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他们不解决上访问题,只是监视监听,进行各种各样的迫害,是不对的,理由如下。 1、本人2008年春节前后在“国家预防腐败局”上发表贴子,都是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的,我不敢保证所有的贴子都完全正确无误,但这里毕竟是论坛,而且是政府部门举办的论坛,如果不对,可以讨论,甚至可以删除。个人认为,部分贴子的内容,推动了一些政策和决定的出台,没有采纳的部分对社会只有正面影响,按理说应对我进嘉奖,最低不应该对我进行监视监听和迫害。我虽然不是仁人志士,但党中央国务院对我这么做,说出去,天下的爱国人士、仁人志士会做何感想?本人除了在政府举办的论坛上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和观点外,没有在其他地方乱发贴子,这一点警察早以查过了,甚至我个人电脑里的文章都查了,没有发现任何不利的言论。所以说,我没有犯罪,从这一点上讲,也不应该对我进行监视监听。对我进行监视监听,这完全是敌我矛盾了,就像当年对待地富反坏右。 2、本人在新浪举办的《我有问题问总理》上问的“杀人可判我死缓吧?”,是由于长期的上访无望,长期的受精神折磨,气愤中问的,更何况只是一个问题,按理说,应该问明情况,解决问题,也不应该以此为理由对我进行监视监听。相反,更应该反思信访制度。 3,2010年这次两代会上,温总理还特别强调要“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对政府进行批评”,所以说,更没有理由对我进行监视监听了。至于我问总理的哪句话,当时只是引起了周永康和孟建柱在电视上喊了两嗓子。后来,我在《国家预防腐败局》的论坛上发了N多贴子后,他们才以此作为对我进行监视监听的理由,只能说是借口了,死几个人对他们来说算不了什么。当时,我的很多贴子是批不作为胡作为的,直到我把温家宝总理也批了(见下面我附的贴子。贴子里有一句“有的领导喜欢抓造成严重后果的不作为”,这句话是针对温家宝在国务院会议上布置一年的工作讲话,“要狠抓造成严重后果的不作为”。这是一个原则上的大错误,作为国务院不能只抓造成严重后果的不作为。第二天他们马上改了,又重新下发的文件。这两个文件我当时是在网易上看到的,如果没有删还应该存在,文件的名称是什么,我忘了),我的最后一个贴子是,“不说了,党中央国务院什么都知道,就是不做”。这次真的作为了,然后以我想杀人为理由,把我监视监听起来了。我是真倒霉,本来以为引起了他们的注意,到现在我上访的问题不但不给我解决,反而对我进行监视监听,进行各种形式的迫害。我现在没有地方说理去了。
4、 每到一处,他们都公开我想杀人这些话,无论出于什么目的,都存在给我造成伤害的可能性。一句话,百样说,还要看听话者如何理解,不论哪一方出现偏差都会给我造成伤害,甚至我找不到房子租。在我二弟家住时,我就想换一个房子租,这种情况就出现过。 但无论如何是实在没有必要公开这些内容,我认为这种所谓的公开和监视监听行为是一种迫害行为。我上访的问题不解决,不给我下结论,只是一味地搞公开,搞监视监听,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无论对错都应该给我一个结论,这个要求不过份吧,当然,如果我无罪以及对于对方的陷害,包括十几年不解决问题所造成的伤害,也理应给我相应的赔偿,这个要求也不过分。上访的问题不但不给结论,反而到处乱传乱说,没有结论的事能到处乱说乱传吗?警察明知道不应该,可是我每到一处,他们都要乱说乱传。十三年前,我想通过法律解决,我咨询过律师,如果以陷害罪起诉,需要书面材料 ,需要录音材料,正是由于教育局没有做记录,所以才导致我不能通过法律起诉,才让走上了漫长的上访之路。