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兩種兒女,兩種結局 加拉太書系列文章(12) 文/曲雅各 生命季刊專稿 請閱讀: 加拉太書系列 本文音頻為郭光明弟兄朗讀:
加4:21-31 幾年前,有一對我很熟悉的牧者夫婦來到蘭州。姊妹提到,她的哥哥長期在蘭州做醫療器材生意,希望有機會能向他傳福音。後來有一天晚上,我們在一家酒店一起吃飯。交談中得知,他是一位極度自律的商人。除了必要的生意應酬,他幾乎不去娛樂場所,一有空,就讀各種書籍,特別是對有關曾國藩的書情有獨鍾。他對自我的人生要求很高,希望成為一個有道德、有修養的人。除了讀書,他每天都會給遠在常州的母親打電話問候,立志做一個高尚、正直、脫離低級趣味的人。 說實話,在今天這個物慾橫流的時代,這樣嚴於律己的人實屬難得。那天晚上,我們幾位同工輪番向他傳福音,但漸漸發現,他的內心其實非常封閉,對福音幾乎沒有回應。也許在他看來,宗教不過是勸人為善;而他已經算是一個有修養、有底線的“好人”了,因此並不覺得自己需要基督。 但加拉太書4:21-31卻指出:問題不在於你有多好,而在於你屬於誰。保羅在本段聖經中論到: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但一個是憑血氣生的,一個是憑應許生的;一個不能承受產業,一個承受產業。“這段聖經,對比的色彩很濃厚。”(王峙軍,2020,段1) 一、兩種出生:按血氣,還是憑應許(4:21-23) “你們這願意在律法以下的人,請告訴我,你們豈沒有聽見律法嗎?”(加4:21)“願意”:現在式、主動態。“你們”:不僅包括加拉太的信徒,也包括從耶路撒冷來的猶太派基督徒。他們甘心情願把自己置於律法主義的枷鎖中,這等於是重新回到律法的被定罪、受奴役的地位。 保羅引用了創世記16-21章的歷史: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一個是夏甲所生的以實瑪利,一個是撒拉所生的以撒。保羅的重點是其中一個兒子是使女所生的,代表了身份是不自由的奴僕;另一個是“自主之婦人生的”,身份是自由人。 這兩個出生,看似都是“亞伯拉罕的兒子”,卻有本質的不同。以實瑪利的出生,是“按着血氣生的”,意思是人的肉體、人的本性(原文字典,加4:23)。這完全是人的作為,當神的應許遲遲未實現時,亞伯拉罕和撒拉選擇用自己的方式“幫助神完成應許”。結果生下的,不是應許的實現,而是靠人努力的結果。 而以撒的出生,卻是“憑着應許生的”。在人看來,這幾乎是不可能的,撒拉已年紀老邁,過了生育的年齡。但由於神的介入,局面完全改變,神應許她必生一個兒子。以撒的出生,是神應許的結果。保羅藉此指出一個屬靈原則:屬肉體的宗教,永遠是人做給神看的;屬應許的信仰,乃是神為人所成就的。 今天,許多人在信仰上仍然活在加拉太人的邏輯里。他們以為信耶穌還不夠,必須加上守規條、更努力,才能討神喜悅。但問題在於,這一切若是出於“血氣”,本質上仍然是人自己在努力。 教會中常有一種觀念:“屬靈”就是比別人更能吃苦耐勞,經常禁食,生活艱苦,積極地參與各種事奉。傳道人如果生活質量好一點,享受多一點,好像神就不喜悅;若衣着樸素、長期勞累、甚至把自己弄得筋疲力盡,才顯得更加“愛主”。於是,屬靈漸漸被外在化、表演化,仿佛苦待己身就是敬虔的標誌。 福音卻宣告:人不能靠自己成為神的兒女,必須重生,必須出於神的應許與恩典。你是因信基督稱義,還是因行律法稱義?聖經的結論是: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加2:16)。 二、兩種體系:律法之約,還是應許之約(4:24-27) 接下來,保羅進一步解釋這兩個出生背後的屬靈意義。他說,這“兩位婦人就是兩約”。保羅說:“這都是比方”,呂振中譯本翻譯為:“這些都是有寓意的”。保羅把兩個婦人比喻為兩約,顯然是用寓意的表達方式,這是使用了猶太人慣用的解經方式。保羅的寓意解經是出於神,因為他是聖經的作者,所說的完全是神的“默示”。其實,這個道理是直白的:夏甲所生的以實瑪利,完全是出於人的計劃;撒拉所生的以撒,則完全不同,因為亞伯拉罕和撒拉早過了生育的年齡,完全是出於神的應許。保羅是基於他對救恩歷史發展方向的信念而傳遞的信息。 
