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命,为什么这些孩子的就那么贱? 汪 翔 同样是祖国的花朵,同样是国家未来的希望,为什么小薇的命运就那么凄惨?到底是谁的过错?到底是谁的悲哀? 国家“富裕”了,有能力花重金养着美国人和美国政府,为什么就没有能力养活自己年幼的孩子呢?入托难,上学难,生病看医生难,老年生活难,死了找个地方安放遗骨难,那么,在目前的祖国,干什么不难呢? 找妓女不难,让房子价格暴涨不难,高档酒和烟卖出天价不难,面带着微笑和厚待的面孔给予你一份待遇“优厚“的工作,让一个个如花似玉的年轻大学毕业生放弃生命,一再从高楼跳下去不难。 是不是中国的女人就下贱?是不是中国的投资者就愚昧?是不是中国的酒鬼烟鬼上瘾太厉害?是不是中国的年轻人太懒惰,太不知道自己生命的价值? 对于我,这些答案都是否定的。任何事情,如果只是人数很少的个体事件,或许那种本本主义的“理性”分析,还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如果是大面积的“流行”,那可就是这些追寻“流行”者理性选择的结果了。 作为政府,理解一下大势,顺应一下潮流,是不是应该做的事情呢? 中国到底怎么哪?一方面是GDP世界第二的经济大国,世界各地豪华商店的重量级顾客,世界各地房市的地震制造者,美国这位世界第一号帝国的最大债主,另一方面,又是本国普通人民的民不聊生。中国,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国度? 说实在话,连我这个“中国通”都被搞糊涂了,就别怪外国佬不明白中国的“事理”了。 一个个事故一再再的出现,一个个年轻的生命如同蚂蚁生命般地消失,一个个“责任人”被重罚。表面看,似乎是,各级政府已经尽到了自己的责任。那么,为什么还是有人在前赴后继地“不思悔改”?是这帮人太坏,太没良心,太贪财? “理性犯罪经济学”说,人犯罪,并不是因为这些人天生就坏,那种行为只是他们理性的选择结果。在道德层面,多数情形,他们和普通人没有多少不同。 要说有差别,和普通人不同的可能是,这些人的冒险精神强一点,个性坚强一些,为了更好一点的生活,他们愿意冒险并且承担由此带来的后果。很多时候,那个后果还是一个很迷糊的概念,甚至是可以随心所欲地按照执法者的意志来变化的,是可以讨价还价,有商量余地的。在后者情形,这些冒险者就只能够寄希望于自己的运气了。 对于一个民族来说,冒险精神的发扬光大,是不是这个民族得以兴旺的根本呢?可是,为什么,在中国,普通人的冒险,最终基本上都是被消灭掉的结局。而且,还是在没有获得很大的收益之后不得不面临的结局。 即使是那些由于拥有特权,能够通过冒险获得巨大收益的人,最后不少的人也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赔了夫人又折兵。即使如此,也还是有人前赴后继。贪官污吏在中国的继续流行,是不可能靠一再的重拳出击来抑制住的。不同的,可能是手法的变化,和更快速的将财富向海外的转移,而不是老老实实的做人。 为什么中国人的创造性和冒险精神就只能够被如此广泛性地滥用,带来的又是一再的重复性的浪费。继续这样下去,有多少国家财富可以让人们折腾的? 就拿妓女的泛滥来说吧,到底是不是这些女人太贱?是不是她们的性欲太旺盛,需要通过这种途径来解决生理问题? 如果哪位有兴趣,可以研究一下,对比一下美国妓女和中国妓女的差别。如果你不知道在哪里找到美国的妓女,建议你去拉斯维加斯看看,如果在那里你还是找不着北,可以问我,我这里可能在什么地方还有她们的电话号码。 至于在中国怎么样找,估计每一位读者都知道,也不需要我告诉你。你自己在国内的朋友,就更为清楚了。对于他们,即使在目前正在严打的时候,为你找几个,估计也不是很难。