尼亞州案》的辯論業務。 羅伯特.麥基爾韋恩曾參與美國海軍,在二戰和韓戰期間均在前線作戰,返回美國後,在維吉尼亞州司法部擔任檢察官長達十五年,升職為維吉尼亞州副司法部長,最使世人敬仰的是他在《洛文 訴 維吉尼亞州案》中,立場堅定的站在公義這一邊,義無反顧的反對違憲的維吉尼亞州《種族完整法》。 威廉.丸谷正治代表日裔美國公民聯盟,遞交法庭之友意見書,反對違憲的維吉尼亞州《種族完整法案》,強烈地支持美國最高法院下令撤銷所有維吉尼亞州各級法院的違憲裁決。 威廉.丸谷正治原本不是《洛文 訴 維吉尼亞州案》的辯論律師,但因為在案中,被允許出庭陳述意見,形同辯護律師,故論者視之為辯護律師之一。 維吉尼亞州法不允許理查德.洛文與米爾德里德.傑特結婚,徹底的違反了理查德.洛文夫婦《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的平等保護權利。 《美國憲法》許諾人民有追尋幸福的天賦權利,而自由婚姻就是最大幸福之一,因而維吉尼亞州的《種族完整法》與《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的平等保護權利憲法精神,徹底的背道而駛。 菲利普.赫希科普則強調說 : “維吉尼亞州法之禁止黑人與白人通婚,其依據就是受到種族歧視加白人至上主義的流毒影響,《種族完整法》不僅是不健康和不福利,簡單地來說,就是一種奴隸法律。” 1967年6月12日,美國最高法院以9比0的全票裁決,理查德.洛文夫婦勝訴,不僅推翻了他們所有的刑事定罪,並推翻了維吉尼亞州的《種族完整法》,主要的法理就是違反了《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的平等保護權利憲法精神。 首席大法官厄爾.沃倫撰寫了裁決意見書,所有大法官都加入了自己的法理和意見。厄爾.沃倫院長在裁決書裡說: “本案提出了本法院從未解決過的憲法問題 : 維吉尼亞州通過的一項法律,旨在阻止僅基於種族分類的人之間的婚姻,是否違反了《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的平等保護和正當程序條款。 毫無疑問,維吉尼亞州的種族通婚法規完全基於按種族所作的區分。這些法規禁止不同種族成員之間從事本屬普遍接受的行為。 多年來,本院一貫否定僅因血統而對公民作出的區分,認為這種區分對於一個其制度建立在平等原則之上的自由民族而言,是令人深惡痛絕的。 至少,平等保護條款要求:種族分類---尤其是在刑事實體法規中出現的此類分類---必須接受最嚴格的審查。 由於我們認為反映了這些憲法命令的中心含義的原因,我們得出的結論是,這些法規不能與《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保持一致。 維吉尼亞州現在是十六個禁止和懲罰基於種族分類的婚姻的州之一。對異族通婚的懲罰是屬於奴隸制的一個事件,自殖民時期以來,在維吉尼亞州就很常見。 目前的法定計劃可以追溯到 1924 年通過的《種族完整法》,該法案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的極端本土主義時期通過的。 該法案和現行維吉尼亞州法律的核心特點,是絕對禁止白人與其他白人以外的人結婚,禁止頒髮結婚證書,直到頒髮結婚證書的官員,對申請人關於結婚的陳述感到滿意為止。 他們堅持種族主義是正確的,種族成分證書由地方和州登記官保存,並繼續執行早先禁止異族通婚的規定。 雖然州法院在1888年的《梅納德 訴 希爾案(Maynard v. Hill)》中斷言:婚姻是一種受州司法權力管轄的社會關係,無疑是正確的,儘管有《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的規定,但州政府在本法院的觀點中,並未主張其有此權利。 但對婚姻的規定是不受限制的。鑑於1923年的《邁耶 訴 內布拉斯加州案(Meyer v. Nebraska)》和 1942 年的《斯金納 訴 俄克拉荷馬州案(Skinner v. Oklahoma)》,它也不能這樣做。 相反,該州辯稱,正如制憲者聲明所闡明的,平等保護條款的含義只是包含跨種族元素,作為犯罪定義一部分的州刑法,必須平等地適用於白人和黑人,是指每個種族的成員受到相同程度的懲罰。 因此該州聲稱,由於其異族通婚法規對異族通婚的白人和黑人參與者均給予同等懲罰,因此這些法規儘管依賴於種族分類,但並不構成基於種族的令人反感的歧視。 