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昭君, 在这只想告诉你没资格公开别人的隐私! 本网民心旷神怡和你昭君以前没任何关系, 我以前现在什么职业是我个人隐私, 在当事人没有允许的情况下,你公开我和叶子私下的短讯内容,侵犯了我的人权隐私权, 违反了网络规则.我开博和西岸没关系, 心旷神怡也没和吾丁正面交锋过, 这些和你昭君有何关系?这不是你该打听并放在网上胡说八道的. 就像你常口无遮栏诽谤污蔑犹太人是从别人那强取豪夺土地一样.俺对你平时班门弄斧装成学者样,但好像是野鸡大学的说法也没兴趣. 如你不爽, 去找Blossom吵,是网民 Blossom和你讲话, 你有什么资格扯出心旷神怡? 那么按你的逻辑,别人也可说你和欧阳峰搞不清楚;你们是一家子或私下搞人,狼狈为奸,串通好互相吹捧勾搭,然后一起上导读. 你不要仗着有万维给你撑腰,欺人太甚!你的帖几乎篇篇上导读, 不论质量如何,一登就是几天. 别人的帖子放在下面角落里,一天左右就被拿走, 或者不被登出,这是否公平, 相信大家都心照不宣.前些日子,你不写博,你的点击率还是名列榜首,这其中的猫腻只有天知地知你知它知. 你如觉得上导读或登不登没关系, 那你不妨告诉万维不要登你的帖子了,把机会让给别人.别得了便宜再卖乖! Blossom 和捂被子笑的博客被封杀和你昭君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如没你昭君想整人主动挑起事端惹事生非,去给万维打小报告, 就不会出现后来这些矛盾.你扯心旷神怡, 无非就是想要万维再为你昭君(万维宠儿)再做主撑腰,再封杀别人一次! 没关系, 万维可以封我心旷神怡博客,我早就对这个厚此薄彼不公平的万维网心灰意冷寒心透了.你放心,我最近已不在万维写帖,只要会写,我在哪儿不能发表? 很多网站希望别人投稿,俺吃饱撑了非要赖在这里被贬?俺不为了钱名声,但一定要图个公平公道心里痛快. 你去要求万维再封杀心旷神怡的博客吧, go ahead! 咱不怕! 这世界大得很,网站多得是, 此处不留人,还怕没有留人处? 昭君, 你下面的跟帖就是充分证明你是侵犯别人隐私权的.你在当事人不允许的状况下, 非法取得别人的私人短讯,在网上空中公开其内容. 你自己的所作所为就为这个帖做了最好的侵犯隐私权的证明! 和叶子的短讯其实并没什么,但你没权公开别人的短讯内容! 如没本人同意,叶子也不能公开我给她的短讯.只有征得双方当事人都许可的情况下才可这么做.她这样做,只能说明此人毫无信誉可言,品行素质低下,这在西方是属违反隐私权的. 为什么叶子不直接公开短讯, 而转手让你昭君公开短讯内容?可见你是多么无知愚蠢不懂法, 别人给你设个套, 你就往里跳. 你是偷鸡不成失把米.你这种低智商法盲能在higher education field 混?俺表示怀疑. 整天帖子还上导读, 内容什么狗皮不通, 了解西方美国吗? 懂西方高 挡game吗?像你这样严重违反别人隐私权, 违反网站规则,你的博客应该被封!!!!!!!! ----------------------------------------------------------------------------------------------- 作者:昭君 | 留言时间:2010-08-31 11:16:40 | | | Blossom/心旷神怡博主:
呵呵,您这两天火还没发够呢,又回到我这里来了- 正好,我还想澄清一下呢,可又不愿意跟在别人的帖子后面,被你说成是“拉帮结伙”,就没发言。既然您转了一圈儿主动找回来了,我就说一下吧:
您在好几个毫不相干的帖子后面点名不点名地说我“自以为高人一等”,而你的“证据”就是我在你那篇“歧视充满美国每个角落”(http://blog.creaders.net/Justin/user_blog_diary.php?did=63724)后面的评论中,提到在“higher education field”,您所说的那中“大陆人会遇到找工作难,即便找到工作待遇也比别人低,甚至比香港台湾人低”的现象似乎并不存在-- 这里的"higher education field" 指的是“高教界”,和“高人一等”没有任何关系。您如果真的是曾经在国内用英文为通讯社写文章的专业记者,难道会不知道这个词语是什么意思?您对我这个评论一直不回复,却到处把这个词拿出来作证据,实在可笑。说实话。我那时还不知道这位心旷神怡就是Blossom,只是对这个话题感兴趣,所以去留了言,要知道是您我可不会去找这个没趣,惹不起咱还躲不起吗?
您放心,这篇东西是写着玩的,总共花费了我十五分钟敲字,万维的编辑是不会看上眼的,不信您就等着看吧-- 真不明白,上导读就这么重要?您说人拉帮结伙,为了上导读,我倒想问问,那段时间您跟那个捂被子/5p 先生一唱一和,到处去攻击你们看不顺眼的博主,最后那位5p先生甚至对吾丁的博克进行刷屏攻击, 导致他最后撤博离开--这算不算拉帮结伙,打击异己呢?怎么手电筒只知道照别人,从来不照自己啊?-- 不过我倒觉得奇怪了,您既然是赶走吾丁有功的一员,怎么昨天居然说出“吾丁应该留在这里让你们不痛快”这样的话呢?您就不怕您的忠实战友5p 先生不高兴吗(尽管他现在好几个都被封了,但也保不住什么时候再换个马甲回来呀)?还有,您那时对西岸老大可是崇拜得五体投地,多次请他开博助阵,怎么隔了不几天,他就成了“搅s 棍”了呢?这变化是不是也太快了?
对不住,本来是打定主意不参与的 --上次无意卷入,最后成了陪斗对象,江湖险恶也见得多了, 吃一堑总得长一智吧; 可是您既然打上门来,还攻击我尊重的网友,那就不要怪我不客气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