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当“地主(landlord)”之杂感—房地产投资经验谈(3)
--用木兄的话∶怎麽找个懂事的“洋白劳”?
此处的“洋白劳”,是相对Landlord “黄是人” 而言的佃户,是借指“房客”的诙谐语,别无它意。
找个好房客,对Landlord来说,至关重要。本人至目前来说,幸运地碰到的都是不错的房客,不似很多友人是从反面教训而认识到好房客的重要性的。
先说那些运气不好的友人吧。好几次,听到友人某某讲∶恶房客不仅不交房租,还把房子搞坏,有时甚至恶意破坏,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他们驱逐了出去。钱财的损失是一方面,那受的气,简直说不清。难怪不少友人一气一怒之下,就把出租房卖了完事。
运气稍好的,可能不必马上下“逐客令”,只是缴来的租子经常短缺,时间也没有准。很多房主,特别是第一代的外国移民房主,用血汗换来一点资本,惨淡经营,并没有比尔盖茨那样的实力来行善。留着这样难缠的房客吧,经济受损,头疼;轰走吧,还得讲策略,此地的法律似乎对弱势、缺钱的人很照顾,闹不好受了损失的房主倒成了触犯法律者,被人告上法庭。(不是耸人听闻,见到过身边的例子。)
这里,真的就是“运气”在掌控一切吗?本人若干年来的经验似乎是在说∶不!
候选房客的“筛选、甄别” (tenant screening)是一个重要的步骤,要花些时间和手续费,但是,比起把糟糕房客引进家门来的损失,两个字∶值得!
具体说,就是选用一个专门做tenant screening的网站,注册登记。每次碰到有人申请作房客,应当书面讲明申请费用(如25美元)并征得申请人的书面同意再去做网上的tenant screening。这里有两个理由∶1)不同意花少量申请费的候选房客,多半是没有诚意的,或手头过紧的,那就“非诚勿扰”吧。2)tenant screening 涉及信用等方面的调查,没有申请人书面的同意,就大大地有违法之嫌了。
用Google搜索tenant screening这个关键词,可找到不少专门的网站,每次信用调查好像在20美元上下,所以收上个25或30美元,完全合理。
记得几年前,我好像是忙昏了头,或是过于相信了一个风度翩翩,极擅言辞的中年男子,未作信用调查就和他签了约(前题是他同意在搬入前把定金交齐)。在租约将开始生效之前不久,他承诺的定金还迟迟缴不上来,令我们生了疑心,连忙去补做tenant screening。天哪,网上的报告说他信用劣迹斑斑,刚刚申请破产,被他欠下债务的公司数不胜数。连忙以其未履行“定金”义务为由而将草约废止了。他和他的太太还不依不饶,说我们歧视、违约等等,好像定金义务可有可无似的。经过这一回,我再也不把申请人吹出的大话当真,也不敢略去tenant screening这一步骤了。
(另有一点,似乎悖理,却仍然值得一提∶有些人信用记录并不好看,但是有稳定的工作与收入,反而成了稳定的好房客。他们因信用较差而贷不到购房的款,又不能不住房,通过租约约束,还是能按时缴费的。反过来,有稳定的工作与收入且信用极好的房客,很可能一年半载就攒够了买房之首付并得到较优惠的房贷利率,好是好,就是没有那些信用较差的房客长久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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