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够耸人听闻的,不过它却只是一种形势判断而已。说“有可能来临”其实说的不是现在,而是说将来。说“可能”,也只是对事务走向的一种把握。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判断和把握呢,且听侃侃慢慢说明。 我们先看中国的封建历史。通常说到中国的政治,不能不提提中国千年的封建历史。这也算是老生常谈,没什么新鲜的。我们的着眼点不放在对历史的评价上,而是将封建历史当作一个“事物”来看,并将目光关注于: 中国封建历史中的权力结构设置及最高权力的延续 从秦始皇建立秦帝国起到满清的大清帝国结束,中央集权郡县制的皇帝制度在中国延续了两千多年。我们不谈论这样集权制度的好坏,我们关注于它的权力形式和权力转移方式。在中央集权郡县制体制下,国家的最高权力基本上是握于皇帝一人之手。皇帝之下有宰相或丞相(有些朝代没有丞相)、三公、六部、九卿等等。虽然每个朝代和每个朝代的权力结构设置有差别,正常情况下,重大政策和事务的最终决策权、重大人事的最终任免权一定掌握在皇帝手中。宰相、公、卿会参与决策和人事任免,宰相处理日常事务。这是权力结构设置。当皇帝活着或有能力处理事务时,这样一种结构还是比较稳定的。最高权力的转移、交接或继承,一般发生在皇帝没有能力处理事务或死亡时。一般说来,统治集团内部权力斗争或者说政治斗争最激烈的时候,就是发生在最高权力转移、交接、继承之时。这种斗争凶险且血腥。对同一个王朝来说,正常情况下最高权力是父子相传,至少是家族内部相传,即所谓的“正统”。最高权力的继承者即皇位继承者称之为“太子”。通常,太子的选择有一套规则。一般说来“嫡长子”为太子首选,而皇帝指定继承人也很常见。当皇帝病重不能理事,或皇帝年龄小无法执政时,最高权力通常由几个大臣代为行使最高权力。这就是权力暂时转移。当皇帝病愈,或皇帝到了执政年龄,最高权力又会回到皇帝手中。这样就完成了权力的交接。而一旦最高权力无法再次回到皇帝手中,而落入异姓之手就形成了篡权。篡权最成功的是宋太祖赵匡胤,其次是两汉中间新朝的王莽。清朝皇位继承人是不公开的,是将圣旨藏在“正大光明”匾额之后,临时开启公布的。皇位继承人凭前一代皇帝指定产生。 中央集权郡县制的皇帝制度其权力结构的基础有三: 首先是它的农耕经济。它的所有制形式,是以帝王为最高所有者的混合性的多级私有制。中国封建史中,几乎所有的朝代都是重农轻商。农耕经济需要农民稳定在土地上,常年耕作才能得到维系、发展。这样就形成了中国人流动性不强,人和土地融为一体,人求安稳等特性。 其次是儒家思想文化,儒家思想中的君臣、父子,齐家治国平天下,等,都是中国封建家族王朝的思想、文化基础。 再就是军队的最高权力,通常掌握在皇帝手中。 皇帝制度的权力延续的特点是:最高权力掌握在一个人---皇帝---的手中,皇帝是终身制,皇帝位传承是父死子继,通常是嫡长子继,也可由皇帝指定继承人。王朝内部的政治动荡,往往发生在最高权力交接上。 中国封建史是因辛亥革命的成功和中华民国的建立而结束的。 在中国封建历史结束、中华民国建立、孙中山任临时大总统,直到一九四九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这段时间,我们再看 中华民国国家权力设置和掌握最高权力的人的变换。 中华民国可大致分为三个时期:北洋政府时期,国民政府时期,48年制宪行宪以后。 北洋政府时期中华民国国家权力设置是大总统和国务总理双首长为主的三权分立制。行政、外交、军事权归大总统和国务总理,立法权归参议院,司法权归法院。大总统和国务总理皆由参议院选出。总统职务为执行法律、发布命令、统帅军队、任命官员、外交权等。而总统以上各种权力均需经过参议院同意。 北洋政府时期,大总统更换频繁。形式上大总统是由参议院选出。而实质上,大总统靠的是自己的“实力”。而这个“实力”更多的是指“军事实力”,看谁的“拳头大”。这段时间,中国的最高权力受到了约束。而“大总统”名义上是中华民国的最高权力掌握者,实际上各个地都在自行其事,有枪就是草头王,军阀割据、军阀混战。可谓“怎一个乱字了得”。这个时期中国的所有制形式是私有制。民族工业在这个时期开始兴起。各种政党,各种报纸,各种民间组织在这个时期蓬勃兴起。各种各样的思想在清末民初极其活跃。 这个时期的特点是,权力受到约束,权力失效,思想活跃,经济活跃,军阀割据。 以东北张学良易帜为标志,中国真正进入国民政府时期。 