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篇有關水電建壩的文章。作者在六年前寫的,去年年底刊登在國內網站上。 現在唱衰三峽大壩的“浪潮”似乎小點兒了。畢竟長江流域下大雨了。我個人認為任何事情都有利有弊,三峽大壩也一樣。有人全盤否定三峽是荒唐的。他們到底是不是專家呀? 下面這篇論文只是就修水電站建大壩的問題進行一些探討。希望關切三峽大壩的人們,特別是激烈反對者能看看,然後再想想。 否定三峽大壩的人中似乎還有種看法,那就是三峽大壩改變了中國南方的氣候。先不要武斷地下結論嘛。世界性乾旱已經持續幾十年,甚至一、兩萬年前小冰河時期結束後就逐步開始了。三峽大壩建成,您就“諸葛亮”上了,太早了點吧?現在誰也沒有數據來證明是或否,要經過相當長的時間或許有針對性的數據出來。 退一萬步講,三峽大壩弊端很多,您也得提建設性意見啦。什麼“炸了吧”,什麼“在大壩下建個恥辱柱,把李鵬釘在上面”,都是吐沫星子,對中華民族沒有一點實際作用。 美國反壩運動及拆壩情況的考察和思考 林初學 2010年12月27日22:00 來源:人民網 應約將六年前發表的一篇考察文字再在網絡上刊載。當初寫作這篇文字完全是有感而發——因為國內屢屢有人引述“美國拆壩”作為洋依據來反對中國水電開發,力圖給公眾造成這樣的印象:以前發達國家建水壩是不知道水壩不好,後來覺悟了,不但停止建水壩,而且進入拆壩時代了。“美國拆壩”經一些媒體渲染炒作,給公眾留下印象,似乎我們現在建設水壩、開發水電,是在重複干別人知錯已改的傻事。這篇考察文字着力澄清幾點基本事實:一是美國經歷了反壩運動和建壩工程共生的百年歷史,在爭議中完成了幾萬座水壩的建設;二是美國近些年所拆的幾百座水壩全部是廢壩、棄壩、病險壩,絕大多數與水電無關,有影響的大壩沒有一座被人為拆除;三是儘管美國的水電資源開發度已達到70%,但其並未完全停止水電開發。 一晃六年過去。 在這六年間,中國水電事業快速發展,同時也遭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戰。三峽、龍灘等一批大型水電站順利建成,向家壩、溪洛渡等一批西南水電基地項目開工建設;中國水電裝機容量繼2004年達一億千瓦超過美國成為世界第一後,於2010年成功翻番達到兩億千瓦;在科學發展觀指導下,中國水電開發更加注重對移民利益和生態環境的保護;中國水電建設、諮詢隊伍和設備走向世界,占據了海外水電市場半壁江山;中國政府承諾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耗比重15%,在應對全球氣候變化這一主要挑戰的背景下,水電項目審批和實施的困局正在逐漸解消。在2004年聯合國水電與可持續發展會議後,國際水電開發持續回暖,發展中國家水電開發麵臨新的機遇,國際水電協會攜政府、水電開發機構、金融機構以及慈善、反腐敗、環保非政府組織歷時數年研討的水電可持續發展指南及規範最近終於發布,可望為政府及金融機構評價新水電項目的社會經濟可行性提供一個適合的參考標準,有助於解決發展中國家水電開發的資金瓶頸問題。 在這六年間,美國水電產業也在醞釀新的變革和布局。政府的水電政策指引是清晰的,白宮2001年發布的《國家能源政策》有這樣一段文字:“水電具有重大的環境效益,其發電成本低且不產生溫室氣體,它仍將是未來美國能源的重要來源之一”。諾獎得主美國現任能源部長朱棣文這樣表述他對水電的態度:“我支持水電,因為我是一個環保主義者”。隨着奧巴馬政府與低碳經濟相連的新能源政策的逐漸明晰,“新水電”概念也開始在業界研討,主要是為風電、光伏發電、智能電網配套的以抽蓄為主同時包括常規水電、潮汐和波浪等新水電的開發規劃。據專業媒體報道,在美國聯邦能源監管委員會申請許可的“新水電”項目容量已經達到1000萬千瓦之多,這是許多年以來從未出現的情況,值得業界密切關注。2009年最為引人注目的事件,是在俄亥俄河上世紀中葉為航運而興建的5個非水電壩上改造加裝共35萬千瓦徑流式水電站的項目獲得批准啟動,首個梯級肯內爾特水電站的破土儀式舉行,聯邦議員及肯塔基州長參加慶典。舊水壩非但不拆除,還改建加設水電站讓其煥發青春,充分顯露了水電作為綠色、清潔、可再生能源服務於民生改善和經濟發展的潛力。這是澄清以“美國拆壩”反對水電之不實宣傳的最新證例。 在這六年間,國內水電開發依然無法打消公眾和媒體的存疑和憂慮,每一次自然災害來臨,都有人有意無意地把它與三峽工程聯繫,哪怕最權威的技術部門出來澄清也難以阻斷其聯想的慣性;政府和學界出於良好用心,在水電開發前加上“在保護生態基礎上有序開發”的狀語,結果是依賴非再生化石燃料排放溫室氣體清潔度遠低於水電的火電超常規建設,速度超過水電,發電比重提高至80%;一方面是水電開發應該處理好移民補償和生態修復問題,另一方面,中大型水電站的電價不僅得不到低碳清潔可再生屬性的加價,還作為拉低電價的槓桿使用,經受着非市場化價格歧視,限制了其在成本中消化補償和修復所需資金的能力……。