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乡随俗是中国的一句成语,意思是说,你到了一个新的地方,为了适应那儿,应该尽力调整自己,接受新环境、新习俗。也就是说,要和那里的人民群众打成一片。 在美国的20多年里,也常常为这句话挣扎,乡是入了,要不要随俗? 这么多年,碰上过许多我们的同胞---当然也包括我,多数是挺有咱中华民族气节的,美国房子---住,美国车子---开,美国工作---干, 美国教育---大人孩子一起接受,就是美国风俗和习惯,不一定都要理睬。 第一次碰到尴尬的时候,是女儿五岁之前去报名kindergarten(美国学校的学前班)。记得是在俄亥俄州的一个郊区小城,报了名以后,学区来了一个通知,让孩子去学校参加一个简单的考试。当时我们根本没当一回事,女儿从两岁起去美国的幼儿园,她在的那个幼儿园只有她一个中国孩子,几年来,已经充分显明她比其他的孩子聪明。每年圣诞节,幼儿园给女儿的礼物,不是puzzle,就是各种数字和字母玩具,不像其他女孩子是洋娃娃之类的东西,据老师讲,这些礼物最适合她。 那天考试,学区管事的人问我,可不可以让孩子自己跟她进去,我点了一点头说,没问题。不到一个小时,女儿出来了,一切都平平静静。开车回家的路上,问女儿,考什么了?都答上来了吗?女儿讲,就一个问题不会答,我问她是什么问题,女儿说,问题是“draw a man”,她不知道任何画一个man。我挺奇怪,问女儿,你不是每天都在到处画画吗?随便画一个人脸就行了。女儿说,不,那是face,不是man。我想想女儿说的对,也就不去与她争论了。不过在心里暗自想,出题的老师也许根本不知道孩子是如何理解这个问题的,我认为,他们就是要孩子随便画个人,不过也许我的理解是不对的。当时想,甭管了,这个考试就算划了一个句号。 过了不到一个月,我们收到学校寄来的入学通知和对孩子考试的评语。大大出乎我们的意料,女儿被学校定为智力有疑问的孩子。学校列举了他们的理由,除了不会画a man以外,还有,女儿根本不会也不懂如何玩Candyland和Go Fish这类游戏。但由于其它的问题回答的很漂亮,所以,学校给她的评语是一个大大的智力疑问。我拿着这份评语,真是有一点儿哭笑不得,别说女儿,就是我自己也是第一次听说Candyland和Go Fish游戏啊!后来知道,这两个游戏就像我们小时候玩跳房子,踢毽子一样,在美国是家喻户晓,孩子们都玩这个。看来光入乡不随俗是不行了。 后来上班,又碰到一件令人尴尬的事情。 我上班的公司由于不给外国人办工作签证和绿卡,偌大的公司,中国同胞不多。十几年前,刚上班时,就有三个半中国人,之所以说三个半,是一共四张中国脸,但有一个不会说中国话。大家不管怎样,亲不亲,故乡人,偶尔也一起出去吃个中饭。相处的还很平和、愉快。 过了几年,又来了一个咱们的同胞,也是搞IT的。事也凑巧,他的面试我参加了。当时是三个小组都在招人,我们的同胞技术水平那是没的说的,三个组给的评语都不错,最后人事部门出来搞了一下平衡,把他分给了另一个更需要人的小组。 大家都知道,一般公司面试完了,如果想要你,就会给你一个offer,给你两周到N周的时间考虑是否接受这个offer。 面试后没几天,我忽然接到了一个意外的电话。说意外,那是有原因的。我们公司在安排面试时,只给应征者一个面试日程安排,上面列上你应该何时与什么人面试,单子上只列名字和职务,没有其它的信息。而我是从来不给对方名片的,要知道,在公司这么多年,从来没有任何人面试后,给我打过电话。这位同胞,很准确地搞到了我的电话号码,让我很吃惊。电话里,他问了我一些基本的问题,像我们这个地方的房价啦,公寓出租的情况啦,公司运作的情况啦,很是合情合理,我认真地、尽力给予了答复。因为是同胞,我还跟他多透漏了一点信息。跟他说,大家对他的反应都不错,他要去的组,老板人也挺好。 大家也应该知道,公司给你offer,你可以按三种情况来处理。一,接受;二,拒绝;当然第三,你可以讨价还价。我们的同胞对这个offer进行了讨价还价。正常,到目前为止,一切都很正常,非常符合美国的风俗习惯。 又过了一阵子,我接到了他的第二个电话。一上来,问题就像发炮弹一样的砸了过来,什么公司对员工的培养情况啦,他来了后有多大的发展机会啦,会不会受到老板的重用和提拔啦,还有,他是从别的州搬到威州来,这里的房价比较高,他的损失比较大啦,这里的气候不好啦等等、等等。听着听着,我听出了一些门道,此人一定是在现在的公司不得意,想离开,又有一种患得患失的感觉。我只好苦口婆心地跟他讲,offer已经给了,如果你不满意,可以跟人事部门谈,来与不来,都由你自己定。换工作,一定要你自己开心,要家人高兴。又小心翼翼地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现在的工作,你不开心,这是你为什么要找工作的原因。他也老实地跟我说,他现在的工作,老板对他不公平,说是一个比他后去的美国同事,比他受老板重用。我只能很委婉地跟他解释,也许你的业务的确比后去的人好,但如果老板是看中人家的人际交际,或者其它方面的能力,有时不一定先去的人,就一定要先受到重用,这个道理到处都一样,当然,也可能发生在你要去的新公司里。当时虽然感觉两个几乎素未相识的人说这些有一点不舒服,我还是认为,第二个电话也算基本正常。 我们的同胞终于来公司上班了,我也非常高兴,又多了一个中国人,这个不但有中国脸,还会说中国话,大家又可以找由子,出去吃饭了。 同胞来了以后,我着实跟着忙了几天,生平第一次知道,许多事情可以拿来细细分析和比较,更是第一次明白,什么事情都可以求别人去做,只要你能勇敢地张嘴。大家看到了,到目前为止,一切还算正常,与入乡随俗拉不上关系。 别急,事情要慢慢讲,虽然不是侦案故事,大结局还是给安排在最后。 同胞来后的第二周,星期一,我刚上班,同胞组里一个与我比较知近的同事,忽然出现在我的办公室里。那老美先小心翼翼地问我,这个xx,你们以前很熟吗?我摇摇头说,就是面试时才认识的。那同事小声地说,他辞职了。啊?!我马上跳了起来,什么?你说什么,他不干了?!!!答曰,不干了,听老板讲,公司为了雇他,来来回回扯了一两个月,满足了他的一切要求。我心里知道,因为我是中国人,同事没好意思深说这件事情。其实,公司雇一个新人,每次大家都要在人来前和来后忙上两三周,花许多时间,来建立、安排和准备所有新人需要的东西,公司要花一大笔经费。现在好了,他留了一个简单的条子,辞职了,不干了,理由很简单,这里的房子太贵。 入乡随俗,在美国,如果你跟人家讨价还价了工资,而你讨价还价的理由,人家也满足了,你也去上了班,如果没有非常出格、上班前没有预料到的理由,一般人是不会,也不应该在上班5天后就辞职的。 (唉,估计要挨砖头了,请大家尽量用豆制品拍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