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陽光那裡看到美倫美奐的高跟鞋, 忍不住哈哈笑了起來。哎,陽光兄,你有沒有搞錯?今年最流行的可不是高跟鞋,恰恰相反,廣播裡, 雜誌上,都在大談特談如何才能成為赤腳大仙呢! 要說這普通的美國佬,在穿衣穿鞋上實在是不時髦,要不,咱們回國,咋會被戲稱“說話洋氣,穿的土氣,出手小氣”?別看那紐約第五大街上是領先着世界潮流,平時在大街上,辦公室,那樣的衣服可看不到。 這鞋子呢,也是人揣一雙運動鞋,就拿它去配西裝領帶的也有。俺老公就幹過這樣的事兒。那還是一次面試,他人模狗樣地穿上了西裝,打了個領帶,一看,滿精神滴,就出了門。到那兒才發現,腳上好大一雙運動鞋! 幸而那會兒經濟好,運動鞋也找得着工作,人家老闆還覺得這有趣好笑着呢! 不過話說回來,運動鞋不那麼漂亮,穿着還就是舒服。那些貴一點的,樣子也還過得去。高跟鞋嗎,咱也有幾雙,宴會什麼的也穿穿做個樣子,平時就不用跟自己過不去了。上班的時侯,來雙深色坡跟鞋,配着長褲長裙,也夠PROFESSIONAL。在美國生活,咱就圖它個實在! 最近這兩年,社會潮流有點反文明,往回走的意思。先是汽車不開了,騎自行車;然後是肉不吃了,要吃素; 還有細米白面也不吃了,要來糙米全麥麵的,等等,這些個,對環境好,對動物好,對咱們自己的健康也好,有科學道理,俺是舉雙手贊成。 可是年初聽到說,大錯特錯喲,咱們穿鞋子穿錯了幾千年了,對咱們最好的,是光腳丫子,啥都不用穿!咱的第一個想法是,喲,這一定是耐克得罪了哪方神聖了吧? 後來才發現,其實不然。有這個潮流,是因為去年有人寫了一本書,叫《生來就會跑》(Born to Run)。
作者克里斯多夫。麥克都高(Christopher McDougall),是一名記者和長跑愛好者,可他的腳老受傷。為了回答,為什麼我的腳會受傷?他找到墨西哥的印第安人塔拉湖馬拉(Tarahumara)部落。這個部落的人,居住在與世隔離的庫泊峽谷(Copper Canyons),幾個世紀以來一直可以一口氣跑幾百英里不休息。他們不但能跑,而且身體健康,少有生病。麥克都高揭示道,光腳跑很長的距離是健康,快樂和長壽的關鍵。名牌跑鞋才是造成腳受傷的根本原因。連續慢跑數小時不但有醫療效果,而且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我們人類,是生來就會跑的! 今年7月初,NPR的戴安。蕊穆採訪麥克都高,中間不時有聽眾打電話來證實跑步的好處。其中一個人說,他原本有扁平足,跑步若干年後竟然長回了足弓,穿鞋也從12碼降到了9碼。 這下子俺可是心悅誠服了,當天下班回家,吃過晚飯,就去試着噹噹赤腳大仙。 結果如何?沒過十分鐘俺就回來了—自行車道磨腳磨得厲害,腳底板不但黑了,還疼,沒法跑!還是得穿點啥在腳上。咳,難怪各大鞋商都在仿製Vibram的五指鞋呢。可是,這五指鞋,不偏宜啊,100刀,值得嗎?
這赤腳大仙,可不是想當就當上了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