对于稍微有点身份的两脚“动物”,在中国,都是有这方面的老路子的。不同的,如果你想撇开朋友,为了保密而单干,你可能会面临不太容易找到一个方便的旅社来完成交易的问题。 有人说,那些女人在很容易地赚到了“容易”钱之后,就习惯于“好吃懒做”,习惯于当妓女了。这些人还能够找到很多个例来证明自己判断的正确性。于是乎,让妓女们游街示众,遭受人格的侮辱也就成为合情合理的事情了。 “之后”的习惯养成先不说,在“之后”的“之前”,她们是怎么样开始的呢? 最近看了一篇报道:一位在北京一所大学读书的女孩,一位害怕自己的同学被人杀死,而被迫做的妓女。这种天方夜谭,也是很有趣的中国特色故事。 回到主题,中国女人就真的那么下贱吗?如果我们站在她们的角度来看,可能就会发现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我一直很关注国内人的生活状态,因为,我还有不少生活在那里的亲人,让我不由自主地时时刻刻地牵挂着。最近,我有机会和国内的一些年轻人谈谈他们这代人现在的生活。她们(他们)将世界看得很现实,已经没有我们那代人的那么多虚幻的理想了。在我看来,这实际上还是一种进步:中国强烈的意识形态对年轻人的洗脑,看来已经是越来越失败了。不像我们那时候,政府说什么,我们就相信什么,一切听从党安排。 现在的人,已经都成为党的弃婴了,如果党还是像党自己所说的,是她们的母亲的话。 对于那些生活在中国的普通男女,他(她)们的命运在党心目中的地位,还不如一个因为不小心而怀孕的青少年女子对自己孩子。 这也是为什么,你会看到,有人在竹林里面生下小孩后,可以义无反顾的离开,留下自己的婴儿。我不相信,那个依然年幼的女孩,就对自己的骨肉没有丝毫的感情。问题是,如果她自己的生存都遇到困难,她又怎么能够在乎呢?在乎之后,她又会面临怎么样的生活处境呢?很可能,几年之后,她还不得不和那位孩子一起“自绝于人民”。 她选择放弃,或许,对那个孩子还是一个最好的给予。她也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女孩,你又怎么能够将她和那些“伟大”无比的母亲相比呢?那样比公平吗? 这里看似不相关的个例,实际上都说明了一个问题:中国的普通人活得太艰难,为了一点基本的生活水平,很多人不得不付出理性条件下无法选择的代价和牺牲。 那位开办幼儿园的“杀手”,我不觉得她想杀人,也不觉得她不在乎小薇的生命到了麻木不仁的地步。或许,她不很看重小薇生命的价值,毕竟,那么“微不足道”的生命,在中国确实是太多了。按照她自己的说法,她失去了救助小薇机会的原因是:她当时吓坏了,也没有人帮助她看着其他的孩子。 为什么她没有足够的人手?如果有足够的人手,她的幼儿园还能够继续经营下去吗? 换个角度来问:她收费低,所以就会收入低,而又是收入低,所以,她才只能够维持那么低的质量保证。而对于那么低的质量供给,也还有那么大的市场存在,也是因为,那些可怜的孩子的父母亲们只有那种能力(购买力)。 有个幼儿园,孩子还有个地方可以被安顿,不然的话,很多孩子可能就只能跟着自己的父母亲去工地,去菜市场,在那里从不会说话开始就学习“练摊”和当农民工。很多的人,可能就此不得不失让自己赖以生存的最基本收入。 在你没有多少选择的时候,任何能够改善你的生活处境的选择就是好的选择。经济学中的福利经济学原理不就是这么说的吗?难道不对吗? 这才是中国目前的悲哀!这种悲哀,在不久的未来,最终可能会导致什么样的大动荡? 靠集权的压力来肆无忌惮地将财富的分配向少数人群倾斜,中国在不久的未来将不得不为其付出巨大的代价。 治标还是治本,是在有机会时治本,还是等到病入膏肓的时候才迫不得已,这,归根到底还是中国人的选择。至于是什么样的中国人,他们代表着什么样人群的利益,这种代表的合理与公平性,这种“公平性”继续维护的可能性和代价,就需要一本厚厚的专著来完成了。