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美军在阿富汗东北偏远山区发动攻势,打死三十六个塔利班分子,同时六十五位阿富汗平民也死于美军炮火,其中包括22名妇女和30多个儿童。
美军随即做出两点解释:首先,塔利班分子和平民都穿便服,难以区分;其次,攻击地点是在山上,并非村庄,所以估计那里不大可能有平民。
几年前,阿富汗一个村庄举行婚宴。村民们唱歌跳舞、意兴正酣之时,美军的炮弹呼啸而至,登时血肉横飞,欢乐庆典变做了修罗场。
阿富汗人要一个说法吗?没问题,美军可以给你们一个说法:村民中混有塔利班分子。
以上只是两个例子而已。究竟有多少阿富汗平民在美军手下死于非命,恐怕永远是一笔糊涂账了。
既是战争, 就不能避免平民伤亡。没有人指望美军的枪弹、炮弹长上眼睛。然而,美军对阿富汗平民生命的这种极度轻忽,使人不禁心生疑惑。
世间最可宝贵的东西是生命。根据对生命的态度,可以判断一种做法、一个事业、一场战争的正义与否。草菅少数生命是为了挽救更多生命,这种说法往往只是一种借口,站不住脚。
有了中共杀顾顺章全家,其后各种运动中的滥杀也就顺理成章。
有了布尔什维克对沙皇尼古拉二世的满门抄斩,二十年后的大清洗也就不足为怪。
对生命的态度跟多寡没有关系。能够轻忽一个生命,就能轻忽千百万个生命。只有珍惜每一个生命,才可望人类历史长河少一些无谓的血腥味道。
在美国,一个人被判死刑后,平均要等十年以上才会执行,就是因为生命一旦被毁,便不可复得,所以必须慎之又慎。就此看来,美国似乎是一个珍视生命的国度。
然而,如果对生命的珍视程度取决于国籍、肤色、种族、宗教信仰,那么,美国的普世价值就有了问题。
阿富汗平民的生命与美国死刑犯的生命是等价的,不可轻此重彼。
2/24/2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