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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中天:汪晖承认错误也不丢人。死不认错,那才是神仙都救他不得!
   

易中天:汪晖承认错误也不丢人。死不认错,那才是神仙都救他不得! 

首页 >> 学术与争鸣 >> 学术规范

请尽快成立“汪晖涉嫌抄袭调查委员会”作者:易中天
来源:南方都市报

来源日期:2010-6-7
本站发布时间:2010-6-7 9:42:06
阅读量:484次

  说句实话,自打《南方周末》全文发表了王彬彬先生的文章,我就一直替汪晖教授捏把汗──像他那样死不开口,硬扛着,恐怕不是个事。

  为什么不是个事?因为“抄袭剽窃”这四个字,搁在一位学者身上,还真是个事。

  这些年,咱们大学校园里,事儿可不少。一会儿是学生把老师给杀了,一会儿是老师把学生给睡了。但这些都好办。杀人偿命,借债还钱。该公判的公判,该私了的私了。私了之后,该干吗干吗。不能教书,还可以搞研究。

  抄袭剽窃就不同了。如果情节恶劣性质严重,那就像警察严刑逼供、出纳挪用公款、医生闹出人命,还能不能再吃这碗饭,也都成了问题。

  汪晖先生这会儿,就可能有这种危险。

  这就要拯救。

  只不过,像先前“挺汪派”那样整,是不灵的。什么“王彬彬动机不纯”,什么“王彬彬态度不好”,什么“八十年代还不规范”,什么“某某派趁机整人”,全是帮倒忙!

  汪晖如果没抄,你直接告王彬彬诽谤就行了,扯这些淡做什么

  ?绕开正题胡搅蛮缠,不讲事实反咬一口,只能让我这样原本半信半疑的,反倒相信王彬彬所说是真。这可真是弱智!小沈阳的裤子,都不带这么跑偏的!

  所以,当我在6月6日的《南方都市报》评论周刊上,看到林毓生先生的主张,真是举双手赞成。对,就应该成立一个专门委员会——“汪晖涉嫌抄袭调查委员会”,来审理此案。因为非如此,不能还汪晖一个清白,如果他当真清白的话。

  这可不是虚情假意。

  实际上,在我看来,端正学风固然重要,保护人权也同样重要。但更重要的,还是借此机会,建立防止学术腐败的有效机制,制定解决学术争端的游戏规则。

  汪案之所以久拖不决,只能靠媒体来评论和呼吁,不就是因为缺这两个吗?

  问题是,这个“专门委员会”,应该是啥样的呢?

  我想,首先,它应该是客观、公正、中立的。因此,甭管是谁建的,挂在谁的名下,都应该是“只对公众和事实负责”的“独立机构”。谁都别来打什么“招呼”,委员会也不听“招呼”。在弄清楚事实之前,委员会不发表任何倾向性意见。这是“立场”。

  第二是“组成”。委员会的委员,诚如林毓生先生所说,应该是“享有清誉、具有公信力”的“第三者”。但我认为,还应该有一定数量的非同行委员,甚至可以考虑聘请理工科教授和海外学者参加。实际上,认定是否抄袭,并不一定需要本学科专业知识。相反,如果全是同行,都有利害关系,万一搞“潜规则”咋办?当然,委员会名单应该公示。涉嫌抄袭者、被抄袭者和举报人,包括汪晖教授,都有权申请某位或某些委员回避。

  第三是“任务”。委员会的惟一任务,是弄清事实,即根据《著作权法》和国际学术惯例,讨论“汪晖抄袭”的说法是否成立。与此无关的话题,比如汪晖的学术成就等等,均不在讨论之列,也不应写进决议。

  第四是“程序”。委员会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汪晖教授的答辩权和申诉权,王彬彬教授及其他人的举报权和知情权,都应得到充分的尊重。汪、王双方和其他人,都有权提供新的证据,发表新的意见,但只能谈程序和事实。如有从动机、态度、门户之见、派别斗争等角度节外生枝者,应在警告三次后,取消其发言权。

