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政治权威剽窃和谐社会定义——翻看《政治发展与民主转型》有感 这么一个浮躁的大时代里,还能买书来翻一下的人,该算是浮躁、或是不浮躁呢? 这不一翻之下,有一段黑体字比较打眼,才有机缘读了一下。这是此书的作者,转录的弗里德里希和布热津斯基的观点。一看就赤裸裸地抄袭了我早就耳熟能详的概念。我是一向把抄袭当作写作中的犯罪的。所以连翻都顾不上了,赶紧把这写出来。 弗里德里希和布热津斯基,是当代西方最有影响的政治学家和政治活动家。他们界定了极权政权的定义,有6项基本特征(见吴文程著《政治发展与民主转型:比较政治理论的检视与批判》第47页): 1、全面性的意识形态。 2、单一政党的一元领导。 3、建立秘密警察。 4、严密控制大众传播媒介。 5、严密控制军队。 6、对经济企业活动加以限制,建立中央计划统制的体系。 一目了然,这纹丝不动地照抄了我党对和谐社会的设计。对于这种有计划、有组织、有预谋、有纲领、有白纸、有黑字和墨水,有一还有二而且一直到六所以肯定是反动的行为,我们要旗帜鲜明地反对! 但话说回来了,正所谓百密一疏,他们对不和谐社会的定义倒是挺准确的。其基本特征如下: 1、人民有组成和参加团体的自由,包括合法组党的权利。 2、人民有表达意见的自由。 3、人民有选举的权利。 4、人民有被选举权。 5、政治领袖有彼此竞争,争取支持的权利。 6、人民有获得充分资讯的自由。 7、公平、公正且自由的选举。 8、政府的政策皆要向选民负责。 显而易见,这是与和谐社会截然相反的制度。虽说眼下世界上的绝大多数国家,都采用了这种制度,而且眼瞅着只会越来越多。那又怎样?你们没有我们“和谐”呀!在那样儿的社会里生活,该多憋屈啊……难怪我们只要有点办法的,都移民去解救你们了。就让你们这一群已经是人类社会中仅剩的,受西方腐朽思想毒害的奴隶们,一直傻到死吧! 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