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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民主黨人,浙江杭州,作為一個戰士,我知道自己的使命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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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中文筆會關於黎智英等九人被判重刑的抗議聲明
   

獨立中文筆會關於黎智英等九人被判重刑的抗議聲明 

   作者editor 2 月 10, 2026 

    (2026年2月10日) 獨立中文筆會驚悉,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昨天以莫須有的法理和罪名,重判九位媒體人和社會活動人士有期徒刑二十年至六年三個月,包括本會榮譽會員黎智英、羅偉光、林文宗、馮偉光、楊清奇、陳沛敏和張劍虹。


     筆會認為,這次判決明顯是又一起濫用國家安全惡法侵犯香港公民言論自由和新聞出版自由權的政治迫害,為此表達強烈抗議,並呼籲各界有識之士密切關注香港全面惡化的人權狀況,敦促中國及香港有關當局糾正此類錯案並撤銷所有控罪及判刑,立即無條件釋放黎智英等九人以及其他所有因言獲罪的良心犯。


     據報道,前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不認罪卻被強定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和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加重判刑二十年,前《蘋果日報》六位高層人員以同案認兩罪後判刑:不作供的總編輯羅偉光、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和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盧峰)各十年,作供的副社長陳沛敏和行政總裁張劍虹分別七年和六年九個月;與黎有聯絡的“重光團隊”成員李宇軒和陳梓華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並作供,被分別判刑七年三個月和六年三個月。


   獨立中文筆會還注意到,近年來在香港因言獲罪另案已判刑和待審判而仍被監禁者至少還有本會會員鄒幸彤和榮譽會員何俊仁、李卓人、何桂藍,以及戴耀廷、吳政亨、梁國雄、黃碧雲、楊雪盈、陳志全等。


   另據報道,上月15日,前年4月被關押的本會河南會員閔良臣,因在海外發表文章,被加以“尋釁滋事”判刑三年;上月21日,去年10月被關押的本會北京會員杜斌,因網絡言論涉及“攻擊國家領導人”,被控“涉嫌尋釁滋事罪”移交檢察院審查起訴;本月1日,獨立記者、本會前榮譽會員劉虎及其助手巫英蛟,因發表揭露地方官員濫權貪腐的網文等,被加以“涉嫌誣告陷害、非法經營罪”拘捕。


     獨立中文筆會對中共當局及香港特區政府近年來的倒行逆施提出強烈抗議,呼籲國際筆會全體會員及國內外各界人士,進一步密切關注香港及中國人權狀況全面惡化的局勢,並敦促有關當方面: 1)糾正香港當局昨日對壹傳媒集團及《蘋果日報》及“重光團隊”成員的錯判,立即無條件釋放本會榮譽會員黎智英羅偉光、林文宗、馮偉光、楊清奇、陳沛敏、張劍虹,以及李宇軒和陳梓華; 2)糾正香港當局對行使言論自由、新聞出版自由、集會自由和遊行示威自由等基本人權的民主派人士的所有錯捕錯判,立即無條件釋放本會會員鄒幸彤和榮譽會員何俊仁、李卓人、何桂藍,以及戴耀廷、吳政亨、梁國雄、黃碧雲、楊雪盈、陳志全等; 3)糾正中國當局對本會會員閔良臣的錯判,對會員杜斌以及劉虎和巫英蛟的錯捕,立即無條件釋放他們。

     ———— 獨立中文筆會是國際筆會——世界上最悠久的人權組織和國際性文學組織的150多成員分會之一,致力於維護全球中文作家的言論和寫作自由,維護世界各地因從事其專業工作而遭監禁、威脅、迫害或打壓的作家和新聞工作者的權益。


關於筆會致力於保護作家和維護言論自由的更多信息,請參見 https://www.chinesepe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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