州政府提出的第二個論點,假定其平等適用理論的有效性。 爭論的焦點是,如果平等保護條款沒有因為異族通婚法規,依賴種族分類而取締異族通婚法規,那麼合憲性問題將變成國家是否有合理依據,將跨種族婚姻與其他婚姻區別對待。 州政府認為,在這個問題上,科學證據存在很大疑問,因此,本法院在採取不鼓勵異族通婚的政策時,應尊重州立法機關的智慧。 因為我們拒絕這樣的觀點,即僅僅平等適用包含種族分類的法規,就足以從《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禁止所有令人反感的種族歧視中刪除,所以我們不接受該州的論點,即如果存在以下情況,則應維持這些法規,是斷定它們服務於合理目的的任何可能基礎。 平等適用的事實並不意味着我們對這些法規的分析,應該遵循我們在不涉及種族歧視的情況下所採取的方法,在這些案例中,平等保護條款是針對歧視可能展示的廣告類型的法規的。 在這些涉及不根據種族進行區分的案件中,法院只是詢問歧視是否有合理的基礎,並尊重州立法機構的智慧。 我們處理的是包含種族分類的法規,平等適用的事實並不能免除法規的沉重負擔,而《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傳統上要求根據種族制定州法規。 法院首先討論了維吉尼亞州的《種族完整法》是否違反了《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的平等保護條款,該條款寫道 : 任何州都不得拒絕其管轄範圍內的任何人受到法律的平等保護。 因為無論罪犯的種族如何,對違反法令的懲罰都是相同的。例如,與黑人結婚的白人受到的懲罰跟白人結婚的黑人相同。 八十四年前,本法院在其1883年的《佩斯 訴 阿拉巴馬州案》中接受了這一同等負擔的論點。但在《洛文 訴 維吉尼亞州案》中,本法院駁回了這一論點。 維吉尼亞州在《佩斯 訴 阿拉巴馬州案》中,法院的判決支持其平等適用理論,然而就在1964年任期內,我們在駁回該案的推理時表示: 《佩斯 訴 阿拉巴馬州案》的裁決,代表了《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的平等保護條款的有限觀點,該條款在本法院隨後的判決中,沒有經禁受住推理分析。 毫無疑問,維吉尼亞州的種族歧視法規完全取決於根據種族劃分的區別。法規禁止不同種族的成員從事普遍接受的行為。 多年來,最高法院一直否認公民之間的歧視,僅僅是因為他們的血統,認為對一個以平等原則為基礎的自由人民來說是可憎的。 至少《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的平等保護條款要求對種族分類,特別是刑事法規中的嫌疑,進行最嚴格的審查。 這些法規還違反了《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的正當程序條款,在未經正當法律程序的情況下,粗暴地剝奪了洛文夫婦的自由和權利。 長期以來,婚姻自由一直被認為是自由人有權追求幸福的重要個人權利之一。 運用嚴格的審查標準,最高法院得出結論,維吉尼亞州的法案除了旨在維護白人至上種族優越主義那令人反感的種族歧視之外,沒有其他明顯之目的。 因此,法院裁定該法案違反了《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的平等保護條款。顯然,除了令人反感的種族歧視之外,沒有任何合法的壓倒一切的法理可以證明這種分類是合理的。 維吉尼亞州只禁止白人的跨種族婚姻,這一事實表明,作為旨在維護白人至上既定州策的措施,種族分類必須有自己的理由。 我們一貫否認以種族為法理去限制公民權利的措施是符合憲法。毫無疑問,僅僅因為種族分類而限制婚姻自由,已經違反了《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平等保護條款的核心含義。 婚姻自由是一項基本的憲法權利,並認為以種族等任意理由剝奪美國人的婚姻自由是違反憲法權利。 婚姻也是人類的基本公民權利之一,對我們的生存至關重要。在這些法規中所體現的種族分類,在如此不可支持的基礎上否定這一基本自由。 這些分類直接顛覆了《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核心的平等保護價值原則,這無疑是在沒有正當法律程序的情況下,剝奪了維吉尼亞州所有公民的自由權利。 