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聽說了在中國福建某地發生的成年人到校園殺害無辜學生的事件,一直在思考這種人對人的暴力究竟是從何而來的。 弗洛姆在1968年一次訪談中提出這樣一種觀點:暴力最重要卻也最少被研究的一個成因是:人的無聊(或厭倦)感、無力感、孤立感,以及內在的失落感。 在弗洛姆看來,能夠殺人的人通常是痛恨生命的人。而一個人之所以痛恨生命,是因為他覺得生命在逃離他,而他又不能忍受行屍走肉一樣的生活。因此,他轉向生命的對立面,用破壞性的方式來報復他自己行屍走肉的、離他而去的生活。 而這一切都起因於個體喪失了方向感、價值觀,喪失了被良心指引的感覺。個體的以上感覺被飛速發展的技術,在商業和政府領域呈幾何級數發展的組織,以及一成不變的社會生活節奏所強化。個體因而感到自己無足輕重,喪失了對物的控制,包括他自己創造出來的那些社會組織和環境。 這導致了個人和他人也和自己疏離;快樂的缺失,並進而發展出對生命的冷漠–不論是他自己的還是他人的生命。 如果套用弗洛姆的解釋,在福建發生的殺人事件中,殺人者由於種種原因發現生命在離他而去卻又無法忍受,於是他決心用破壞生命的方式來報復逃離自己的生命。而這種種原因,包括在他自己的標準來看,他過着行屍走肉的生活,他喪失了對自己的信心,他喪失了生的樂趣,並進而發展出對自己的生命和他人的的生命的冷漠乃至憎恨。於是,殺人或自殺就順理成章了。至於殺什麼人,對殺人者而言,並沒有什麼差別。 問題是:人是如何喪失其方向感、價值觀和良心呢? 這是一個社會問題。因為人的方向感、價值觀和良心都是社會建構,不是天生的。在中國今天資本主義原始積累的階段,個體遭到前所未有的壓迫,承受了空前的壓力,個體的方向感、價值觀和良心都被極大的扭曲了。中國人空前地買進了物質主義、拜金主義的新宗教,其結果是人人都在追求物慾的滿足,如果物慾無法得到滿足,就經驗到極大地挫折感和失敗感。這種挫折感和失敗感必然導致個體快樂的缺失以及對生命的冷漠。 喪失方向感、價值觀和良心的失落不是某個個人的問題,而是整個社會的問題。一個個體的殺人事件不能作為一個孤立的事件來看,而應該從社會的大視野來觀照。可以斷言:如果中國社會不能關注心理健康及其社會成因的話,這樣的惡性事件在將來只會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