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拉登 美国难解法律和道德心结 万维读者网 2011-05-07 22:22:46
万维读者网记者林孟编译报道:拉登之死引起国际和美国国内热议。美国网络刊物《全国评论》(National Review)5月5日刊登胡佛研究所高级研究员汉森(Victor Davis Hanson)的文章说,拉登之死引起一系列问题。
美国对待恐怖主义头目或流氓国家的独裁暴君,到底有什么道义和法律准则或实践规则?美国习以为常地使用“掠食者”无人攻击机,杀死巴基斯坦境内的恐怖嫌犯,是否在深思熟虑的情况下,违反道德和法律?美国“掠食者”无人攻击机已经杀死了1,500多名嫌疑恐怖分子。奥巴马总统过去两年内命令进行了4次无人攻击机行动,而前总统小布什则下令进行了8次行动。 上个星期,北约战机以卡扎菲及其家人在的黎波里的住宅为攻击目标,结果干掉了卡扎菲最小的儿子。美国几天前宣布,派遣两架“掠食者”攻击利比亚。这种有目标的空袭刺杀行动,是否被美国法律明文禁止?是否对地面的敌方独裁者兼军队指挥官,可以容许这种行动?而他们设防的住宅也是合法的战时目标? 我们能否像击毙拉登及其儿子那样,合法、合乎道义地空投部队到的黎波里去狙杀卡扎菲及其儿子?决定干掉敌对领导人的规则到底是什么? 站在奥巴马政府的立场看来,第一,以空袭或者突击队行动格杀恐怖主义头子,是可以接受的。如果此人被捕获、拘留、遭到水刑或受到军法审判,就可能碰到法律和道义问题了。而迅速击毙则避免了所有的法律争执。 第二,只要符合两个条件,刺杀外国独裁者就不是问题了:一是必须和其军队处于常规战争状态;二是必须通过空中轰炸杀死此人。因为有理由认为,炸死独裁者,比狙击手击毙独裁者,承担的道义问题比较少。 第三,自由派总统善于搞有目标的刺杀,他们被视为人道主义者,极不情愿地下令实施狙杀行动。小布什的反恐手段,如军法审判、引渡、预防性拘留、“掠食者”无人机空袭、设立关塔那摩军事监狱等,都被说成是违法、不道德的。但当奥巴马全盘继承这些后,反对声音却销声匿迹了。先发制人除掉萨达姆·侯赛因,在伊拉克培植民主,被传媒、大学、法律界许多人视为道德错误。然而先发制人轰炸卡扎菲,以便除掉他之后在利比亚培育民主,现在却被视为合乎道义、公正合法。 第四,行动成功似乎就没有道义问题,失败则招致道义谴责。美军从空中闯进巴基斯坦领土,在不该进入的院子里着陆,已经违反了法律和道义。但一些人认为,只要按照上述第一和第二条的准则行事,行动似乎就合法、合乎道义了。
近几年来,美国进行了不少秘而不宣的战争,企图把恐怖分子、专制独裁者,以及“基地”组织、塔利班和其他恐怖组织的要员杀死、逮捕或送上法庭。现在是美国拿出行动准则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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