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一分为二:五章11节分水岭 (上篇)
我们若仔细读罗马书,就会发现罗马书可简单一分为二。前半段结束於罗马五章十一节,主要讲了两件事:定罪和称义。关于定罪这一段,开始於一章十八节,结束於三章二十节。关于称义这一段,开始於三章二十一节,结束於五章十一节。
在称义这一段,保罗论到我们在神面前外面的地位。原来,我们满了罪,需要基督的救赎作基础,使神能据此称义我们。神的称义改变了我们的地位。从前我们的地位是在神的定罪之下,现今我们的地位是在神的称义之下。称义的结果,我们就有爱、恩典、和平、盼望、生命、荣耀、神、基督和圣灵。
保罗还给了我们两个暗示,指明他要往前对付我们里面的本质。
第一个暗示见於罗马四章二十四至二十五节,那里保罗说到复活的基督。钉十字架的基督绝不能进到我们里面,但复活的基督能进到我们里面。我们的基督不但是钉十字架的基督,作我们的救赎;他也是复活的基督,使他能分赐生命到我们里面。所以,四章二十四至二十五节暗示,基督要进入得称义的人里面,并在他们里面活称义的生命。
另一个暗示在罗马五章十节,这节说我们要在他的生命里得救。“要”字含示将来的经历。
基督被钉十字架,是客观的拯救我们;基督在我们里面复活,是主观的拯救我们。基督的生命必须进入我们里面。我们才能,在生命里得救,并在生命中作王,为着过基督身体的生活。
在五章以前,基督钉在十字架上,但还没有在我们里面。在八章,基督不再在十字架上-他在我们里面。这内住的基督乃是在我们客观的得救以后,要主观的拯救我们的生命。我们已得救脱离地狱,脱离神的定罪;这是地位上的救恩。现今我们需要得救脱离我们的性情,如我们的旧人、我们的己、我们天然的生命等等;这是本质上的救恩。
罗马书启示出神完满的救恩有两部分:一部分是基督的死为我们所成就的救赎,另一部分是基督的生命所给我们的拯救。
在五章十一节以前,保罗给我们看见,我们已经得救了,因为我们已经蒙救赎、得称义并与神和好了。但我们还没有得救到一个地步,被圣别、变化、并模成神儿子的形像。
救赎、称义与和好,乃是借着基督的死,在我们外面所成就的,是在客观方面救赎我们;圣别、变化与模成,乃是借着基督生命的运行,在我们里面所成功的,是在主观方面拯救我们。客观方面的救赎,是叫我们在地位上脱离定罪和永刑;主观方面的拯救,是叫我们在性质上脱离我们的旧人、自己和天然的生命。
什么叫在基督的生命里得救?
在他的生命里得救,意即在那是生命的基督里得救。他住在我们里面,并且我们在生机上与他是一。借着他的生命在我们里面长大,我们要尽享他完全的救恩。救赎、称义与和好,都是为要将我们带进与他的联合里,使他能在他的生命里,拯救我们到得荣耀的地步。
什么叫复活?
前半说到死,然后说到生命。基督死了,为要在复活中来作生命。我们借着他的死,已经蒙拯救脱离神永远的审判与永刑,但我们仍要在他的复活里,借着他的生命,不断的得救。他这生命,与一16的大能,和八章的那灵,都是指经过种种过程之三一神的各方面。
借着基督的死,得与神和好,乃是已经完成的事;但在他的生命里得救,脱离许多消极的事物,而达到得荣耀的地步,乃是天天的事。
罗马书在五章十一节以后从地位的一面转到性质的一面,另一个暗示见於罪与诸罪这二辞的出现。在五章十二节以前出现的罪字,总是复数的。然而,在五章十二节,这字忽然以单数出现。为甚么有这改变?诸罪是外面的,与我们的地位有关;罪是里面的,与我们的本质有关。在我们地位上外面的诸罪,我们罪恶的行为,被基督的死完全对付了;但在我们本质上的罪,我们罪恶的性情,还没有被对付。从五章十二节开始,保罗起首专注於我们里面本质上的罪。
(未完待续)
罗马书一分为二:五章11节分水岭 (中篇)
人是什么?
我们要得救脱离哪七件消极的事?
在生命里得救并在生命中作王为着过基督身体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