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二月份开始,美国国务院将要使用新的护照申请表,其中关于“父母亲”一栏,不再使用“父亲”、“母亲”,而是使用“一号家长”和“二号家长”。据说这样做是为了适用于不同类型的家庭,比如同性恋家庭,云云。很明显,这是要把“父母亲”中性化,这是典型的“削足适履、杀头便冠”行为。
某人买了一双新鞋子,有点小,脚穿不进去,就用刀子把自己的双足削得小一些,以便穿进新鞋;第二天此人又买了一顶新帽子,还是有点小,他就拿刀把自己的头砍小一点以凑合小的帽子。这样的人当然是愚蠢的人;同样,在护照申请表中把父母中性化的措施也是愚蠢的办法。
宇宙含对称,天地有阴阳,亘古不变。为了“政治正确”而使用“一号家长”和“二号家长”,是不是意味著还要有“三号家长”、“四号家长”?那一帮鼓吹虐恋和群交的人可能真需要“三号家长”、“四号家长”、乃至于“N 号家长”。按照他们的逻辑,申请表中的“性别”一栏也别填“男”、“女”啦,干脆改为“一号性别”、“二号性别”得了。可这样做还不够“政治正确”,因为读者不清楚究竟“一号性别”是男还是女?而且有个顺序问题,把一号性别定义为“男”,那可要冒犯女权主义者;如果把一号性别定义为“女”,男权主义者也会觉得受到歧视。
同性恋团体对这种把父母亲中性化的做法当然高兴,这也正是他们长期奋斗的结果。家庭平等委员会(Family Equality Council)的执行董事克里斯勒(Jennifer Chrisler)就说:“将母亲和父亲的说法改成更加全球化的家长用词,会使得许多不同类型的家庭能够为他们的小孩申请护照,而不会觉得政府不承认他们的家庭。”请注意她说中性化的父母亲称谓是“更加全球化的家长用词”,不知道她这样说的根据是什么?中国的一些鹦鹉式“学者”和跟屁虫精英们又该说这是美国的伟大之处,这就是人类又向前进步了。你要愿意搞同性恋,你就去自生自灭吧,为啥还要去领养孩子呢?为了照顾少数人的感受,违背常规,违背大多数人的意志,放着好端端的父亲、母亲称谓而不用,非要搞什么中性父母,搞什么“一号家长”和“二号家长”,似乎是把所有的正常人都逐步变成阴阳人之后,世界就更先进,就“更加全球化”了。
根据科学研究发现,儿童对性别的正确认识以及他们的性取向和他们所处的成长环境密切相关。孩子只有生活在正常的双性别家庭中,通过与不同性别家庭成员的互动关系,通过与异性性别的比较之中,才能逐步发育并成熟起来。尽管同性恋家庭养育的孩子可能有一个和睦的家庭,尽管他们生活得很快乐,但在同性恋家庭中生长的孩子容易发生性别意识混乱,这也是不争的事实。我们的政府机构和教育部门应该起到正确引导的作用,而不是用削足适履的办法,起到助纣为虐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