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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車有毒嗎?(二) |
| 甲醛 - 為何是"揮"之不去的夢魘? 由於工作和交流的需要,現代人在車內度過的時間也越來越長,車內空氣污染對健康造成的危害今天也已逐漸為人們所關注。日本科學家對日本產的部分新車進行測試,發現盡有高達160 多種不同的VOCs 瀰漫在車廂內。他們同時還發現,即使已使用了3 年的車,其VOCs總量濃度依然超過相應的室內標準許多倍。2007 年,中國 鄭州市職業病防治所監測中心,對已使用半年的50輛轎車進行空氣污染狀況檢測。被檢車內的溫度為22℃~28℃,相對濕度為52%~70%,密閉時間不少於20分鐘。結果顯示:車內甲醛濃度最低的為每立方米0.09毫克,最高的濃度達每立方米0.95毫克,有99%的車內甲醛濃度超標,最高的超過國家標準9倍。車內苯的濃度最低的為每立方米0.029毫克,最高的濃度達每立方米1.502毫克,有40%的車內苯濃度超標,高過國家標準13倍;二氧化碳的濃度為0.79%~2.26%,超過國家室內空氣質量標準的7~12倍。中國政府於2002年頒布的《室內空氣質量標準 (GB/T18883)》規定:室內空氣中二氧化碳的最大限值為0.10%,甲醛的最大限值為每立方米0.10毫克,苯的最大限值為每立方米0.11毫克。 根據VOCs 在車箱內擴散的特徵和來源可將其分為兩種:第一種來源於油漆或表層塗料中的溶劑,第二種來源於添加劑和未反應的化學組分。前者揮發性強,所以被稱為揮發率控制組分(VRCCs); 後者揮發性較弱,其揮發性取決於VOC在車內飾材料中擴散的速率,所以被稱為擴散率控制組分(DRCCs)。通常後者前者隨時間的延長而明顯減弱,而後者可長時間持續性地不斷釋出。同一種化學物質,其實際擴散行為取決於使用方法和其本身的化學性質。例如甲苯,作為溶劑用於部件表面塗層時,它屬於VRCC的一種;然而,作為粘合劑用於門裝飾表面材料或多層貼面材料時,它就是一種DRCC。甲苯的蒸汽壓 (3.8 kPA 25 ºC) 和沸點(110 ºC) 較高,作為一種非極性物質,一旦揮發後,就不易被重吸收,即使在較低的溫度和高濕度的條件下,甲苯總是能被測到。相比之下,具極性和具有聚合性質的VOC,例如甲醛, 其擴散或揮發特徵同甲苯不同。甲醛為極性物質,同吸附基質 (例如纖維素)有很強的親和力,所以在基質內部,甲醛的擴散率低。從另一角度來看,一旦揮發後,如果車廂內的溫度下降或濕度上升,甲醛又被重新吸收。我們將這種行為稱為“沉積效應”(Sink Effect) 。了解了這種效應,也就明白了為什麼有的車已使用了多年,但是車箱內甲醛的濃度依然很高。 VRCCs揮發性強,在夏季通常只需幾個月的時間車內的VRCCs就能降低至原有濃度的百分之一。在相同的條件下,DRCCs即使經過幾個月的時間,其在車廂內的濃度幾乎沒有改變。最終DRCCs的濃度超越VRCCs成為主要車內空氣污染物。測試發現,甲苯、二甲苯、芳香族碳氫化合物、以及易揮發性胺和氨的濃度下降得比較快;而高級胺、高級醇和醛等濃度則變化不大。通風和定期清洗的確是降低車內空氣污染的一種方法,但不是最好的方法,為避免毒性物質長久滯留在車內,最好在原材料或添加劑中不用或儘量少用具沉積效應的有毒極性化學物質。 (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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