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主耶穌的名里禱告與奉主名
約翰福音十四章十三、四節說,“你們在我的名里無論求什麼,我必作成,叫父在子身上得榮耀。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甚麼,我必成就,叫父因兒子得榮耀。”
十五章十六節:“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並且分派你們去結果子,叫你們的果子長存;使你們奉我的名,無論向父求甚麼,他就賜給你們。”
十六章二十四節,二十六節:“向來你們沒有奉我的名求甚麼,如今你們求就必得着,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到那日,你們要奉我的名祈求。”
在基督徒中間,有好些不知道禱告應該奉主的名。有些基督教弟兄團體禱告時常說是靠主的寶血,或者是靠主的功勞。但是在聖經裡面,卻清楚告訴我們,禱告是要奉主的名。到底奉主的名禱告是甚麼意思?雖然我們常常這樣說,但是我們不一定知道它的意義。即使有人有一點知道,也不一定真有那個實際。奉主名的禱告,這件事屬靈的意義是相當的深,也相當的高,需要我們好好的到主面前去學習。
一、奉主名的意義
‘奉主的名’這個說法,在中文聖經里是一個相當好的翻譯。照着原文的意思,應該直譯作‘在主的名里’。
在約翰十四章到十六章裡頭,主耶穌最少親自說過五次,要我們奉他的名禱告。以弗所五章二十節,使徒也說,“凡事要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常常感謝父神。”我們要知道,約翰十四章到十六章裡面所說‘主的名’,那個‘名’沒有疑問是指着‘子’說的,正如同那幾章裡頭說到‘父的名’,那個‘名’是指着父說的一樣。所以我們若要懂得約翰裡頭那個‘主的名’是甚麼意思,就需要懂得主來作子的故事。子是甚麼意思?我們已經說過多次,子就是神的顯出。在宇宙中神有一個兒子,這個兒子就是神的顯出。十四至十六章每次題到主耶穌,都不重在他是主,也不重在他是基督,乃是重在他是子。他是子,乃是神的顯出。所以這個名就是神的顯出。在這一個名裡面,就是在神的顯出裡面。
我們要知道,在十四至十六章里有一個基本的思想,是提到三層的故事,就是父在子裡面,子成為靈,以及靈在我們裡面。父在子裡面顯出來,子成為靈進到我們裡面,結果靈在我們裡面就活出一種光景來。父、子、靈,三而一的神這樣與我們成為一體,這就是這三章所給我們看見的。所以這三章的話說完之後,在十七章主就有一個禱告,明明的說出父、子、靈,三而一的神怎樣和我們完完全全合而為一。
在約翰福音裡頭主要的思想就是三個:頭一個思想是說,父在子裡面已經顯出來了,給人看見了,給人接觸了。那裡說,人看見了子,就是看見了父。子在人的中間,就是父在人的中間。第二個思想是說,子現在要去轉一個彎,化身成為靈。那位顯出來的子,現在要轉為靈。父怎樣轉為子,子也照樣的轉為靈。第三個思想是說,這個靈要進到我們這些屬他的人裡面,永遠與我們同在。結果他活着我們也活着,我們是和他一同活着,並且我們是憑他活着。
所以到了約翰十五章,就給我們看見這一個在裡面的聯合。主說,他是真葡萄樹,我們是枝子;我們住在他裡面,他也住在我們裡面。到了十六章主再給我們看見,這一位靈如何把他一切的實際,都啟示在我們裡面,給我們經歷,帶我們進入。所以主才告訴我們說,我們在地上活着的時候,應該有禱告,而且我們的禱告乃是要在他的名裡面。
根據這些思想我們就知道,奉主的名禱告,就是說出我們和主有完全的聯合,而我們和主的聯合,又是叫神在我們身上能彀得着彰顯。奉主的名禱告,需要約翰十四至十六章的解釋。我們把這三章的聖經完全領會了,才懂得甚麼叫作奉主的名禱告。簡要的說,就是我們和主是聯合的。主乃是神的顯出,而這個顯出已經轉為靈,這位靈又住在我們裡面。我們這樣和三而一的神有了完全的聯合,我們活着就是他活着,神也就從我們身上彰顯出來了。
所以請記得,奉主的名禱告,就是我們和主聯合,讓神從我們身上彰顯出來的意思。千萬不要以為,奉主的名是一句話,或是一個格式,好像每逢禱告完了的時候,都必須說這麼一聲一樣。我想也許有的時候,禱告末了不必加上奉主的名,因為不一定加上奉主的名就有那個實際,也不一定不加上奉主的名就沒有那個實際。這不是‘等因奉此’的問題,乃是有沒有那個實際的問題。所有真實奉主的名禱告的人,都是和主聯合為一的,所以他的禱告就是主的禱告,他求就是主求。也可以說,主就是他,他就是主。他已經和主聯合到一個地步,二者成為一了。
千萬不要把奉主名領會作迷信的意思。我不只一次聽見人這樣解釋說,奉主的名有如你向一個財主要東西,你去他不給,後來你知道他很愛他的兒子,你就奉着他兒子的名向他要,結果財主因着愛他的兒子,就給了你。同樣,我們這些罪人到神面前來向神要東西,神是不給我們的,但是當我們奉着神兒子的名求的時候,神因着愛他的兒子,所以就給了我們。請原諒我說,我怕弟兄姊妹有的時候也是這樣領會,可能也是這樣講給人聽,我願意告訴弟兄姊妹們,如果你是這樣領會、這樣講法,你簡直是迷信。實在說來,你自己向神要,神不給你;你奉着他兒子的名去要,他也是不給。
有人曾問李弟兄這樣一個問題。那人說,“我是天天禱告,向神要幾十萬元,也是奉主名要的,但是怎樣要都要不來!”那人奉自己的名要,神不給;他奉主耶穌的名要,神也是不給。因為這是一個迷信的禱告。奉主的名,不是一句話,也不是一個迷信,完全是一個實際。行傳裡頭記載說,有幾個人學保羅那樣奉主耶穌的名趕鬼,結果鬼說,保羅我認識,耶穌我也知道,你是誰?鬼就跳到那些奉主名趕鬼的人身上,打傷了他們。這樣趕鬼,等於迷信。奉主的名不是迷信,乃是有它屬靈的實際。當保羅奉主耶穌的名趕鬼的時侯,他能說,我是和主耶穌聯合成為一的,我活着就是基督。他在主裡面,主也在他裡面,他和主聯合為一,所以在他身上神能彰顯出來。這就是奉主名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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