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万维读者为首页 万维读者网 -- 全球华人的精神家园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关于万维
 
首  页 新  闻 视  频 博  客 论  坛 分类广告 购  物
搜索>> 发表日志 控制面板 个人相册 给我留言
帮助 退出
北美法宝的博客  
本博客将配合 www.lawlawlaw.biz,为同胞们提供一个北美最有效的自卫武器-PPL的会员资格!  
https://blog.creaders.net/u/4700/ > 复制 > 收藏本页
我的名片
北美法宝 ,52岁
来自: 中国 哈尔滨市
注册日期: 2011-01-01
访问总量: 24,056 次
点击查看我的个人资料
Calendar
我的公告栏
最新发布
· 2011-01-24 A CRY IN THE DARK
· 【转】论法律电影视域下的美国法
· 推荐好片:《定罪》北美版的“杨
· 推荐一部好电影“INDICTMENT(公
· “真金不怕火炼”-PPL的清誉终于
· 公平信用偿付法案
· 强制执行的儿童赡养令
友好链接
分类目录
【PPL会员故事】
· PPL律师帮会员打掉LIEN-JOE的视
· PPL的律师帮我从失职的保险经纪
【媒体报道】
· 【转】论法律电影视域下的美国法
· 推荐一部好电影“INDICTMENT(公
· 2010年12月16日WGM律师行开放日
· PPL1月1日上了FOX BUSINESS NEWS
【博主想法】
· 2011-01-24 A CRY IN THE DARK
· 推荐好片:《定罪》北美版的“杨
· “真金不怕火炼”-PPL的清誉终于
· 公平信用偿付法案
· 强制执行的儿童赡养令
· 破产夫妻的连带法律责任-小心成
· 撤销eService的手续 代理抱怨
· 美国梦(小电影)- 宋鸿兵《货币
· 如何面对昨天加入、今天就退的人
· 我为什么要开这个“北美法宝”的
存档目录
01/01/2011 - 01/31/2011
发表评论
作者:
用户名: 密码: 您还不是博客/论坛用户?现在就注册!
     
评论:
我为什么要开这个“北美法宝”的博客?
   

现在每个小时都有几亿篇博文上传流传,所以我想多我一个,也多不了哪去! 我们作任何事情都有个目的,那么我的目的是什么? 博客不是日记,人们写日记是不准备让别人看的,因为有许多自己思想的“灰暗”的地方不想让其他人知道,所以日记是非常私人的东西,能看到的日记往往是在此人死后才可能的事了。 我认为博客更像备忘录或工作日记一类的东西,因为人们会忘记一些关键性的步骤、信息以及方法。  所以很多生意人都写工作日记,这是为了防备自己忘记,还可以统一组织中的人员思想以及工作的进度,但这也往往只对自己人公开,不是给别人看的!

但这个博客我是准备公开的,第一,因为PPL有一个网络营销部分,而网络营销的精髓在于复制,我希望我的下线们学会我的技能与知识,而我并不必担心被剽窃或超越! 第二,如果看官们觉得我的生意有吸引力,决定融入进来,那么这个博客还可以起到一个“举旗聚义”的功能。 所以,这个博客就是我运作PPL生意的工作日记!

我想让这个博客完成以下一些功能:

1:通过我介绍PPL的种种好处,得到潜在的客户(会员)或合作伙伴(代理)响应,也就是“找到新人”。

2:通过我记述PPL会员资格对会员的具体帮助,提醒我的会员们:自己的会员资格是如何的宝贵,而使其生起对PPL的好感与信心,也就是“留住老人”。

3:提醒我自己,PPL生意的发展进程如何,争取齐头并进,而不是“孤军深入”!

4:为下线们提供一个网上提问沟通的平台。

声明:由于个性使然,本人概不接受任何“馈赠”,也就是说,尊驾的表扬或谩骂,在下都一概奉还于汝身!  如果您愿意夸奖自己或恶心自己,那悉听尊便,本人概不干涉! 特此向各位看官打个招呼!

由于本人的法律计划网站www.lawlawlaw.biz PPL的产品特性已作了非常详细的介绍,本人在此博客中将不再重复,而是提供一些信息:

1:会员使用的会员资格的经验与结果(成功的或失败的)

2:媒体对于PPL的报道

3:对大多数人都有的问题,提出可能的解决方案

4:本人以及其他代理经营PPL生意的经验与心得

由于PPL的大众产品性质,故本人并不在乎所谓的大线头、大LEADERS 老鹰、大老板等一类的人物;因为无论怎样,一家只能有一张卡,想多买都不行!  想想看,我会为了卖一个$26的产品而“低三下四”地讨好客户吗? 不可能! 所以对待此生意,本人持一个“无所谓”的态度,这 不是清高,请大家理解! 一个人加入PPL与否对我的生意成功几乎没有什么影响(如果是的话,那反而是麻烦的事了J)!  /她加入,那是因为其有需要,而不是对我有好感(当然,若有,就最好了,但我并不强求)。这是一个纯粹的生意决定,不是江湖道场上的拉关系、交朋友,这是本人对运作PPL的基本看法。

本博客只在万维网一处登载,若要引用本博客内容,希望通知我一声,我会感到很荣幸的,多谢了!

PPL的法律保险服务只适用于美国与加拿大的居民;而本站的主要对象是美加的中国裔同胞们,其他地区的人士看了也没什么用(但可以增长一些见闻吧! ),因为PPL在很长的时间内恐怕不会向其他市场扩展!

今天算是报个家门,开张了!  将来有闲暇时,请过来看看、聊聊! 兄弟在此恭候了!

陈勇

温哥华

201111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导航 | 隐私保护
Copyright (C) 1998-2024. Creaders.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