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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访札记:河内刺汪真相仍在混沌之中 |
| 行动组长陈恭澍将“河内刺汪”这么一件重要任务办砸了锅,奉调回重庆时,他声称是已经作好“调回去交付军法审判”思想准备的。此前他说过,如果跟丢了盯梢对象,所受处分就可能是“判处十二年、无期徒刑、死刑之罪”。那么这一次该更严重多了吧?然而,陈恭澍照样受到军统的信任重用
◆高伐林
关于军统特务远赴河内刺杀汪精卫事件中的疑点,将前人已经指出的,和我听了汪精卫的长女、女婿两位老人的介绍之后新增的,罗列一下,可真不少:
行动组长陈恭澍在戴笠手下地位不低,当时正担任军统局的天津站站长,承担过不少重要使命。戴笠十万火急地将他调来,亲自带着他到河内交代任务,其他王鲁翘等人,据称也都是从各地调来的精干人马。戴笠煞有介事地叮咛陈:“这是一次非常难得的机会,不但要好好掌握,也应该做出表现,否则我们将死无葬身之地。”
然而,陈恭澍自己在回忆录《河内汪案始末》中写道:我们“虽奉命监视汪某的行动,并搜集有关汪派的活动,可是这两件事,我们一样都没有做到家”,“其最可笑的一件事,就连重庆派来与汪某洽谈的人是谁都不知道”;“更令人发噱的,是重庆来的人可以找到汪的落脚之处,并和他直接见面与之接谈,而我们身负秘密任务奉命监视他的人,却不知道他在哪里,真是滑天下之大稽。这如果不是笔者道出,谁会相信!”(陈恭澍回忆录载台湾《传记文学》第40卷第二期至第41卷第一期。以下引文均出自该回忆录。不再一一加注)
从他们的队伍组成看:
这么机密重大的任务,这个班子完全是临时凑合,将不识兵,兵不识将,以前从来没有配合过,无法默契。他们在河内人生地不熟,语言也不通,两眼一抹黑——戴笠后来派来曹师昂,倒是有个法籍太太,但这对夫妇约见陈恭澍,似乎只是为了带给他两支手枪和子弹而已!戴笠交代陈恭澍与一位“特殊人物”徐先生单线联系,“事无巨细均可酌情与之磋商,任何工作需求,亦无妨咨请办理”。陈恭澍确实仰仗于他,被动地听由他居间打听和安排,在那段日子却一直摸不清此人的底细。
从他们的装备看:
这么机密重大的任务,特务们的配备,虽然一方面“由各路运来大批枪械弹药”,似乎十分重视;但另一方面,只临时买下一辆半旧的两门福特小车作代步工具,侦查器械上更是“连一架望远镜都没有准备”;汪精卫住所门前他们不便停留,怕引人怀疑,所以无法近观;又不准备望远镜,从而也无法远望。
正因为如此,好不容易找到了汪宅,却一直弄不清里面除了汪、陈夫妇,究竟住了什么人,住了多少人,谁主谁宾,几男几女,什么起居规律、进出惯例……
军统从1932年9月改组成立算起,已经有七年历史;要从其前身“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密查组”算起,已经有12年历史,这些从事秘密侦察活动的骨干,何以如此不专业?
从他们的工作态度看:
这么机密重大的任务,从陈恭澍到小喽罗,吊儿郎当,敷衍了事。陈恭澍自称在汪精卫门前来去多次,对汪氏一家住的是25与27号打通了的两连号却一无所知,导致最后大摆乌龙;陈恭澍说只听见放了两次枪,后一次仅仅三响(即王鲁翘射床下之人三枪);但一室之隔的何孟恒、汪文惺听到的则是“噼啪连声”,送到医院去的曾仲鸣与方君璧身上中弹无数,特务竟然也说不清怎么回事!
尤其是有两个人让人疑窦丛生——
一个是军统行动组成员的唐英杰,陈恭澍明明深知前此这个人被派到天津时就“不但没有什么表现,却闹了不少笑话”,却将攸关成败的关键任务——侦查——交给他,只安排他单独一人两次秘密登上汪精卫住处的屋顶,去查看室内。此人对陈汇报时一口咬定:“我在楼顶停留了很久”,“夜里开着灯的还是(27号)三楼的那一间,不会错,他(汪精卫)就住在三楼。”这就最后钉死了行动组的错误指向。
还不仅如此。在戴笠于3月19日凌晨下达了“制裁令”之后,陈恭澍要召集几个组员布置任务,却到处找不着这个唐英杰,“中午过后,唐英杰才回来。我责备他不该不报备就私自溜出去,他却说因为肚子痛出去买点药就回来的,不想走了好几家也没有买到,所以耽搁了。这分明是瞎话,可也无可奈何。”他究竟去哪儿了?
另一个,名叫魏春风,可算行动组的“编外成员”,也是神出鬼没。说起来,是陈恭澍他们通过那个“特殊人物”徐先生转弯抹角认识的,但是魏春风竟在这么短时间内以其“鬼灵精”,“成为我们(行动组)在河内的方向盘、地理图般不可或缺的引导者”,难得的是,他既处处为行动组效力,又极为知趣,有求必应,“无求不问”;他那个“风致嫣然”的女友也帮忙极多,女友又有一个叔伯哥哥在警察局当密探,巧更巧在此人就被派在汪寓附近一带巡逻、守护。陈恭澍3月20日晚率部行动前往汪宅,遇到两个越南便衣警察,进退两难之际,魏春风像从天上掉下来,立即用钱收买了警察。陈恭澍写道:“这件事太不可思议了,如果不是亲身经历,怎么说也难以置信,但却是千真万确的。”
还有关键的一件事:据陈恭澍说,戴笠自从1939年元月份布置监视汪精卫的任务,将他带到河内时呆了两天,再也没有来过,只靠电报发令遥控。但是别的资料上提到:戴笠后来不仅来过河内,还不只一次。陈自己在回忆录上,也不得不举出曹师昂说的两件“有凭有据”的实例,承认不敢说戴笠肯定没有再来河内。但是戴笠来了河内,却不召见负责监视汪氏、随时准备动手的陈恭澍,似乎全然顾不上奉最高统帅之命除掉汪精卫之事——这难道不是咄咄怪事?
最奇怪的是,陈恭澍将这么一件重要任务办砸了锅,奉调回重庆时,他声称是已经作好“调回去交付军法审判”思想准备的。此前他说过,如果跟丢了盯梢对象,所受处分,可能是“立即扣押,交付局本部第三处(主管军法)以‘贻误军机’罪付诸审判,照我们(军统)的‘家法’,可被判处十二年、无期徒刑、死刑之罪”。那么这一次,竟然没有完成最高领袖下令刺杀中国最大汉奸的重要任务,比那些,该都严重多了吧?
然而,事实上陈恭澍这么大的失误却一风吹了,他照样受到军统的信任重用。
蒋氏、戴氏竟会如此赏罚不明吗?
——或许,并不是“赏罚不明”,内中别有隐情?
(写于2004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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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内刺杀汪精卫:乌龙还是阴谋?(下)——专访汪精卫女儿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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