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把居住十年的老宅子粉刷一新,作了些更新活计。猛一看,房子内外很有些整齐样子。把老宅子出租给一家人。这样,别人代我们付房贷,我们只负责维修工作。 我们在离老宅自几里运的地方另买了一处房子。
搬家那天,老婆把养的三只猫一一拎着脖子往车里扔。只见三只猫们似乎有了不祥的预感,在车里哀叫,乱跑,惶惶不可终日。看得我也目瞪口呆。这些猫们平常也在车里呆过,可从没有这样子闹过啊。老婆坏笑着把车子开走了。
到了新宅,她把猫们一一再拎进新屋子。这些猫们立刻四处奔逃,躲在新屋各地不再露面。第二天,才开始神神忉忉地察看新屋环境。夜里,也着实嚎叫了几个晚上。气得我爬起来用鞋子砸过去,他们才算了事。
过了几天,突然发现那只养了6年的老猫不见了。老婆和孩子们里外找了几天也不见踪影。他们认为老猫视察周围环境时走丢了,找不回来。所以,大概就从此永别了。老婆还孩子们凄凄了几天。
昨天,老婆回去老宅子去喂没有搬过来的锦鲤。 突然惊喜地发现老猫趴在后院。老婆过去一把抓过来,亲热半天。恍如三生不见的情人。嘿嘿,她就是不看见我三十年,也没这么动情啊。 房客说,这是你们的猫啊?它在这里呆了两天了。总想进门来。可一看到我就跑掉。原来,这老猫居然自己跑了几里地,找回老窝了。
这事情可让我开眼了。按说,它被放进车里,根本没有机会留下味道,也没有猫路可以走。应该找不到老窝才对呵。显然,这猫类有第六感觉,有方向感。 动物的本能让它自己慢慢地找回去。
动物尚且如此,难怪人类有眷恋老家的感情啊 。
这只老猫是儿子女儿的最爱。当女儿五岁时,我们从一个商场外边的小孩子手里拎养了这支黄猫。女儿开始就把它扛到脖子上养着。这么多年,儿子每天下学回来,第一件事就是找这只猫亲亲鼻子。然后,才朝我们打个招呼。儿子和女儿做作业,上网,看书,这只老猫就静静地趴在孩子们的桌上,床上陪伴着。早上女儿上学,老猫也跟着出来等到校车来。多少次,老猫在孩子们的床上睡觉。孩子们就不肯挪动它。非要我出马把老猫赶走才算了事。可当我睡觉的时候,孩子们可照样叫我。合着,我还比不上个老猫。这点结论,孩子们也不绕弯子,而是公开承认。
我们家里,老婆和孩子们爱猫如命。
我则是恨猫入骨。每次一回家,看到三只猫或躺或卧,大大咧咧地仿佛屋子的主人,我就气不打一处来。立马顺脚把脱下的鞋子扔过去,叫它们赶紧离开我的视线。这样,猫们年长日久也长了经验。见我回来就先自己跑掉。等孩子们回来,就不再怕我。猫这东西,养着没用。这是我的看法。我不想跟动物在一起生活。可没法子啊,孩子们喜欢。为了他们的高兴,我只好忍着了。这次,老猫长途跋涉回来不容易。所以,我也只好再做几天佛祖,让它在屋里晃荡几天悠闲的日子。等过了这几天,咱们还得回到老规矩了。
养猫,还不如养个小蜜呢。
当然,这花钱上,还是养猫省多了。
老婆早就把老猫找乐的能力给废了。所以,我时常幸灾乐祸地看着老猫。嘿嘿,你小子连找乐的家伙都被废了,你还活什么劲啊?
想到这里,我觉得脖子后面冷索索的。要是老婆那天脑子不对劲了,顺手把我给做了,那可就太糁了。
得,我还是得跟猫们共处,省的老婆没事儿干了琢磨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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