  第五是“决议”。为避免议而不决,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委员会决议”。结论,可以有成立、不成立、存疑、不算抄袭但不规范等。但应“逐条判定”,不能“混为一谈”。表决和撰写结论时,应实行“实名制”。所有的意见,包括不同的认定,也包括相同认定的不同理由,都应该实名写进结论。比方说,某某认为是“抄袭”,某某认为是“失范”,理由是什么,等等。最后,这份决议,理所当然地应该向当事人和全社会公布。

  总之,“汪晖涉嫌抄袭调查委员会”的工作原则,应该是“独立调查,无罪推定,就事论事,公开负责”。

  这样做,无论对汪晖、对王彬彬、对学术界、对被侵权人,以及对报道此事的媒体,都是公平的。

  事实上,如果委员会认定“抄袭不能成立”,汪晖教授就可以松口气了。如果认定“抄袭成立”呢?能拯救他的,恐怕也只有他自己。

  其实那也简单,就是承认错误,公开道歉。

  承认错误也不丢人。死不认错,那才是神仙都救他不得!  


回复:请尽快成立“汪晖涉嫌抄袭调查委员会”二十年前的学生作业,如此大动干戈,只怕学界鸡犬不宁,人心惶惶不可终日了。
而且从发现的情况看,也很难说就是恶意抄袭,顶多是偷懒、滑头而已。对一个博士生来说,那篇毕业论文是很难得了。

用户:hhhhh 发表于:2010-6-7 21:35:39

回复:请尽快成立“汪晖涉嫌抄袭调查委员会”汪晖先生的不吭气,实际上是把清华又一次推上前线了。清华已经在那个最年轻市长的论文作假上丢过一次人了,这次按照经验应当是再次出丑的。而且果然已经是如此了。我过去以为清华作为工科院校,比北大要好一点,即严谨一点,但事实证明并不,它的无赖及痞气丝毫不弱于北大。而且,北大的学生对自己母校的批判精神始终是强烈的,如薛涌先生,但清华有这样的学生么?我的印象似乎是没有。相反,清华在讨巧及玩弄心术方面,似乎还胜过大大冽冽的北大。清华的好教授,远如黄万里先生,近如孙立平先生,秦晖先生,实在是太少了。而清华的校长,和北大一样,其表现让我看不到中国高校的希望。

用户:王霄 发表于:2010-6-7 20:36:19

回复:请尽快成立“汪晖涉嫌抄袭调查委员会”清华自护家丑只能是自毁前程。

用户:乡村一夫 发表于:2010-6-7 11:27:36

回复:请尽快成立“汪晖涉嫌抄袭调查委员会”易中天先生的建议极好,支持一下。
汪晖教授,为了你的名声,我觉得你应该好好发挥,来证明自己!原来你的学位是这样来的?

用户:关注许志永 发表于:2010-6-7 11: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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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中天再劝汪晖 “像个男人”
2010-07-15 02:51:00 

来源: 扬子晚报(南京) 跟贴 0 条 手机看新闻

昨日,易中天再次“苦口婆心”地劝说陷入抄袭风波的清华大学汪晖教授,“可以不当教授,岂能不是男人”。


易中天称,在多位学者写联名信,建议“建立防止学术腐败的有效机制,制定解决学术争端的游戏规则”之后,曾经希望汪晖教授能带个头,借所谓“抄袭门”事件,建立该机制。但是,“奈何汪晖教授始终沉默”。而对比之前爆出的学者朱学勤“抄袭事件”,“听说朱学勤教授向母校复旦大学和任职单位上海大学递交正式申请,请求立即启动对自己问题的学术调查程序,我便肃然起敬了。我不了解朱学勤,不知道他的学术观点对不对,也不知道他抄没抄,更不会替他担保。但至少,他的这一举动表现得像条汉子。”易中天表示,“可以不当教授,岂能不是男人! 张 楠

(本文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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