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新闻,在北京发生了一件事情, 内地60多位艺术家本月20日在北京郊区宋庄举行《敏感地带行为艺术展》,作品不乏思想前卫,甚至含敏感成份内容,引当局不满,其中表演《埋葬茉莉花(专题)》的艺术家黄香及另外两位艺术家追魂,成力被公安拘捕。 新闻最后还提到“上周日 西西北工业大学出现学生挺茉莉花革命集会后,内地各大学均加强对大学校园的监控。湖北武汉科技大学和武汉经济学院分别下禁游令,禁止学生私自组织集体外游活动。” 看到这则新闻,我就联想到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苏紫紫裸体艺术事件。面对同样的赤裸艺术,不得不怀疑当局是不是赤裸裸的选择性执法。恐怕这里的区别就在于那束茉莉花吧。试想,要是苏紫紫表演赤裸艺术时也带一朵苏紫紫,恐怕下场会是一样。 我对艺术是陌生的,更加不懂得赤裸艺术,也对赤裸艺术没有任何兴趣。然而,对赤裸裸的选择性执法,以及赤裸裸的知法犯法和执法犯法,是深表担忧的。这则新闻最后的那段,根本就是知法犯法,执法犯法。 这种赤裸裸的知法犯法和执法犯法在当下的社会是随处可见的。我相信这也是时下许多社会问题越演越烈的一个根本原因。 再看看北京宋庄的所谓赤裸艺术。我看他们要表达的绝对不是赤裸,而是对打压和埋葬言论自由的不满。本来,这样的不满完全可以用语言艺术来表达,但是因为没有言论自由,他们才不得不用所谓的行为艺术。为了造成轰动,才采用了所谓的赤裸艺术。 然而,当赤裸艺术面对赤裸裸的执法,就象是秀才遇到兵一样,有理也讲不清了。 在任何正常国家,法律本身是神圣的,它不是皇帝的新衣,可有可无的;也不是某个新闻发言人所称的是神马挡箭牌,可用可不用的。 一个国家就和一个人一样,可是要穿衣服的。不说里三层,外三层,至少要穿外套或者夹衫的。一个正常的国家,至少要穿民主自由的外衣,法治的夹衫,和道德的内衣。 在中国大陆,民主自由的外衣自不必说,人家大大方方的不穿。道德的内衣也已经荡然无存。现如今,再把这法治的夹衫给脱掉,那岂不是真的赤裸裸了? 其实面对百姓的怨气,完全可以采用疏通的办法,几千年前的老祖宗已经采用过。当年,鲧治水,采用堵的办法,花了九年时间无功而返,被舜帝杀死。其子禹改变治水之策,改用疏通的办法,成功治理,并传为佳话,千古流传。 为政者,治理天下,与治水同理,所谓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用堵的办法是很容易做,但堵得了一时,终究也不会成功。而采用疏通的办法,做起来确实比较辛苦,故大禹治水,有“三过家门而不入”之说。 但是,为政者,你处于这样的位置,你就要象大禹治水一样,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不要想偷懒,图一时之痛快,用比较容易做的“堵”的办法,那是不会成功的。 中国的百姓是最好的,既能忍,又能受。你做得好,他们也最能理解,所谓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这是中华文化的传统。 同样一件事情,只有真正的依法办事,只有执法者首先尊重法律,才能要求百姓尊重法律。望执法者好自为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