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年12月30日 09时13分 来源:求是理论网 作者:熊传东
史上最雷人的“造福工程”:死了19年的人“被造福”,事发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该镇秀屿村村民陈金彩已去世19年,却出现在当地政府公布的《秀屿区2010年造福工程搬迁对象登记表》中,成了政府的扶贫对象。真可谓政府造福政策直通地府,死人永垂活人升天享福。(见2010年12月27日华声在线)
从去逝几十年的几百上千人死人吃财政饭,到已故亡人“复活”深入灾区一线领补贴;从代替或冒领死人养老金,到死人不办社保活人不能参保;从8岁小孩、瘫痪老人参加抢险领工资,到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占死人便宜19年连阎王都不依的“幸福门”伪造事件。件件离奇、桩桩荒唐,令人发指、深恶痛绝。
这世道真是活见鬼,1994年,福建省开始有计划的组织实施“造福工程”,该工程以居住在生产生活条件恶劣地区的贫困群众作为重点扶持对象,旨在改善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然而,到了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却成为了当地政府敛财的工具,镇政府自己填表造册,自己领扶贫款。这还不够,居然还要占死人的便宜,已故19年的人居然一直被扶贫,如此造福与扶贫,故人何以安息?!
在我国,活人给死人烧纸钱,这是一种民风民俗。我们只要花一点点儿钞票便可换回天文般数字的纸钱,逢年过节为故人烧绕钱,以安后辈们的心。可憎的是,活人靠领死人的扶贫费、工资、社保等养活自己,如此“闹鬼”,实在可耻!
诚然,活人冒领死人扶贫费、工资、养老金等现象不仅牵涉到个人和家庭,还涉及到个别关单位和组织,其手段卑劣,行径可恶。暴露出来我国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管理等深层次问题,值得我们去探讨、研究、改进与完善。
还有个别地方或单位还存在吃“空饷”现象,即编不在岗、死亡不注销、调出不下编、留职不停薪、虚报工资表、冒领养老金等手段,长期套取国家财政资金。这是以组织名义实施的违规行为。国家出台相关法律和制度加以遏制势在必行。
应该说,活人领死人任何费用,国家应有相关的法律和规章加以惩处和管理。法律和规章规范在人们行为的同时也起到了威慑的作用,并非等到事后或有人违规后再去制定和制止。我们的相关法律和规章要超前,更要完备。
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有的活着他已经死了。借用臧克家《有的人》来揭示活人享死人福的人们。前者指一些去世几十年的人还有人冒领工资等,后者指那些靠冒领死人工资等的人。
说到底,“活”与“死”仅一念之差。一种信念的差别!一种责任的差别!一种精神的差别!一种心境的差别!
(作者::《决策与信息》杂志社总编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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