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大學應早日復校
聞北京大學想填未名湖有感 近週閱讀網文,有報導說北京大學想填平未名湖並拆除水塔。讀後愕然,但願該網文是項癔度或謠傳,無論是真是假,有些事必須釐清。燕園的校景雖然沒有青山綠水,但湖光塔影也很幽雅,成為燕園一景,至少在北京,還沒有一所大學可與之相比。湖面雖不廣闊,但調節局部氣候甚為有益,改變其環境生態實屬不智,甚為不宜。 如果為了擴建,填滿湖面最多也只不過可蓋三座樓,擁擠不堪,何苦呢!倒不如在郊縣申請一片足以建個中小城市的土地,挑選依山傍水的,在那里新蓋一所北京大學,天高任鳥飛,隨意大發展,豈不美哉。 從根本上說,燕園原為燕京大學的一部份,燕京大學是司徒雷登早年在美國遊說各界成功人士捐款建立的,不是中國花的錢,在中國歷史上只有武訓行乞辦學可與之比美。 1952年一切學習老大哥落後無章的那一套,院系大調並,和鬥爭地主一樣,乘機取消並佔有私立和教會大學,燕京大學乃被北京大學強行霸占。燕京大學並沒有簽署任何協議願把所有權移交給北京大學,後者純屬搶劫,違犯法理。應該遷出,讓燕京大學復校。 燕大可不是“美帝國主義”所設的情報特務機構,而是美國老百姓捐錢蓋的,侵占他人財產沒有任何法律根據。在朝鮮雖然中美有過對抗,但一方是聯合國軍,一方是志願軍,雙方政府本身既未宣戰,也未簽訂和約,不能算敵國,不應按敵產沒收燕京大學。再者,中共的老大哥當年早己準備好核炸中國,而正是這個“萬惡的美帝國主義”立即斷然制止的,確實拯救了中華民族,有大恩,知恩當報這是處世之道。所以不該把善款捐建的燕京大學隨意拆改,而應早日歸還。否則既違法理又失國禮。早日遷出是為至理,燕大早日復校是為至要。 另外,燕京大學創建人司徒雷登1962年去世之前深望骨灰埋在燕大,經過四十多年的交涉,最終只同意埋葬在杭州,唯恐一提北大就想起燕大。不僅心胸狹小,而且深為不義。補救的辦法是,由北京大學將司徒雷登遺骨移靈到燕園與其夫人遺骨合葬,並在貝公樓前建立司徒雷登的髙大全身塑像,而且樹碑立傳。 如果北大懶著不走,摯意不遷,就應該按燕京大學的辦學方針處理日常業務,這包括: 1. 按燕大校訓辦學,“因真理,得自由,以服務”(Freedom through Truth for Service)。貫徹博愛、自由、平等,作到學術思想自由,保障人權,回規真實歷史等,包括抗日實情,中俄實情等。例如勝利後中國己屬世界五強之一,為什麼共產革命以後反而變成蘇俄的附屬國或殖民地呢? !這可有1950年2月12日雙方簽訂的中蘇友好特別協定為證,有疑問可查谷歌或百度。 2. 黨團退出北京大學,校園內的黨團活動屬非法,參加共黨的教職員工應退黨,否則解職。 3 校長為最高領導,由專家委員會選聘國內外教育家為校長。 4 .取消政治課。 5. 恢復神學院。 6. 深刻檢查並道歉霸占燕京大學之後所作的壞事。這包括:打死人、逼死人、抄家、打砸搶、大字報、“梁效”惡文等等。 總之,北大必須遷出,燕大早日復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