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清和 一次,乘眾妻妾在後邊李瓶兒房吃酒,惠蓮到月娘房與西門慶鬼混: (惠蓮)走向前,一屁股坐在他懷裡,兩個就親嘴咂舌頭,做一處。老婆一面用手揝(攥)着他那話,一面在上噙酒哺與他吃。老婆便道:“爹,你有香茶再與我些,前日你與的那香茶都沒了。”又道:“我少薛嫂兒幾錢花兒錢,你有銀子與我些兒,我還他。”西門慶道:“我茄袋內還有一二兩,你拿去。”(第二十三 回) 女人們一邊與西門慶調情做愛,一邊向西門慶討要財物衣服,甚至直接要銀子——這是《金瓶梅》中經常出現的場景。 自周秦以來的中國古代社會的婚姻制度,實行的是一夫一妻制,以多妾制為補充。但妾只不過是高級的下人,下人不過是候補的妾(如果主人有興趣),即便如此,男人們還是不滿足,要去嫖、去偷。明代江盈科《雪濤小說》中有種說法:“妻不如妾,妾不如婢,婢不如妓,妓不如偷,偷得着不如偷不着。”此語流傳甚 廣,揭穿了世俗男子的心態。但養也好,偷也好,風流倜儻的前提是要有強大的物質基礎作為後盾,否則只是痴人說夢。 西門慶開始時候的財產總數大概超不過一萬兩銀子(價值約合人民幣200萬元),臨死前的財產總數是九萬多兩,至少價值今天的人民幣1800萬元以上。這在當時應算是中等偏上富裕的人家。(詳見《西門慶到底有多富》) 西門府正宅是個大宅院,原來門面五間到底七層,值一千二百兩銀子;後來又花五百四十兩銀子買了隔壁花子虛的住宅,五百兩起蓋花園。西門府正宅大院共值二千二百四十兩銀子。李瓶兒過門後,她原在獅子街的住宅(花銀二百五十兩)自然也歸了西門慶;原對門喬大戶家房子也用七百兩銀子買下。這三處宅院值三千一百九十兩銀子。 為維護禮法和等級制度,明代制定了一整套嚴格的住宅等級規定:“一品二品廳堂五間九架,三品至五品廳堂五間七架,六品至九品廳堂三間七架,不許在宅前後左右多占地,構亭館,開池塘”;“庶民廬舍不過三間五架,不許用斗拱,飾彩色”(《明史》卷六十八“輿服四”,室屋制度)。西門慶的父親不過是個商人,西門府顯然是違章建築。後來西門慶“做金吾衛副千戶,居五品大夫之職”(第三十一回),尚不算違制。 西門慶有一妻五妾,六人在西門府各有自己的住處。正妻吳月娘住上房,二房李嬌兒住西廂房,三房孟玉樓住前院西廂房(西門慶女兒西門大姐和女婿陳經濟住東廂房),四房孫雪娥住後院房屋三間,五房潘金蓮和六房李瓶兒在花園內各有一院,內有一座三間二層樓。 每個妻妾各有兩三個丫鬟。府中有廚房、馬槽、門房等,雇用的小廝、家人也有一二十人。可以想見,維持這麼大一個府第的正常運轉,養活這麼大一家子人,是筆浩大的開銷。 潘金蓮娶進門,“西門慶旋用十六兩銀子,買了一張黑漆歡門描金床,大紅羅圈金帳幔,寶象花揀莊(妝),卓椅錦杌,擺設齊整。大娘子吳月娘房裡使着兩個丫頭,一名春梅,一名玉簫。西門慶把春梅叫到金蓮房內,令他伏侍金蓮,趕着叫娘。卻用五兩銀子,另買一個小丫頭,名喚小玉,服侍月娘。又替金蓮六兩銀子買了一個上灶丫頭,名喚秋菊”(第九回)。後來,潘金蓮為與李瓶兒爭寵,纏着西門慶又買了一張“螺鈿敞廳床”,竟花了六十兩銀子!只這張床就值一處不錯的宅院。 ——選自《玩女人的花銷:金錢支撐的性王國》 三個女人五張床
《金瓶梅》揭密市井私生活
請查看: http://www.mirrorbooks.com/news/html/34/n-7934.html 《金瓶梅詞話》最新校點足本(二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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