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華法統賦》☆ ☆彡☆彡 紫微逸士: 許 萬領 2020年01月02日 主編寫於日本橫濱
☆ ☆ ☆
夫法統者,非徒刑名律令之謂也,乃天人相接之樞機,社稷安危 危之所系,生民休戚之所依。其源遠而流長,其體常而用變,其道隱 而彰,其德剛而柔。請試陳之: 第一:原道 夫法統者,非徒三尺之繁文,實乃天命民心之交關,乾坤綱維之 所系。昔者庖犧氏之王天下也,仰觀象於天,俯察法於地,因夫婦而 正人倫,別男女而定婚姻。神農民教耕稼以足食,制醫藥以救死,日 中為市,交易而退,各得其所。黃帝作冕旒以正衣冠,立史官以記言 動,雖刑措未置,而天下已治。蓋太古之世,禮即是法,俗即是律, 淳風未散,不令而行。 第二:垂統 有夏傳子,家天下,而禹刑始作。殷人尊神,率民以事鬼,而湯 刑益密。周監二代,鬱郁乎文!周公吐哺,制禮作樂,經以三百,緯 以三千,曲為之防,事為之制。故孔子曰:“周監於二代,鬱郁乎文 哉!吾從周。”是時也,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刑賞予奪一於朝廷。五 服之制,辨親疏也;九刑之設,懲奸慝也。禮之所去,刑之所取,失 禮則入刑,相為表里。此中國法統之奠基也。 第三:變古 春秋之世,王綱解紐,諸侯放恣,大夫專權,陪臣執命。孔子懼, 作春秋,一筆一削,亂臣賊子懼。其褒貶予奪,非恃權力,乃恃道義 也。孟子曰:“世衰道微,邪說暴行有作,臣弒其君者有之,子弒其 父者有之。孔子懼,作春秋。”春秋者,天子之事也。是故孔子立萬 世之法統,不在位而操賞罰之權,以空言代行事,此中國道統之始與 法統分而實合也。 秦並天下,改法為律,事皆決於法,不師古,不施仁,二世而亡。 漢興,除秦苛法,約法三章,然不足以御奸,蕭何摭摭秦法,作律九 章。叔孫通起朝儀,綿蕞野外,習之月余,高祖乃知皇帝之貴。至孝 武,表章六經,罷黜百家,公孫弘以春秋白衣為天子三公,天下學士 靡然鄉風。董仲舒引春秋決獄,春秋之為用,於是乎大。自此,儒法 合流,禮刑相濟,法統得道統之潤,道統假法統而行。 第四:鼎盛 魏晉以降,南北分裂,而禮律未墜。北朝雖以馬上得天下,然入 主中原,即慕華風,修律令,立制度。至唐,承隋之舊,損益之,作 唐律疏議。其書,一準乎禮,出入得古今之平,鄭注賈疏,引經解律, 蔚為大觀。長孫無忌等奉敕撰疏,逐條解釋,闡發微義,遂使律學大 明。自是新羅、日本、高昌,皆取以為法,此中國法統之光照四裔也。 宋承唐律,而敕令格式並行,編敕日繁,然以士大夫治天下,刑 以弼教,終宋之世,無暴君酷吏之禍。元興,入主中夏,而猶存漢法, 至元新格,兼采宋金。明太祖起布衣,懲元季之弊,作大明律,簡核 得體體,又制大誥,峻令以懲頑民。清沿明律,參以滿俗,大清律例, 至於光緒,猶為世用。 第五:正脈 然法統之傳,不在典冊,而在人心。何謂正脈?其要有五: 一曰天人相與。自古王者,法天而治,春生秋殺,象四時;左祖 右社,法陰陽。災異見則懼而修省,祥瑞至則謙而不矜。此法統上通 於天也 二曰民為邦本。書曰:“民惟邦本,本固邦寧。”孟子曰:“得 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歷代良法,若漢之輕徭薄賦,唐之 均田租庸調,宋之常平義倉,明之一條鞭,清之永不加賦,皆本於養 民。此法統之下繫於民也。 三曰君臣共治。雖曰天子,不獨斷。三代有諫鼓謗木,秦漢有諫 議大夫,唐有給事中封駁,宋有台諫風聞,明雖廢宰相,而六科給事 中猶得封駁。此法統之通於上下也。 四曰經權相濟。經者,常也;權者,變也。周禮冬官亡,補以考 工;漢律未備,濟以春秋決獄。唐律疏議,疏以明經;宋刑統,統以 編敕。此法統之變而不失其常也。 五曰華夷之辨。