這些法規亦在未遵循正當法律程序的情況下剝奪了洛文夫婦的自由權利,從而違反了《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中的正當法律程序條款。 婚姻自由久已被公認為一項至關重要的個人權利,對於自由人有序地追求幸福而言,此項權利必不可少。 婚姻乃是人類基本公民權利之一,對於我們的生存與延續具有根本性的意義。 若僅憑這些法規中所體現的種族劃分---這一毫無立足之地的依據,且其本質直接顛覆了《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所蘊含的平等原則---便去剝奪這項基本自由,這無疑構成了在未遵循正當法律程序的情況下,剝奪該州所有公民自由的行徑。 顯然,除卻那種帶有惡意的種族歧視之外,根本不存在任何獨立且正當的壓倒性目的,足以為此種分類提供辯護。 維吉尼亞州僅禁止涉及白人的跨種族通婚,這一事實表明:此類種族分類措施必須憑藉其自身的理由來尋求立足,即作為旨在維護白人至上主義地位的手段而存在。 對於那些因種族因素而限制公民權利的措施,本院歷來均判定其違憲。毫無疑問,僅僅基於種族分類而限制婚姻自由,無疑違背了《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平等保護條款的核心要義。 根據我們的憲法,與另一種族的人結婚或不結婚的自由歸屬於個人,且不得受到國家的侵犯。” 馬里蘭是美洲最早通過立法限制異族通婚的英國北美殖民地,它在1661年就開始合法地禁止異族通婚,二十五年後,所有的十三個英國北美殖民地,全有了禁止異族通婚法。 並不是每一個州都是蠻橫無理,1780年,賓夕法尼亞州在 1780 年通過《漸進廢奴法(Gradual Abolition Act)》後,不再禁止白人與黑人通婚,成為美國最早明確允許異族通婚的州之一,賓夕法尼亞州也是最早廢除相關禁令的州。 上世紀在20年代, 全美國已經有三十八各州有了禁止異族通婚法。聲勢浩大,使人畏懼。 1967年,在美國最高法院的《洛文 訴 維吉尼亞州案》判例頒布時,美國的異族通婚比例是3%,現在是21%,五十九年間增加了七倍,每五對配偶中,就有一對是異族通婚 在美國,不同的種族,其異族通婚的比例相異,亞裔是29%,西班牙裔是27%,非洲裔美國人是18%,白人是11%。 論區域,有五個地區的異族通婚的比例是最高的,美國首都華盛頓排名第一的31%,第二名是夏威夷州的28%,第三名是加利福尼亞州的21%,第四名內華達州的19%,第五名是新墨西哥州的18%。 《洛文 訴 維吉尼亞州案》判例影響之巨之深,這些數據已經給出了公正的答案。 《洛文 訴 維吉尼亞州案》是一件劃時代的裁決,是美國最高法院最重要的二十五件裁決之一,九位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的全票法槌,敲響了美國南方十一州《反種族混血法》與《種族完整法》的喪鐘。 2000年,阿拉巴馬州成為美國境內最後一個將其法律與美國最高法院裁決相協調的州。 當時,超過60%的選民投票支持了一項名為《第2號修正案》的憲法修正案,從而將州憲法中針對異族通婚的歧視性條款予以廢除。 大勢所趨,無法抵擋。這彰顯出美國最高法院在《洛文 訴 維吉尼亞州案》中全票裁決的震懾力。 大部分的美國法學家同意,《洛文 訴 維吉尼亞州案》是美國最高法院最偉大的近代裁決之一,為美國人民融進普世價值的文明社會,鋪墊了紮實的法理和公義道德基礎。 在經過了三百餘年的刻骨嚴冬,美國人民終於迎來了異族婚姻自由的春天。 美國最高法院借着《洛文 訴 維吉尼亞州案》全票裁決的旋風,一舉將美國境內所有名堂的《種族完整法案》全部踢進了歷史垃圾爐。 《洛文 訴 維吉尼亞州案》判例的成立,鼓舞着五性團體的司法抗爭。 在2010年美國聯邦地區法院審理的《佩里 訴 施瓦辛格案(Perry v. Schwarzenegger)》一案中,該案推翻了加利福尼亞州公投的《第8號提案》---該提案將婚姻僅限於異性伴侶之間。 喬治.老布什總統提名的沃恩.沃克三款法官(Vaughn Richard Walker),援引了《洛文 訴 維吉尼亞州案》一案的判例,並據此裁定加利福尼亞州公投的《第8號提案》違憲: “美國憲法賦予的婚姻權保護個人選擇婚姻伴侶的權利,且不受性別限制。” 隨後的2012年,美國聯邦第九巡迴上訴法院,基於更為狹窄的法律理依據,在《佩里 訴 布朗案(Perry v. Brown)》中,維持了同樣的法理裁決。 《洛文 訴 維吉尼亞州案》塵埃落定後,理查德.