如果谁能够找到资金,你可以联系我,我为你写出一本让人读起来只想哭的对中国现状的分析著作。我觉得,我有这种信心。不过,那样的书,是不可能在中国出版的,不管它对于中国政府和人民有多大的价值。 中国,但愿你能够好自为之。 虽然我知道,我的祝愿是那么的无力和声音微小。但是,我还是在内心的深处,日日夜夜地祝福你,为了你的未来,而一次次向上苍祈祷。 附录:黑幼儿园女童被烧身亡 老师跪求轻判痛哭流涕 新京报2010-09-02 核心提示:昨日,北京无资质的“阳光乐园”幼儿园园长王荣花及老师李彦巧分别因犯有消防责任事故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刑2年和3年。王荣花和李彦巧都自愿认罪。王荣花还向法庭递交了10700元赔偿款。 9月3日报道昨日,无资质的“阳光乐园”幼儿园园长王荣花及老师李彦巧分别因犯有消防责任事故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刑2年和3年。李彦巧听判后当场昏厥,但无大碍。
幼儿园存隐患未整改
公诉机关指控,1月17日午饭后,位于朝阳区东坝乡的“阳光乐园”幼儿园的孩子们进入午睡,老师李彦巧出去买菜。下午1时,两个小朋友在屋内玩电暖器时,电暖器倒地,并引燃一床棉被。火灾中,两岁的小薇(化名)被烧身亡(本报曾报道)。
检方查实,该幼儿园属于无照经营,此前因存在消防隐患,被多次告知整改,但园长王荣花一直未整改,最终导致火灾发生。检方认为应以涉嫌消防责任事故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分别追究王荣花和李彦巧的刑事责任。
此前的庭审中,王荣花承认曾被告知幼儿园有安全隐患,但自己只是将外露电线包上了。
李彦巧称,事发时,因紧张,没有数清孩子数,等发现未见小薇想去救时,又担心别的孩子无人看护出危险而放弃。“如果当时有人能帮我看孩子,我会不顾一切去救人。”
王荣花和李彦巧都自愿认罪。王荣花还向法庭递交了10700元赔偿款。
被告人在搀扶下听判决
昨日,朝阳法院依法对王荣花和李彦巧作出判决。
李彦巧听判时,一直哭泣,并当场瘫软,在法警的帮助下才勉强站住。但随后因情绪激动,李彦巧突然摔倒在地,出现抽搐。法警赶紧过来边掐人中边进行安抚,法官拨打了999。李彦巧症状缓解后边哭边说,自己家境不富裕,担心服刑期间自己的一对儿女无人照顾。经急救人员确认李彦巧无大碍后,李彦巧被送往看守所羁押。
追访
死者父母:判她3年太轻了
昨日,幼儿园火灾中夭折的小薇的父母,也赶到法院,但未被允许旁听宣判。
得知宣判结果后,小薇母亲称,听救援人员说,火灾发生时,火势并不大,但李彦巧却没有尽全力去救女儿,导致女儿被烧死。“判她3年太轻了。”小薇父亲李振德介绍,2009年10月份,女儿在“阳光乐园”入托,一方面因幼儿园离家只有10多米,一方面收费较低,没想到出了意外。下一步,夫妻俩准备起诉王荣花和李彦巧“至少索赔50万元。”李振德说。
法官:应扶持民间办园
北京市教委网站显示,东坝乡只有3所公办幼儿园。但其他网上,依然能找到该乡其他“未备案”幼儿园的招生信息。
朝阳法院法官徐清岱介绍,审理本案时,法院咨询过教育主管机构,像本案涉及的这类专收打工子弟、而又没有办学资质的幼儿园还很多。因存在入托需求,他建议有关部门在强化检查力度减少隐患的同时,应对这类民间办园给予扶持。
打工者:孩子只能送“黑园”
一位曾经入托于“阳光乐园”的孩子家长称,事发后,“阳光乐园”所在的单店村整个拆迁了,原先的一些黑幼儿园都搬了。“我们现在在东坝村住,孩子还是在私人办的幼儿园入托,每月200元,和正规幼儿园比,肯定有隐患,但外来打工者没钱,只能送到类似‘黑园’。”该家长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