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幾年來,我一直在關注這個案子。作為一個父親,我深深地為賀紹強和羅秦焦急,擔憂,也為小賀梅的不幸遭遇感到痛心。我仿佛看到了這樣的場景:2003年聖誕節前,在一個商場,羅秦意外撞見了她的親生女兒賀梅,坐在別人的推車裡。出於母親的本能,羅秦不由自主地跑過去,“媽媽在這兒,讓媽媽親親你!。。。”我不禁潸然淚下。我的心痛了,深深地痛了。對於貝殼一家的陰險,霸道,威脅,狡詐,我是十分痛恨,十分不齒。總是覺得紹強的老父親罵的還不過癮:“。。。不要臉!別人的崽子也要。。。”
雖然不是教徒,但不知多少次,我虔誠地為賀家祈禱,祈禱上帝給他們力量和幫助;為他們祝福,祝福他們能早日和親生女兒團聚。現在可好了,官司終於打贏了,移交的程序也開始了,大團圓的日子就要到了,賀家的苦難也要結束了。
身居海外的人,幾乎人人都是一本書。每本書的開始,都是一根扁擔兩個筐,跨出國門去闖蕩。在買房買車結婚生子之前,個個都要受些磨鍊。所以,我可以原諒紹強夫婦的無知-稀里糊塗就在協議上草率簽名。但我絕不苟同他們一開始的作法。再苦再累再難過,咱也不能讓別人去養自己的閨女呀。況且咱們老祖宗不是早說啦,“非我族類,其心必異”嘛,你們咋就忘了呢?
也活該貝殼倒霉,槓上了我們湘軍。他要是層次高點,像岳東曉博士一樣做些調研工作,就不至於拖了大好幾年,最後還落得如此收場。調研工作不必要多深多遠,甚至曾國藩都不必包括在內。就查近代的名人足矣:毛澤東,劉少奇,朱德,彭德懷,胡耀邦。。。鑽山豹子,有哪一個是好惹的主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