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體與靈-2
KEY WORDS:生命;救贖;稱義;聖別;建造; 基督的身體;基督徒生活;靈;調和的靈;肉體==敗壞、玷污、變質的身體; 墮落;撒但
聖經羅馬書的中心點完全是在於生命;這卷書分為三段:
第一段論到救贖,為着稱義;第二段論到生命,為着聖別; 第三段論到建造,為着基督的身體顯為眾地方召會;在論到生命的段落,有兩個關於我們基督徒生活的鑰辭:『肉體』 與『靈』。
我們若要憑調和的靈(那靈同我們的靈─八16,林前六17) 生活,就必須看見肉體是甚麼:第一,肉體是敗壞、玷污、變質的身體:
1 人的身體原來是純淨的,然而因着人的墮落, 撒但將他自己注射到人裡面,人的身體就成了肉體(創三6, 羅七18)
2 我們的身體是『罪的身體』,(六6,)也是『那屬這死的身體』; (七24;)罪的身體,在犯罪得罪神的事上,是極為活躍有力的; 但 屬這死的身體,在行事討神喜悅的事上,卻是軟弱無能的。
3 只要我們仍然活着,直到我們得贖的那一天之前, 屬罪和死的身體總是與我們同在(參八23)
4 『肉體』這辭也指我們整個墮落的人;人類全然是肉體, 因為今天墮落的人是在墮落肉體的管轄之下(三20,創六3上)
第二,肉體是罪、死、和撒但的『聚會所』與複合品;肉體是沒有盼望的, 是絕不可能改良的(羅七17~18,21,參約十七15)
第三, 肉體是與神為仇的,不服神的律法,並且絕不能得神的喜悅( 羅八7~8)
聖經經文
羅六6, “知道我們的舊人已經與他同釘十字架,使罪的身體失效, 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 七24,“我是個苦惱的人!誰要救我脫離那屬這死的身體?”。八2,“因為生命之靈的律,在基督耶穌里已經釋放了我, 使我脫離了罪與死的律。”
生命亮光
〔罪的身體就是〕身體為罪所內住、霸占、敗壞、占有、 利用並奴役,去作罪惡的事。這罪的身體在犯罪的事上, 極為活躍有力。(與羅馬七章二十四節所提,在屬神的事上, 軟弱無力、屬死的身體不同。)這身體不是犯罪的人位, 乃是犯罪的工具,為舊人所利用,借犯罪以彰顯他自己, 而使這罪的身體成為肉體。因此,六章六節『罪的身體』 與八章三節『罪之肉體』,二者所指是一樣的。(聖經恢復本, 羅六6第四注。)
我們墮落的身體在六章六節稱為罪的身體,在〔七章二十四節〕 稱為屬這死的身體。罪的身體,在犯罪得罪神的事上,是強壯的; 但屬這死的身體,在行事討神喜悅的事上,卻是軟弱的。 罪加力量給墮落的身體去犯罪;死卻叫敗壞的身體完全軟弱無能, 不能守神的誡命。(羅七24第三注。)
信息選讀
羅馬八章二節說到罪與死的律。一個律包括這二樣東西, 這證明罪和死實際上乃是一。六節說心思置於肉體就是死。 肉體在那裡,死就在那裡。三節說到罪之肉體的樣式。 肉體和罪乃是一。我們必須看見,罪、死和肉體乃是三而一。 罪在那裡,死就在那裡;肉體在那裡,罪就在那裡。罪總是隨着死, 而肉體總是隨着罪。這三樣東西永不能彼此分開。你只要有一樣, 就三樣都有。你若有死,就有罪;你若有罪,就有肉體; 你若有肉體,你必定有罪和死。這三樣東西乃是一。
罪是撒但的另一個名稱。罪與死並行,撒但又是掌死權的一位, 如希伯來二章十四節所說的。現在我們看見三樣東西:罪、 死和撒但。這三者都同時在肉體裡。肉體是罪、死、和撒但的『 聚會所』。三者總是在此聚集,並且它們的聚會聚得很長, 從不散會。我們許多人花時間到聚會所參加召會的聚會。 撒但也有一個聚會所;撒但的聚會所就是我們的肉體。 你喜歡看見撒但麼?只要回到你的肉體,撒但就在那裡。 撒但總是同罪和死在肉體裡。
我們需要看見肉體有多壞。首先,肉體是與神為仇的。第二, 肉體不服神的律法,總是敵擋神的律法。第三, 肉體不能服神的律法。(羅八7。)肉體有一種本性, 是不可能服神的律法的。因此,我們不該想要憑肉體去行善, 因為我們的肉體不能服神的律法。第四,這肉體不能得神的喜悅。( 8。)
根據加拉太書,我們必須將肉體釘十字架。(五24。) 然而保羅在羅馬書告訴我們,首先,我們必須領悟有肉體這個東西。 甚至現在我們也有這個肉體,就是變質的身體, 裡面是玷污並敗壞的。這個肉體充滿了撒但、罪和死。肉體、撒但、 罪與死乃是一。我們不該以為我們有甚麼好東西, 或者我們有可能變好。我們必須蒙光照, 看見我們的肉體是個醜陋的東西。我們必須定罪肉體, 不要想去改良肉體。有些基督徒受了欺騙,以為他們得救之後, 肉體就得着救治;然而神從來不救治肉體; 我們的肉體是無可救藥的。我們對肉體不該存有任何積極的期望。 我們必須領悟肉體就是罪。(人的肉體與人的靈,四至五、 八至九頁。)
(未完待續)
肉體與靈-1
神的靈與人的靈調和是神救恩的秘訣和基督徒生活的關鍵-5
調和的三個淺顯例子
肉體與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