洛文全家搬回了維吉尼亞州卡羅琳郡中心點小鎮定居,期待着平穩而幸福日子的到來。 然而,命運之神並沒有特別眷顧這對苦命鴛鴦。 1975年6月29日,理查德.洛文夫婦在老家駕車出外採購時,被一輛酒醉駕駛的卡車迎面撞上,理查德.洛文現場死亡,享年僅四十一歲。 米爾德里德.傑特受了重傷,雖然沒有生命危險,但失去了右眼。 2008年5月2日,沒有再婚的米爾德里德.傑特因肺炎,在維吉尼亞州米爾福德(Milford)謝世,享年六十八歲。 理查德.洛文夫婦雖然生命磨難,但子孫茂盛,三個孩子各自成家也成才,在米爾德里德.傑特謝世時,她已經有了八個孫子,十一個重孫子。 米爾德里德.傑特是一位謙虛而虔誠的公民,從來不以改變整個美國社會婚姻制度而炫耀,也從來不以名人自居。米爾德里德.傑特給自己的定位是:一位普通的黑人愛上了一位普通的白人。 米爾德里德.傑特發表僅有的觀點說 : “我們真的不願意打攪他人,也不願意去傷害別人的感情,如果有的話,那是非常遺憾的事情。我們僅僅所要的就是想結婚,因為我們互相愛着對方。 有些人的觀點不會有所改變,那是他們的問題,而不是我們的問題。我與我唯一愛的人結婚,在與他一起的時光里,我很幸福快樂,在我來說,這已經足夠了。” 2007年6月12日,米爾德里德.傑特在美國最高法院《洛文 訴 維吉尼亞州案》裁決四十周年之際發表聲明說: “我這一代人,在本應在如此明確和正確的事情上意見分歧很大。大多數人相信當年法官所說的,這是上帝讓人們分開的計劃,政府應該歧視相愛的人。 但我已經活了很長時間,看到了巨大的變化。老一輩的恐懼和偏見已經退讓成歷史,如今的年輕人意識到,如果有人愛某人,他們就有結婚的權利。 儘管我現在被優秀的孩子和孫子們所圍繞,但我沒有一天不想到理查德和我們的愛情,我們的婚姻權利,以及我擁有嫁給對我來說很珍貴的人的自由,這對我來說意味着無比的重要,即使其他人認為他跟我結婚的錯誤對象。 我相信所有美國人,無論他們的種族、性別、性取向,都應該有同樣的結婚自由。政府無權將某些人的宗教信仰強加於其他人。 特別是如果它剝奪了人們的公民權利。我仍然不是一個政治人物,但我很自豪,理查德和我的名字出現在一個法庭判例上,這有助於加強愛情、承諾、公平和家庭。 許多人,無論是黑人還是白人,無論是年輕人還是老年人,無論同性戀還是異性戀,都有權在生活中尋求幸福的權利。我支持所有人都應該擁有結婚的自由。這就是真愛和被愛的真諦。“ 美國最高法院的《洛文 訴 維吉尼亞州案》判例,不僅全面推翻美國各州的《種族完整法案》,首當其中衝擊的是全美國白人至上主義者的意識形態,開始從質到量的演變。 1970年時,在美國出生的嬰兒,其父母是混血種族的只有1%,到了2021年時已經暴增至10%。 全國人口調查局發表預測報告說,到了2045年時,在美國的西班牙裔、非洲裔、亞洲裔和東南亞裔美國人人口,將會是美國社會的主流,而白人將會變為少數民族。 無論是同意也好,反對也罷,這將會是美國社會必然發生的倫理演變。無論是接受也好,拒絕也罷,美國民族永遠不會、也無法再走回使美國精神蒙羞的《種族完整法》老道路。 一個民族曾有過禁止異族通婚的種族歧視的傳統或法律,不是一件羞恥的事情,因為既有着國際間的大環境,也有國內間的小環境。 文明社會的成就,就是不斷地從錯誤中吸取經驗教訓,超着公平合理的環境邁進。 所謂的公平合理,也就是《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的基本精神。美國最高法院的《洛文 訴 維吉尼亞州案》裁決法理,可以濃縮成一句話:“僅基於種族分類而禁止人們通婚違反美國憲法精神。” 在《洛文 訴 維吉尼亞州案》之後,全美各地及美國南部的跨種族婚姻數量持續增長。以喬治亞州為例,該州的跨種族婚姻數量從1967年的二十一例增加至1970年的一百一十五例。 判例制度是美國的司法體系的棟梁和支柱,而《洛文 訴 維吉尼亞州案》的全票裁決,為美國近代民權運動發展史打開了泄洪的閘門,也帶領着美國民族大步朝着普世價值前進。 大江東流擋不住。自2013年起,該《洛文 訴 維吉尼亞州案》裁決被美國聯邦法院的一系列判決援引為判例,裁定美國對同性婚姻的限制是違憲---其中包括美國最高法院在2015年作出同性婚姻合憲化的《奧伯格費爾 訴 霍奇斯案》。 高勝寒 2026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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