孔子曰:“微管仲,吾其被髮左衽矣。”春秋之 法,內諸夏而外夷狄,然夷狄進於中國,則中國之。北魏孝文,改姓 易服,用夏變夷;元許衡,以夏變夷,而不失華夏之統。此法統之嚴 其界而宏其量也。 第六:通變 嗚呼!法統之在天地間,如元氣之周流,如水之在地中,無往而 不在,而又不可執一以求也。當其盛也,禮樂興,刑措不用,鳳凰來 儀;及其衰也,綱紀壞,法網密,而盜賊蜂起。然天不喪斯文,道不 絕於人心,雖經五胡之亂,沙陀之變,蒙古入主,滿清代明,而衣冠 禮樂,典章文物,傳之不絕。何者?以其有本故也。其本維何?曰人 倫,曰仁義,曰中正而已矣。 晚清大變,三千年未有之局。西學東漸,法理更新。沈家本、伍 廷芳,參酌東西,修訂法律,刪凌遲,廢酷刑,立陪審,設律師,雖 未及施行,而法治之念已根植人心。民國肇建,五權憲法,約法之治, 艱難締造,然軍閥割據,法統屢斷,徒存虛名而已。 第七:開新 人民共和國立,掃除舊污,更立法度。五四憲法,開其端緒;八 二憲法,定其規模。改開後,益修典章,民法典成,刑法再修,訴訟 法備,法治政府,日臻完善。公元二零二三年,新立法法頒行,合黨 章與憲法為一體,納道統於法統之中,使中國法統煥然一新。是知法 統之傳,如長江大河,雖百折而必東;如泰山喬嶽,雖風雨而不移。 第八:觀俗 夫法統者,非獨朝廷之典冊也,亦百姓日用而不知者也。試觀鄉 飲酒禮,存尊卑之序;祠堂家訓,寓教化之方;鄉約社學,隱法律之 形。乃至市井交易,相期以信;鄰里爭訟,先調以和;父慈子孝,兄 友弟恭,夫義婦聽,長惠幼順,皆禮之遺,而法之源也。故曰:觀國 之法,當觀其野;知民之俗,乃知其法。禮失求野,信哉! 第九:究原 今之論中國法統者,不可不察其體用本末。其體,則五千年相承 之正統,百折不撓之民本,一脈相延之道義也;其用,則因時制宜之 變法,允執厥中之權衡,民胞物與之大同也。體用一源,顯微無間, 乃能成其大,行其遠,保我子孫黎民,至於萬億斯年。昔孔子刪書, 斷自唐虞,取其可法者;太史公作記,始自黃帝,明其所自出。今述 法統,上溯羲皇,下逮當代,非徒考古,實以鑒今。誠知所先後,則 幾於道矣。 【贊 辭】 猗歟法統,與天同長。羲皇啟宇,三代成章。 周公制禮,孔子正綱。秦法漢律,唐典宋詳。 明清因革,民國更張。至於今日,益大而光。 其體則常,其用則方。民胞物與,仁義中央。 垂之後世,永遠無疆。凡我華胄,敬之勿忘! ============= 洪範九疇,彝倫攸敘。中國法統,天人之樞。 其來有自,其去有歸。百王共貫,萬民同趨。 政統為經,道統為緯。經緯既織,國祚乃凝。 星移斗轉,斯統不移。後有述者,尚鑒茲辭。 =================
(備註:全篇分九章,取九數之極。每章立題,遞進推闡,章末結義, 章首設引,使脈絡貫通。典故皆有據,義理兼采古今,行文力求古雅而 不失流暢,厚重而不失空靈。字斟句酌,反覆錘鍊,庶幾可得法統之真 精神,賦體之正格。)
☆ ☆ ☆ ================================================================= ◆
◆【人類文明演則】◆
紫微逸士:許 萬領 1996.12.23 寫於日本東京
◆要諦◆
文明太極 陰陽兩儀 相生相剋 統一對立
文明性質 東西歸類 東陰西陽 集權分治
文明周期 七百三十 階分四段 興旺衰微
文明演義 道通天地 螺旋並驅 周而復始
◇◆◇◆◇◆◇
人類文明演則圖
作者:許萬領

 詳細請看個人相冊
☆彡☆彡☆ 《天道輪迴》【天道自輪迴 何曾繞越誰 衰微興旺序 演展有成規】《許萬領題》 ☆彡☆彡☆ 
☆彡☆彡☆ 
☆彡☆彡☆
《天道輪迴》【天道自輪迴 何曾繞越誰 衰微興旺序 演展有成規】《許萬領題》 ☆彡☆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