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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州真的要将大麻合法化? |
| 昨天带大儿子去上吉它课,等的时候就和小儿一起在车里一边听 NPR 一边休息。迷迷糊糊之中忽然听见一则消息,说加州已经将“大麻合法化”的法案加入今年十一月中期选举的选举议题;该法案如果通过,加州将成为全美国第一个将大麻合法化的州。该法案将允许二十一岁以上的加州居民携带不超过一盎司的大麻;另外,加州居民可以在自己的家种植大麻(每处不能超过25 平方尺)。目前该法案已经募集到加入选举议题所需的433,971 个签名支持,支持者的主要理由是该法案每年可以为加州增加高达$1。4 B 的财政收入,反对者(包括警察和执法机关)则认为大麻合法化将加重已经十分严重的毒品犯罪。但目前的民调显示,大约有56% 的受调查选民支持大麻合法化。 几分钟后大儿子上课结束,因为我晚上还要上课,一个钟头的时间实在不想回家再捣估晚饭,就沿袭我和儿子们两个月来的“周四传统”,到附近一家饭店吃晚饭 (LG 最近因为税季关系,忙得四脚朝天,很晚才能回来)。去餐馆的路上告诉大儿子这个消息,他听了半晌没说话,最后冒出一个字:“Desperation”。吃饭的时候我们继续就这个话题聊了很多,儿子告诉我大麻的化学成分,对大脑的影响,上瘾的可能性等等他在卫生课上和各种反毒品的项目如DARE上学到的相关知识,又说真正大麻合法化了市场价格肯定会骤降,所以政府的$1。4 B 预计收入恐怕是算多了(你别说,经济学没白学,辩论队也没白参加); 他还说说希望我们在加州时住的地区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 -- 因为前段时间听那边的朋友说,他那时读书的那所高中(在全加州排前二十名)最近学生吸毒问题日渐严重。听我们讨论得很热烈,小儿子在旁边叹了一口气,说“I just hope Danny is OK!" 对这句突如其来的感叹,我和老大都莫名其妙。看我们不解,小儿子解释道:“Danny 现在正在加州度春假啊!” 原来如此 -- 我和老大被他逗笑了,赶快告诉他,立法通过还有好几个月的时间呢,即便通过,去加州旅游还是没问题的; 当然也没忘夸他真是个关心朋友的好孩子, 呵呵。 晚上回家的路上又听了一个相关的节目,对这个在加州已经讨论了很长时间的法案多了一些了解。又联想到前几天听 LG 说起的另外一个在加州可能通过的加税法案,不禁感慨。这个名为AB 2640 的法案,将取消目前的1031 exchange 和 1033 conversion 对房产交易收入提供的保护;如果通过,加州居民出售房产屋的收入将被课以15% 的联邦“增值税”,和至少10%的州税(目前此类收入只要合乎1031 exchange and/or 1033 conversion, 就可以免掉这两样税赋)。这个法案虽然实质上会对这些居民增加税赋,但因为是通过“eliminating certain advantageous characterizations” 实现的增税目的,只需要在州议会“简单多数”投票就可以通过;而直接增税的法案,则需要多达2/3 的“super majority”支持才可以通过。所以,这也是深陷财政危机的加州为了解决现金短缺的问题而出台的又一个法案。 其实,归根到底,加州目前的财政危机的主要原因就是两个 -- 一个是房屋市场大幅缩水造成的地税骤减,一个是股票和其他投资市场大幅贬值造成的收入税骤减。但因为加州有一个规定每年地税增长不能超过2%的Prop. 13. 各级政府无法在地税上大幅增加收入(即便房屋价值增加,居民的房地产税仍将按照其购买的时候的价值计算), 所以只好想出这样的“变通”方法来解决目前的问题。据说加州政府还要步联邦政府医改法案的后尘,在divident, interest, rental income 等非工资收入上课“payroll tax”and "capital gain tax" 呢。如果真的通过,加州人民的税赋可就更重了。可以想见不少富人会选择离开加州(至少将“legal residence" 搬到其他无州税或低州税的地方)。事实上最近几年已经有不少公司和个人这样做了。到时候,恐怕想要杀鸡取蛋都没鸡可杀了? 呵呵,从大麻说到了地税,我这意识流也够可以了。不知老木,老牛,五彩,伊萍,西老大, 蔡阿姨等等在加州的朋友和其他不在加州的朋友们对大麻合法化有什么看法? 相关文章: 加州啊,加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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