教育局连基本的调查都没有做,先入为主,偏听偏信,乱说乱传,一时间弄地全县都知道,最后还不改正错误,甚至说出反正如何如何的话来。 如果以教育局没有记录而不给结论,显然是一个借口了。没有记录,不能怪我,没有记录,不等于我上访的事不存在,没有记录,正好说明教育局管理混乱,记录也有可能被他们撕毁,这种可能性不是不存在。关于上访的详细情况都上传给了监察部 当初,传的全县都知道的事,一句没有记录就完了?我找了这么多年,最后得到这么一种结果,说得过去吗?不是东西。 公开意味着决裂,意味着危险,可是不公开解决过吗?但我不是为了宣传,是让大家,让全国人民来评评理,最后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再说也没有什么可宣传的,全国人民心里什么都明白,不用我宣传。当然,如果说让我情绪稳定,我办不到。 今年3月7号,我去美国大使馆寻求政治避难,想离开中国,惹不起,躲得起。我一路上打听,便衣特务一路跟随,并通知使馆区的武警,到了美国大使馆新馆,武警不让进,需要护照或者有预约也可。后来,我在网上查了查,如果寻求政治避难,必须先自己离开这个国家,到了目的国后,再提出政治避难,但也必须有证据。像我这种情况,到哪里去弄证据呀,就是护照怕都不给我办理。下一步我不知该如何办,如果离开水牛张,到任何地方,情况都一样。 附件一:作者:56564 时间:2008-03-28 19:10:35.0标题:如何看待不作为 内容:不作为危害极大,但现在有关部门只把不作为当成是一种轻微的犯罪,甚至当成一种道德范围里面的事,因此,只有当不作为造成损失时才追究其过错,正是有这种思想,才导致了不作为的泛滥,导致政府工作效率低。(有的领导喜欢抓造成严重后果的不作为——被删)。请问,你知道哪一次的不作为会造成不良后果吗?不知道。等到了造成了不良后果了不就晚了吗?再者损失还有多方面的损失,比如给对方造成的精神上的,哪怕是轻微的伤害,造成时间上的损失,这些损失比造成物质上的损失可能还要严重,可这些损失往往不看作是损失。最低由于不作为,会给老百姓造成一些麻烦。因此,对于不作为,不能光看是否造成了损失才处理,只要有不作为,最低除了给予行政处分之外,要给予物质上的处分,这要比给行政处分更管用,如扣掉一个月的工资。制定条例时,要细化,给什么处分要定量,不要有随意性存在,严肃处理时,要严到什么程度,比如提高一个等级或两个等级进行处理。这样让受处理者也心服口服。 附件二:下面几个贴子当时电视上作了相应的回应,如果有的人当时看过《国家预防腐败局》上的贴子(可能是相当相当多的人都看过),不会忘记下面这几个贴子的。有的贴子后为被删除了。 1、作者:百姓 时间:2008-04-11 03:33:08.0标题:一日当官,永远是官 内容:一日当官,永远是官。现在工人可以下岗,可以辞退,可以……。为什么当上了官,就永远是官了呢?无论你有多大问题,只要你不闯到枪口上,只要你不把上级得罪了。为什么现在被判刑的官员,尽管判的很轻,可还是不服气?说不定查他的人员,审问他的法官比他还厉害,他能服吗?只怪自己闯到枪口上了。 2、作者:爱国者 时间:2008-03-01 14:12:16.0标题:政府最大的腐败工程 内容:我最近看了并仔细分析了TD-scdma和las-cdma技术,前者核心技术仍掌握在美国的高通公司,至今仍没谈成专利协议,最近CCTV新闻联播却说,TD-scdma拥有完全的自主知识产全,骗人!由我国教授李道本独创的las-cdma才拥有完全的自主知识产权,而是全世界最先进的技术,比TD-scdma 和其他两个国际标准先进的多,可是政府为什么不用?为什么不支持?我真不明白,真痛心,花了这么多的钱,最后是一个不伦不类的东西。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我请求国家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