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志軍為什麼不在妻子的“手術同意書”上簽字? 據報載: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二十二歲的外地進京打工的孕婦李麗雲難產被送到北京朝陽醫院治療。因丈夫肖志軍拒絕在手術同意書上簽字,醫院不給以治療而母子相繼死亡。 有中國的媒體在報道此事時,都把焦點引向了不簽字的丈夫肖志軍身上,一時間肖志軍成了這一導致兩個生命消失的最大禍首。國內很多網絡上,討伐肖志軍的文章鋪天蓋地。 但是在所有報道和討伐的文章中,不知是故意漏掉和有意忽略,他們恰恰沒有提到這一事件最關鍵、最重要、最根本的問題:肖志軍為什麼不簽字?他為什麼不簽“同意”這兩個字。 如果我們對肖志軍不簽字的原因進行深入的探討,才發現問題不是這麼簡單的。 肖志軍不簽字的原因大約有以下幾點: 一、肖志軍和妻子有巨大的矛盾,想妻子死掉。但從所有報道中沒有發現他和妻子有什麼矛盾,退一步來說,就算兩夫婦有矛盾,同床共枕這麼長的時間,合不來離婚或分居都行,肖志軍也不會殘忍到想妻子在醫院死掉的程度。再說從肖志軍在妻子死後的痛苦神情上,也看不到他有故意讓妻子死掉的想法。所以這一條應該排除。 二、肖志軍因種種原因不願意要孩子,所以拒絕醫院的搶救。這一條看來也不可能。一個正常的男人,他會拒絕做父親帶來的歡樂和喜悅嗎?再說醫院一方說在李麗雲死前幾小時,她腹中的胎兒已經沒有心跳了。那麼此時就算不想要孩子的肖志軍難道也不想要老婆了?所以這一條也應該排除。 三、肖志軍兩夫婦是到北京來打工的農民工,每月除了生活開銷外所剩無幾,而住醫院做手術最低得花掉數萬元的錢!肖志軍因沒有錢,面對數萬醫療費而不敢簽字!這可能才是肖志軍不願意、不敢在手術同意書上簽字的最大原因! 除此三條外,可能很難找出肖志軍不願意簽字的原因了。 自從朱鎔基在總理的任上搞出了罪惡的“醫療產業化”政策後,“醫院大門朝官開,有病無錢莫進來”。共產黨政權每年撥出幾百億的醫療費用,但那是專門讓各級官員們免費享用的。中國的官員們在享受免費醫療的同時,又與公務員們一起享受不管有病沒病,每月都發到手中的幾百、上千元的醫療補助費。中國的企業員工享受不到醫療補助費,得每月自己掏錢買那勞什子的“醫療保險”。只要不是住院得自己全掏錢,如果住院,自己也得出醫療費的大半!企業這一層面的人就已經無力支付高額醫療費用了!而中國的普通百姓和農民、農民工們一切醫療費用全部自理,他們如果有病,誰也不敢輕易進醫院! 今天中國的醫院已經變成了唯利是圖的衙門。各大小醫院“產業化”後,醫院院長們專門在“撈錢”二字上狠下“功夫”!一個人只要上了醫院,不管你有病沒病,先對你進行各種各樣的檢查,宰你幾百上千元再說其它的!如果你真的有病,醫院的醫生們更是喜出望外:財神到了,有錢撈了!有錢掄了!今天的中國,幾十萬、幾百萬元的醫療費屢見報端,而其中大部分竟是無中生有的、是病人沒有接受任何治療而發生的費用!如果你沒錢或只有很少的錢到醫院去,那醫生們白眼一番:“沒錢看什麼病?等死去吧!”因為沒有錢而醫院拒絕治療導致病人死亡的事更是司空見慣!寫到這裡,筆者想起幾天前進醫院的事情:本月二十四日,我因吃魚不慎而被卡了喉嚨。到成都市三醫院治療。掛了七元號,醫生檢查後說:“你先去交六十元錢,我再給你把魚刺取出來。”當時我非常惱火說:“這麼一點小事,我掛了號,你取了就算了,還收什麼錢?”醫生說:“這是規定。”我當即大怒:“這醫院成了強盜窩了!我一月才掙八百元,你這一下就收我六十七元?還讓不讓人活呀?”醫生說:“嫌貴就不要來!我又沒請你來!”我大罵幾句後憤然離開了醫院!幸運的是我回家後喉嚨已經沒有異樣感覺,可能是我發怒罵醫生時魚刺被沖了出來。 回頭再說肖志軍拒簽字的事。肖志軍夫婦正是在沒有錢的情況下而不幸進了醫院!面對巨額的手術醫療費,拿不出錢的肖志軍不敢簽字,害怕簽字。而醫院也因肖志軍拿不出錢而拒絕對李麗雲母子進行必要的手術搶救。病人在沒得到救治的情況下死亡,醫院就以“丈夫不簽字”為名,把自己救死扶傷的天職和責任推了個一乾二淨! 在這一導致母子死亡的巨大醫療事故中,人們首先應該追究的是中國現行醫療體制的責任!其次應該追究唯利是圖的醫院方的責任!最後才是肖志軍本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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