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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有風險,使用需謹慎
   

    


          使用AI虛假案例的法律責任


在普通法法域,律師通常需要援引先前相同判例來支持自己的觀點,以求得到有利己方的法院裁決。近年,由於AI技術的被廣泛應用,大大減低了律師的檢索案例工作量,成為律師的案頭必備工具。然而,AI本身也會根據需要,自創案例,成為律師不得不防的陷阱。


最近,加拿大安省律師協會(Law Society of Ontario,LSO)下屬的律師協會審裁處(Law Society Tribunal)裁定,暫時禁止一名多倫多律師執業。這起案件是加拿大首宗因依賴 AI “幻覺”生成的虛假判例,而導致律師執照被暫停的案例。


根據審裁處發布的裁定,該律師違反了 LSO 多項《律師職業操守規則》。審裁處認定,她在一份書面法律陳詞(factum)中引用了完全不存在或與案件無關、由人工智能工具生成的判例,隨後又向法院謊稱自己並未使用該工具。

審裁處表示,這些行為導致她未能維護客戶利益、故意誤導法院,並未能以誠實和正直的方式履行律師職責。


從案情來看,這個案件的法律責任其實並不是因為**“使用AI”,而是因為違反律師職業倫理(professional misconduct)**。AI只是導致違規行為發生的工具,而不是違法本身。


下面分別分析。


一、本案涉及的法律依據


加拿大(尤其安大略省)律師並非主要依據《刑法》處分,而是依據律師協會的職業監管制度。


主要法律依據包括:


  • 《Law Society Act》(Ontario)

  • Law Society of Ontario Rules of Professional Conduct(律師職業操守規則)

  • Law Society Tribunal 的紀律處分權


LSO監管所有律師,其核心原則包括:


律師必須誠信(integrity)、勝任(competence)、忠誠(loyalty)、誠實(honesty),不得誤導法院。


因此,本案屬於Professional Misconduct(職業失當)。



二、AI幻覺為什麼會構成違規?


第一層:引用虛假判例


根據案情:


在factum中引用不存在或者與案件無關的判例。


這已經違反律師最基本義務。


因為律師提交給法院的每一個案例,都必須:


  • 自己查閱過

  • 確認真實存在

  • 確認引用準確

  • 確認支持自己的法律觀點


AI不能代替這一職責。


如果ChatGPT、Copilot、Claude生成了一個:


Smith v Jones, 2022 ONCA 123


律師必須:


  • 去CanLII

  • 去Westlaw

  • 去Lexis

  • 去法院數據庫


確認:


  • 是否真的存在

  • 是否引用正確


否則就是沒有履行律師的**competence(專業能力)**義務。



第二層:誤導法院


更嚴重的是:


根據裁決,


她後來向法院表示自己沒有使用AI。


這已經不是能力問題,而是:


故意作出虛假陳述(false representation)。


律師對法院負有:


Duty of Candour


即:對法院必須誠實。


很多普通民事案件:


律師可以為客戶爭取利益;


但是:不能欺騙法院。


這是普通訴訟和律師倫理最大的區別。


因此:


引用假案例 + 否認來源


性質遠比單純AI幻覺嚴重。



第三層:沒有維護客戶利益


LSO認為:


律師沒有保護客戶利益。


原因很簡單。客戶聘請律師:不是購買AI輸出。而是購買:律師自己的專業判斷。如果律師直接把AI生成內容交給法院:


實際上:


沒有提供符合專業標準(standard of care)的法律服務。


因此違反:


Duty to the Client。



三、為什麼處分不是法院,而是LSO?


很多人容易混淆。


這裡有兩個體系。


(一)法院


法院可以:例如:


  • 駁回factum

  • 刪除引用

  • 判敗訴

  • 判costs

  • 藐視法庭(極端情況)


這是司法程序。



(二)律師協會(LSO)


LSO監管的是:


律師有沒有資格繼續執業。


它可以:


  • 警告

  • reprimand

  • suspension(停牌)

  • revoke licence(吊銷執照)


本案屬於:


職業紀律處分。


不是刑事處罰。



四、本案違反了哪些職業義務?


雖然目前公布的是簡短裁定,但根據LSO Rules,大概率涉及以下幾項。


1. Competence(專業能力)


律師必須:提供稱職法律服務。


包括:


  • 核實法律依據

  • 核實案例

  • 核實引用


AI不能成為藉口。



2. Integrity(誠信)


律師必須:


保持誠信。而提交虛假案例違反誠信。



3. Honesty(誠實)


向法院否認使用AI:屬於不誠實行為。



4. Duty to the Court(對法院義務)


加拿大律師:


首先是法院的官員(Officer of the Court)。


必須:不能誤導法院。即使客戶因此受益,也不能。



5. Duty to Client(客戶義務)


錯誤法律意見:


可能損害客戶利益。


因此違反:對客戶應盡職責。



五、AI是否承擔責任?


法律上:不會。


責任全部屬於律師。


原因是:


AI不是法律主體。


加拿大目前沒有:


AI律師資格。


AI不能:


  • 出庭

  • 簽factum

  • 對法院負責


最終簽字的是:


律師本人。


因此:


AI可以寫,


律師必須審核。


這一原則已經成為:


加拿大、美國、英國、澳大利亞等普通法國家的共同要求。



六、為什麼停牌六個月?


紀律處分通常考慮幾個因素。


包括:


(1)行為嚴重程度


引用不存在判例。屬於嚴重行為。



(2)是否故意


如果只是:


AI hallucination


很多案件可能:


  • 更正

  • 道歉


處分不會特別重。


但是這裡:又向法院否認使用AI。性質明顯升級。



(3)是否損害司法制度


法院必須相信:


律師提交的判例是真實的。


如果律師可以隨便引用AI捏造案例:


整個判例制度都會受到影響。


因此LSO特別強調:


維護公眾對司法制度的信任。



七、與美國類似案例的比較


近兩年,多個普通法司法轄區都出現了類似事件:


  • 在美國紐約,律師因向法院提交由生成式AI虛構的判例,被法院處罰並處以制裁(sanctions)。

  • 美國多個聯邦法院隨後要求律師確認其提交材料已經過人工核實,不能直接依賴AI生成內容。

  • 英國、澳大利亞等地的法院和律師監管機構也陸續發布指引,明確允許律師使用AI輔助研究,但要求對所有法律引用進行獨立驗證。


這些案例反映出一個共同原則:問題不在於使用AI,而在於未經核實地依賴AI輸出,或向法院作出不實陳述。


八、本案最大的法律意義


這起案件的重要意義在於,它標誌着加拿大律師監管機構明確傳遞了一個原則:


  1. **使用AI本身並不違規。**律師可以利用AI進行法律檢索、起草文書或整理思路。

  2. **律師對所有提交給法院的內容承擔不可轉移的責任。**AI生成的判例、引文和法律分析必須經過人工核實。

  3. **對法院的誠實義務高於一切。**如果律師提交了錯誤材料,應及時更正;若故意隱瞞或作出虛假陳述,則可能構成嚴重職業失當。

  4. **AI不會成為免責理由。**在職業責任上,法院和律師協會只會追究簽署文件、代表當事人執業的律師,而不會將責任歸於AI工具。


因此,本案真正受到處分的法律依據,不是《Law Society of Ontario》或職業操守規則中存在一條專門針對AI的規定,而是傳統的律師職業倫理規範在AI時代的適用:律師必須保持專業能力、誠信、誠實,並履行對客戶和法院的職責;AI只是新的工作工具,並不改變這些基本法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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