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尊師”的意見認為,一是老師是職業,應該和其它職業得到同等對待。對所有職業應給予同等尊重,不應該提倡“尊師”。二是現代社會要不斷地向別人學習,應提倡的鼓勵學生個性的發展才是真正的尊重知識。
俺認為如何對待老師有兩個階段,應分別對待:
1。未成年時期(中小學),應提倡尊師,因為那時是兒童心理成熟期。當然不是否定獨立思考,而是培養如何適當的接人待物。對今後走向社會作準備。過多鼓勵個性發展,尊重知識,有忽略尊重人之弊。孩子的心理並未發育成熟,人文教育更重要。
2。成年期(大學,研究生),則側重獨立思考,以成年人的心態對事而不對人。這是尊重知識的時期。
提倡尊不尊師,應主要是針對未成年人說的,也就是中小學生。
首先,俺覺得“尊師”和“尊重老師”是有區別的。“尊師”是尊敬之意,因為俺受益於老師,所以俺尊敬老師。“尊重”是泛指,沒有尊敬之意。
還有,提倡尊師,和強迫尊師是有別的。
尊敬別人是無法強迫的,應是出自內心,這屬於倫理學範疇。
尊重別人,屬於社會行為準則,不一定出自內心,也可能是裝的。你可能不喜歡小布什,但見了面,還是要彬彬有禮地提出自己的不同見解。只有尊重別人,別人才會尊重自己。這是行為準則範疇。
有學生被強迫給老師打水本身違反了尊師的本意。不能因噎廢食,成為反對尊師的理由。文革中已經發生過反對“師道尊嚴”的運動,雖然俺是反對那種做作的尊嚴,但是在沒有重建對別人的基本尊重的情況下,其結果就是人與人之間關係的混亂,連尊重別人都不知道了。
尊師應當是在相互尊重的前提下,出自內心的感情的流露。沒有必要反對尊師,因為尊師是和尊重他人有聯繫的。提倡尊師,是讓學生意識到他們是老師的直接受益者。
恩師如父母,應該知道感恩。小孩在家靠父母,出門就靠老師了。老師的地位和父母是相當的。育人如育樹,關繫到學生的一生。其它職業沒有這樣的作用。
把老師降低到掙錢吃飯職業的水平,那是不可取。誰願意讓自己的孩子在這種老師下上學呢?哪個父母不希望老師對待自己的孩子就像是父母對待自己的孩子一樣呢。老師對待學生應該有種父母般無私的愛和奉獻在裡面。這樣被教育出來的學生才有無私的愛對待他人。
而所謂其它職業是什麼樣的呢?大多數是建立在金錢基礎上。誰願意讓教育建立在金錢基礎上?在金錢基礎上的教育,老師會得到尊重,但很難得到學生的尊敬。
同時,提倡尊師,也是對老師的一種督促,讓老師感到肩擔着家長的期望,社會的責任。如果老師們做到了這點,難道他們不值得尊敬麼?如何提高老師整體素質,做到為人師表,才是政府和社會應該努力去做的。不應社會世風日下,就破罐破摔,放棄對老師的重視,把老師在社會上不可取代的地位,下降到於其它職業同等對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