早期教父屈梭多模等人認為,保羅所說的“寓意”,是指“預表”(韓森,2015,頁181)。預表是指未來將要發生的實體。簡單說:舊約的影子,新約的實體,是對基督救贖工作的一種象徵性預示。如果單從血統看,猶太人才是撒拉的後代,其他外邦人都是夏甲的後裔。但保羅的看法是,是否屬於亞伯拉罕的後代,不是血統,而是憑着應許。“你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着應許承受產業的了。”(加3:29) 進一步講,從譬喻性的意義來看:“夏甲的兒子代表靠行為尋求救贖,撒拉則是把救贖建立在神的恩典上。”(提摩太·凱勒,2016,頁145) 撒拉則代表應許之約,也就是福音之約。這約的根基不是人的行為,而是神的恩典和信心。夏甲代表西乃山之約,也就是律法之約。這約的特點是:人要遵行律法,才能得生命。但結果卻是“生子為奴”,因為沒有人能完全遵行律法。 保羅把這些人與西乃山、夏甲、地上的耶路撒冷聯繫起來,指出他們甘願把自己放在律法之下,這些人實際上仍然活在奴役之中,過着為奴的生活。相反,“在上的耶路撒冷”卻是自由的,是所有信徒的母。 
這是一種極具顛覆性的宣告:外表上最熱心、最狂熱的宗教人士,未必真正屬於神,他們甚至可能仍活在奴役之中。放眼今天世界上的一些宗教,人們所表現出來的熱情和投入,往往超乎人的想像,甚至有人為了自己的宗教信念不惜傷害別人、殘害生命。然而,若離開了真理、離開了基督,再大的宗教熱心,也不能使人真正親近神。 今天,許多人喜歡前往耶路撒冷旅行,這本身並沒有問題。關鍵在於:你為何而去?如果把耶路撒冷看成一種“朝聖聖地”,仿佛人到了那裡就更屬靈、更靠近神,那其實是對福音的一種誤解。因為那座地上的耶路撒冷,正是當年猶太人拒絕基督、把主耶穌釘上十字架的地方。 主耶穌早已告訴撒瑪利亞婦人:“時候將到,你們拜父,也不在這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約4:21)真正的敬拜,不再局限於某個地點,而是在聖靈和真理里敬拜神。因為神不是被局限在某個城市中的神,祂乃是充滿萬有的主。 但另一方面,如果一個人去耶路撒冷,是為了更具體地思想聖經歷史,緬懷基督和眾聖徒曾走過的道路,更深默想十字架與救恩的意義,那當然是有益的。問題不在地點本身,而在人的心是否真正歸向基督。 加拉太書4章27節是保羅引用先知以賽亞的話:“你這不懷孕、不生養的,要歌唱;你這未曾經過產難的,要發聲歌唱,揚聲歡呼。因為沒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兒女更多。這是耶和華說的。”(賽54:1) 保羅以這節經文作比喻,表示撒拉是不懷孕、不生養的婦人,她的生育能力早就斷絕了,卻是憑着應許得着兒子,其後裔得蒙神的賜福,多如天上的星、海邊的沙(創17:6,22:17)。 今天在世界各地的基督徒,我們都是亞伯拉罕和撒拉屬靈的後代。不是憑着血緣或律法的規條稱義,而是因信耶穌承受神美好的應許。以撒只是一個預表,真正的應許是耶穌基督,唯有信靠耶穌基督,才能成為亞伯拉罕的真子孫,並承受應許的產業。 這一預言,在新約的教會裡得到應驗。今天憑着應許而生的,遠遠大過按照血氣所生的。這說明:神的工作不是建立在人的能力之上,而是在人的不可能中彰顯祂的恩典。 我們也需要分辨兩種不同的體系: 
今天,在一些教會裡,或宣教的禾場上,同樣存在兩種不同的屬靈狀態。有些人看起來非常忙碌、熱心,全年排滿了工作計劃;每周講道、探訪、組織聚會、推動事工。然而,一個人外面的積極,並不代表他裡面真正認識神。 但真正的福音,卻帶來身份上的確定與安息。信徒不再是奴僕,而是兒女;不再靠行為換取神的接納,而是在基督里因信白白蒙恩。真正屬乎基督的人,不是在恐懼中事奉,而是在自由中愛神、跟隨神。 三、兩種結局:被趕逐,還是承受產業(4:28-31) 最後,保羅把焦點帶到結局。他說:“弟兄們,我們是憑着應許作兒女,如同以撒一樣。”這是一種身份的宣告——不是努力得來的,而是因信得着的。 但緊接着,他指出一個現實:“當時那按着血氣生的,逼迫了那按着聖靈生的,現在也是這樣。”以實瑪利曾嘲笑以撒,這不僅是兄弟之間的衝突,更是兩種信仰之間的衝突。