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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中國憲政民主轉型現實條件與制度建構的政治思想寫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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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維權到啟蒙:重新發現被埋葬的啟蒙之母
   

從維權到啟蒙:重新發現被埋葬的啟蒙之母


近代以來,人們習慣於用“啟蒙—革命—民主”的線性敘事來理解現代政治文明的誕生。在這種敘事中,仿佛是啟蒙思想家首先發現了自由、平等與權利,然後這些觀念逐漸傳播,最終塑造了現代社會。

然而,如果我們換一雙眼睛,不是從啟蒙的眼睛,而是從維權的眼睛來看歷史,就會發現一個完全不同的圖景:維權先於啟蒙,啟蒙不過是維權的一種理論化形式。不是啟蒙創造了權利,而是權利抗爭孕育了啟蒙。


一、被倒置的歷史順序

傳統思想史告訴我們,是啟蒙運動催生了現代權利觀念。

但真實的歷史或許恰恰相反。

在人們提出自由、平等、理性這些宏大概念之前,首先面對的是現實中的不公正:

有人因為宗教信仰遭受迫害;

有人因為司法腐敗而蒙受冤屈;

有人因為權力濫用而失去財產與尊嚴;

有人為了維護自己的生命、名譽和信仰而不斷申訴和抗爭。

這些具體的抗爭實踐,才是權利意識最原始的來源。

所謂維權,實際上是個人對於自身人格和權利的自我主張。而啟蒙,不過是這種主張上升到思想層面之後的理論表達。

因此,維權不是啟蒙的結果,而是啟蒙的母親。


二、伏爾泰的重要性不在於啟蒙,而在於維權

人們提起伏爾泰,往往首先想到他的哲學著作、宗教寬容思想以及對於迷信和專制的批判。

然而,若從維權的角度看,伏爾泰最重要的工作未必是那些抽象的哲學論述。

真正塑造伏爾泰的,是一個個具體案件。

他介入卡拉斯案、拉巴爾案等司法冤案,不斷為受害者奔走呼號,要求重新審判,要求證據公開,要求程序正義。

在這些案件中,伏爾泰首先不是一個啟蒙哲學家,而更像一個維權律師。

正是在不斷與司法權、宗教權和國家權力的碰撞中,他逐漸形成了關於自由、寬容和權利的思想。

因此,相比那些抽象的哲學著作,《巴黎高等法院史》之類與司法實踐緊密相關的作品,或許更能揭示啟蒙運動真正的來源。

因為那裡記錄的不是觀念的誕生,而是權利鬥爭的現場。


三、啟蒙運動埋葬了自己的母親

啟蒙運動取得成功之後,歷史敘事發生了改變。

後人越來越強調理性、科學、進步和國家改革,而逐漸遺忘了那些具體的申訴、抗辯和維權活動。

於是,一個新的神話出現了:

仿佛思想家創造了權利。

仿佛人民是在接受啟蒙之後才開始爭取自由。

然而事實恰恰相反。

正是無數普通人的抗爭,逼迫思想家去思考權利問題;正是無數具體的不公正,推動了啟蒙思想的形成。

啟蒙運動在成功之後,把自己的母親埋葬了。

這是一種活埋。

權利抗爭的歷史被抽象思想的歷史所覆蓋。

維權從歷史舞台中央被驅趕到了幕後。

因此,今天重新理解現代性,一個重要任務就是把維權從啟蒙運動的後山墳墓中重新挖掘出來。

只有如此,我們才能重新發現現代自由真正的來源。


四、啟蒙與王權的隱秘聯盟

更加值得反思的是,啟蒙運動未必天然站在個人一邊。

十八世紀歐洲出現過大量所謂“開明專制君主”。

啟蒙思想家經常把希望寄託於理性的君主,希望由國王推動改革。

在這種思路下,人民並不是歷史主體。

主體仍然是國王。

只不過這個國王變得更加理性,更加開明,更加文明。

於是啟蒙與王權之間形成了一種微妙聯盟。

啟蒙批判舊制度,卻又依賴國家力量完成改革。

啟蒙反對蒙昧,卻常常期待國王來教育人民。

這種傾向最終推動了現代國家機器的成長,卻未必強化了個人的主體性。

因此,從維權的立場看,啟蒙運動本身也需要被重新審視。

因為任何將希望寄託於王權的思想,都有可能偏離權利抗爭的原初精神。


五、施密特的提醒與維權的必要性

卡爾·施密特曾經質疑法院是否能夠成為憲法真正的守護者。

他的懷疑並非毫無道理。

因為法院本身也是權力結構的一部分。

任何制度性的守護者,都有可能被權力所俘獲。

因此,在革命尚未到來之前,人們仍然必須堅持維權。

維權並不意味着相信法院一定會勝利。

維權的意義在於持續地提出權利主張。

它構成對於國家權力的監督。

也構成對於啟蒙神話的反思。

當個人不斷主張自己的權利時,無論國家、法院還是知識精英,都無法徹底壟斷正義的話語權。


六、個人的自我君主制

啟蒙真正應當恢復與其母親的聯繫。

這位母親不是理性,而是個人。

不是國家,而是人格。

不是王權,而是權利。

孟德斯鳩曾經指出,在民法這位慈母的眼中,每個人都是一個完整的主體。

如果將這一思想推向極致,那麼每個人都可以被看作一個微型國家。

個人不是國王的臣民。

個人首先是自己的君主。

真正的啟蒙,不是等待賢明的國王出現,而是學會治理自己、主張自己、捍衛自己。

這是一種“個人的自我君主制”。

在這種秩序中,個人與國家之間不再是單純的臣服關係。

雙方更接近於兩個法律人格之間的關係。

國家必須尊重個人。

個人也以自己的權利與尊嚴面對國家。

二者之間形成的,不是父子關係,不是主人與奴僕關係,而更像一種萬民法意義上的外交關係。


現代政治思想史最大的誤解之一,就是把啟蒙看作權利的起點。

事實上,權利抗爭才是啟蒙的起點。

個人為了維護自身尊嚴而進行的維權活動,構成了現代自由最深層的基礎。

因此,今天重新理解啟蒙,不是回到理性的神話之中,而是回到權利抗爭的現場。

只有當啟蒙重新找到自己的母親——維權,重新回到個人自我主張的土壤之中,它才可能重新獲得真正的解放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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