国民政府时期,其权力特色为“委员制”。 一般说来政府运作的主要决策者为中国国民党党内机构遴选出来的国民政府委员所组成的国民政府委员会。而除国民政府委员会之外,国民政府中也有许多机构采取委员制。国民政府委员会推选国民政府委员会主席、行政院长、立法院长、监察院长、考试院长、司法院长、及副院长。而这种委员制设置直到1948年实际行宪后才有所更动。 国民政府时期,国家的实际权力控制在国民党手中。 国民政府时期的中国是一个松散统一的中国。地方权力与中央权力相对能够抗衡,同时存在地方割据势力。这个时期,言论基本自由,思想也算得活跃。资本主义得到一定的发展。所有制为私有制。 1947年国民大会代表选举,为中华民国建国以来首次举行的国会议员直接选举,各省分别于1947年11月21日至23日举行。中华民国总统正式选举始于1948年3月底至5月初举行的国民代表大会。由于国共内战,48年5月初到49年1月,国民政府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失去了对半个中国的控制。因此,中华民国宪法规定的政治制度在中国只有短短的几个月。 中华民国时期,最高权力初时混乱,后由蒋介石先生掌握。而蒋介石的最高权力遭到了地方和割据势力权力的抗衡。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历史进入了另一个时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粗略分为两个阶段:改革开放前和改革开放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权力实质上掌握在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手中,最高权力掌握在党的总书记(或称之为党主席)手中。改革开放前,毛泽东为党主席。毛一直掌握最高权力直至他去世。毛指定的接班人是华国锋,而华国锋当政时间仅有两年左右的时间。之后就是华国锋下台、改革开放,邓小平实际掌握国家最高权力。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的总书记依次为胡耀邦、赵紫阳、江泽民、胡锦涛。虽然,胡耀邦、赵紫阳分别单人总书记职务,但当时中国的最高权力并不掌握在胡耀邦、赵紫阳手中,而是掌握在邓小平手中。在邓小平去世前,江泽民为总书记时,中国的最高权力还是在邓小平手中。 毛泽东作为党主席是终身制。邓小平是实际掌权至去世。毛泽东指定了接班人。而邓小平不仅指定了接班人,更隔代指定了接班人。这两个接班人就是江泽民、胡锦涛。邓小平之后中国共产党废除了“终身制”,党的总书记只能连任两届。这当然是一个进步。江泽民已两届任满,胡锦涛已然是第二届任期将近结束。习近平作为下一届的中国共产党总书记看来已然没有悬念。据说习近平是江泽民指定的接班人,不知是否可靠,暂且认为是这样。那么习近平之后是谁当接班人呢?邓小平隔代指定接班人成功,是因为邓小平强大的个人威望。胡锦涛是否有这样的能力去“隔代指定接班人”呢?回答恐怕是否定的。那么习近平之后,中国最高权力的争夺会将会在习近平当政时期激烈展开。 现在中国的权力设置和民国时期的民国政府相像,也和中央集权郡县制的皇帝制度类似。民国政府时期,实际掌权者一直是蒋介石。在皇帝制度下,父死子继,这种权力交接形式,随然斗争激烈,但总是有制度可循,也还算的“平稳交接”。现在中国的最高权力是在一党之内延续。而这种延续,倘若没有很好的制度,最高权力的争夺带来的政治动荡将会相当激烈。这种由高层产生的政治动荡很可能引发整个社会动荡。中国的改革真真正正走到了一个十字路口,何去何从,我们拭目以待。 最后用多维空博的话作为结束语:“一党制是一个概念,一个死的概念。而政客想爬到顶端,实现自我价值和抱负,则是活的现实。当社会逐渐进入多元化阶段,当政党已经由利益、价值观而重新被划分时,一党制这个外壳就开始死亡、脱落。取而代之的是如何利用一切手段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在这种情况下,一党制就是一种束缚。我不相信今后会有什么人为一党制坚守,而坚信一定会有人为自己的政治抱负去拼搏。这是一种人性的回归。中国政客已经开始向这个回归迈进。” 由于这一结束语,下篇博文将谈谈“中国迎来的民主机遇及挑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