“說到底,是人的宗教對神的宗教必然的反應。”(穆爾,2014,頁 510) 屬律法的,也常常敵對福音。這是當時的猶太教與新興的耶穌跟隨者之間的對立。也可能保羅把矛頭指向了那些攪擾加拉太教會的猶太律法主義者,因為引誘加拉太人重回律法之下,企圖將律法的重擔加在加拉太人身上,保羅認為這是一種“逼迫”(高雅倫,2002,頁176)。 今天的歐洲,伊斯蘭化的趨勢越來越明顯。過去,許多來自亞非等地的人,懷着對更好生活的盼望來到歐洲工作、定居。隨着時間推移,這些群體逐漸壯大,在部分地區甚至開始對當地社會文化產生強烈影響。有些地方也因此出現了治安惡化、社會衝突、宗教張力以及價值觀對立的問題。某些激進勢力不僅拒絕融入當地社會,甚至試圖推動以自身宗教觀念取代歐洲原有的法律與文化傳統,引發不少歐洲民眾的強烈憂慮與反思。 然而,更深層的問題,並不只是外來勢力的衝擊,而是歐洲本身早已逐漸失去了基督信仰的根基。當一個社會離棄真理、屬靈上變得空洞時,各種思想、宗教與意識形態自然會迅速填補那個空缺。問題不僅在於“誰進入了歐洲”,更在於歐洲自己先離開了福音。 教會歷史一再證明:真正攪擾教會的,往往不是外邦人,而是那些自以為敬虔卻拒絕真理的人。他們對堅持真理者,從來都是不遺餘力、毫不留情的,從各方面打壓、迫害。有些站在律法和道德的制高點,有些以正統自居,完全失去了自省、反思的能力,他們已經離開了基督的道理。 然而,保羅引用創世記中的一句話,作為結論:“把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保羅以舊約聖經作為依據,號召加拉太人,要採取行動,把那些傳異端的人趕出去,這是每一位加拉太人的責任。高雅倫(2002)把信仰劃分為自然的宗教和超自然的宗教。兩者之間有本質的不同,最終不可能殊途同歸(頁176)。保羅要加拉太人把使女趕出去,“就是拒絕與任何繼續堅持以律法作為得着義之必要條件的人有牽扯,並與現在的耶路撒冷的神學保持距離。”(穆爾,2014,頁512) 
教會要有愛心,這是沒錯的。但這種愛不能用錯地方,如果對那些傳播異端教義的人,表現出超乎尋常的愛心,那是一種對真理的背叛。律法與福音不能混合成為救恩的基礎。最終的結局只有兩種: 一種是被趕逐——即使外表再虔誠,若不在基督里,仍然失去產業;一種是承受產業——因信成為神的兒女,得着永恆的應許。 結語 保羅最後總結說:“這樣看來,我們不是使女的兒女,乃是自主婦人的兒女了。”(加4:31) “這樣看來”:原文是所以。這是保羅作出的結論。真正屬基督的人,是因信成為神的兒女,承受永恆的產業。 
今天,我們同樣活在一個充滿壓力與不確定的時代:家庭的重擔、兒女的教育、現實環境的艱難、價值觀的混亂,以及屬靈生態的不斷惡化,都可能讓人感到焦慮與不安。我們不知道明天會發生什麼,但我們知道誰掌管明天。 世界可以震動,環境可以改變,但神的應許永不落空。真正屬於“撒拉體系”、屬於“在上耶路撒冷”的人,不是靠血氣站立,而是靠恩典站立;不是靠自己得勝,而是靠基督得勝。 參考文獻 提摩太·凱勒《加拉太書點燃福音爆炸力》。藍慈理、姚傳信譯。台北:校園書房2016。 高雅倫《丁道爾新約聖經注釋:加拉太書》。李靜芝、徐成德譯。新北市:校園書房2002。 穆爾《麥種聖經注釋:加拉太書》。思語譯。美國:麥種傳道會2014。 韓森《加拉太書簡釋》。周俞雲翔譯。美國:麥種傳道會2015。 《原文字典:加拉太書》,電子版。 王峙軍 (2020年8月12日)。芝城西北華人基督教會。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SpbTz2B8-U 曲雅各 中國大陸傳道人。
請閱讀作者加拉太書系列: 1.《加拉太書》緒論: 寫在前面的話 2.為純正福音而吶喊 3.福音的顛覆性 4.福音使人得自由 5.不徇情面的福音戰士 6.福音的核心真理 7.律法與信心 8.律法的咒詛與基督的救贖 9.在基督里成為一 10.從奴僕到兒子 11.屬靈倒退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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