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墨加協議,簡稱USMCA,烏斯馬,cover了農牧數字和知識產權。。。但最主要的就是汽車。加拿大和墨西哥都沒有自己品牌的汽車,都是幫忙的。所以,北美的汽車產業各國不是平行的競爭關係,而是縱向的合作關係。退出烏斯馬,就是美國要單幹,不要加拿大或者墨西哥幫忙,自己生產從電子配件到車門,車軲轆,座椅,門鉸鏈。。。等等,把美國的汽車產業run成個萬事不求人的小農經濟安樂窩。 美國退出烏斯馬有兩個方式: 1。 在每六年一次的聯合審查中作妖,就是啥都不同意,讓審查泡湯。那麼,烏斯馬就會啟動落日條款,即烏斯馬照常運作,直到16年以後落幕。 2。書面通知,6個月後,拍屁股走人退出。給車企老闆一人髮根繩子,讓他們自己找地方上吊去。不想上吊,就連夜把加拿大的工廠都搬到美國去,餓死加拿大,吃飽吃撐美麗堅! 按照川普的性格,1太沒勁了,沒意思。2是他的必選項。手起刀落咔嚓一選,血流成河啊,看着那一雙雙絕望的眼睛在風中顫抖,多帶勁啊,太爽了!感覺自己從上帝甄選之人直接升職成為上帝本人!川爺的威名震徹地球! 川爺想2估計都已經想瘋了,迫不及待了。 那麼,川普選得了2嗎?答案是,不知道。因為高法還未有定論。理論上講根據美國憲法,簽署條約需參議院批准,但沒說退出條約怎麼弄。總統作為國家元首擁有簽署和終止條約的權力,通常總統可自行決定退出,但烏斯馬涉及複雜的貿易法規修正,國會擁有規範對外貿易的憲法權力。因此,川普要選2,必定引發國會訴諸法庭,發起法律挑戰。 這將是一場重大的政治和法律博弈。總之,川普想砸爛烏斯馬,就得砸爛國會和高法,即砸爛兩權,獨剩一權。 且說天下大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川普可否王權在握,順利稱帝,在此烏斯馬一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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