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附近有几位西安市民在高声演讲,提倡“护法”:如果一个公民的生命、财产不能得到保全,那么法律将无价值。如果今天认定药家鑫激情杀人,那么明天你们也有可能被激情杀死!——围观群众掌声不断。
本人快评: 既杀爵,何留鑫!!! 社会的公道花巨大的成本后,药家鑫终于判死刑了。 药家鑫一审判死刑,不是舆论影响司法,而是法律的胜利。 按中国现行法律规定,他犯的是恶性杀人罪,就得判死刑。 今天的判决也可以说是民意的胜利,老百姓的胜利,人民的胜利。 不是民意影响了审判,而是民意制约了权力对司法的干预,使司法独立可以实现。如果药家鑫不死,权力是唯一的赢家。 但话也要说回来,我们不能光从这一案例过高估计这个判决的意义。 所谓的胜利,也许只是一种惨胜、悲壮的胜利。 这个判决也不过就是给穷人一线活下去的希望而已。 另一方面,药家鑫确实以他的生命给所有放荡无羁的富人上了一门课:不能欺人太甚。 中国在加强法治建设方面,确实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另外,这只是一审结果。 药家鑫肯定要上诉。 药家鑫上诉,是他应有的权利,亦是对家人最后的安慰,理应支持。 我们继续拭目以待!
围绕这件事发生的争议中,有官媒坚持说药家鑫案发时没有杀人动机。 我觉得伙计你太偏袒药小弟了。 车祸发生前,他确实没杀人念头。 他撞人了,就因为担心赔钱就索性杀了。这是两个案件:交通事故和蓄意杀人。这个蓄意是不是谋杀我不知道,只知道是盘算好了才杀的。很多媒体都故意隐去细节企图替他辩护,没有用的。 这次法院把这个杀人过程定为故意杀人,确实做得很公正。
如果未来中国实现了法治社会,又出现另一个药家鑫,百姓在怒,媒体在骂,cctv第一时间采访了受害人,犯罪嫌疑人有悔过态度,审理过程公开透明,我完全有可能支持对那个药家鑫不判死刑。
有网友提出:建议药家鑫父母向CCAV和李玫瑾教授索赔。 以他家的关系基础,事情本来还没到到这种无法挽回的地步的。真是“要想走的快,央视把你踹”。 想成为全国上下愤怒的靶子么?快找砖家,找CCAV吧! 此话虽然有讽刺意味,但也道出了一个无奈的事实,这就是如今的官媒和某些专业人士无论说话还是做事都既不称职也太不靠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