影響中國水電產業生態的正負因素很多,但就負面的講,相當一部分官員學者媒體公眾深信“西方拆壩說”是一個重要的因素。這也是我願意把一篇六年前的文字再拿出來刊行的原因。原本想補充些最新的數據,但後來覺得必要性不大,因為那些細微的數據更新對基本結論幾無影響。最終只做了極個別文字校正。 今年夏天,我又從約塞米蒂國家公園上空飛過,再一次俯瞰那承載着百年爭議的赫奇赫奇峽谷水庫和奧沙赫里舍大壩,心中不禁感慨,為我六年前寫了這篇考察文字而寬慰。同時,也感記當初為我提供寫作線索的美國墾務局官員,文字中提到的凱斯局長退休後在一次駕機飛行中失事身亡,他和他的繼任都曾訪問過三峽大壩和庫區,對三峽工程的建設成就讚譽有加。有感於媒體願意再次刊載,是為序。 反壩運動 由來已久 包括我在內,很多人以前有一個不正確的概念,以為西方的反壩運動興起於二十世紀七十年代。實際上,在美國,反壩運動的歷史基本上是伴隨現代水壩工程的建設實踐而同步書寫的。 美國自獨立戰爭勝利贏得建國伊始,就揭開了被稱為向西運動(Westward Movement)的歷史,從阿巴拉契亞山與密西西比河之間的舊西部,到落基山以東的中西部,再到落基山以西至太平洋岸邊的遠西部,不停頓地涌浪般地西進。在早期的西部開發中,新移民在農耕生產和礦業開採中利用了豐富的水力資源,自發地修築了形形色色的各類堰壩(mill dam、fire dam、mining dam、pond dam、fields dam、navigating dam),為磨玉米、消防、採礦洗選、灌溉、飲水、船運等等目的。至十九世紀下半葉,當移民拓荒淘金潮席捲到落基山東麓的大平原和遠西部的南部地區時,問題出現了。這些乾旱的地區年降雨量加融雪量平均尚不及20英寸,僅靠老天爺的恩賜無法進行農耕灌溉。移民人口不斷增長的城市也需要大量生活用水。同時,在已開發的舊西部和中西部地區,另一個問題出現了,那就是沿着溪流江河靠灌溉、取水、交通的便利而逐漸興盛起來的村鎮和城市,人口和財富迅速積聚,卻年年受到洪水的威脅。 著名探險家鮑威爾(John Wesley Powell)在《美國乾旱地區的土地報告》一書中提出興修大型水利工程和建立家庭式農莊的主張,得到美國國會和社會各界的贊同。但是,修建大型水利工程需要調集巨大的資源,僅靠社區、地方或私營公司的人力和財力都是遠遠不夠的。因此,聯邦政府開始在西部水利工程規劃建設中發揮主導作用,從而深深地介入到西部開發,特別是水資源開發和管理事務中,極大地加速了美國西部經濟的發展。至1902年,總管西部墾務的聯邦政府機構——美國墾務局成立,連同先前1802成立的陸軍工程師團和其後1933年成立的田納西流域管理局,被稱為美國水利水電開發“三劍客”。從此,美國西部開發揭開了嶄新的篇章。後人為紀念鮑威爾先生,把美國第三大壩格倫壩所攔成的水庫命名為鮑威爾湖。 墾務局成立伊始即利用其技術和財力優勢推進“把荒漠變成花園(Make the desert bloom)”的西部夢想計劃,修築蓄水壩和引流壩來儲水和引水,修鑿運河和導管來輸水,著名的工程包括羅斯福壩、洛杉磯輸水渠等。而正是在此期間,在美國,建壩者和有組織的反壩運動開始了首次激烈的正面交鋒。這就是圍繞赫奇赫奇峽谷(Hetch Hetchy Valley)水庫計劃的爭議。 舊金山市計劃修建大型遠程供水工程,水庫選在赫奇赫奇峽谷,而此峽谷恰恰位於風光旖旎的約塞米蒂國家公園內。被譽為“環境保護先知”、世界最早也是當今最大之一的民間自然保護組織“山地俱樂部(Sierra Club)”的締造者、自然保留主義者約翰·繆爾(John Muir)發起了長達7年之久的抗議活動,獲得舉國上下的關注和相當廣泛的應同,使“山地俱樂部”聲名鵲起。堅決支持興建此工程的是另一位環境保護運動的先驅、進步主義領袖、資源保護主義者、美國首任林務局長吉福德·平肖(Gifford Pinchot)。在最終權衡環境和經濟利益得失後,美國國會專委會於1913年以43票贊成25票反對通過了赫奇赫奇峽谷水庫提案並得到總統批准興建(工程主體之一奧沙赫里舍大壩於1923年建成,壩高312英尺)。 此後至二戰前的二、三十年,是美國建壩的第一個高潮。政治家、金融家、實業家和水利水電專家同心協力,以巨型大壩為特徵的多功能水利樞紐建設如火如荼,胡佛壩、大古力壩、邦尼維爾壩、沙斯塔壩都在這一時期建成。這些項目的建設主旨是落實西部水資源計劃(如Colorado River Compact、Columbia Basin Project)和西部電氣化計劃(Electrification of the West),增強西部乃至全美國的經濟實力和綜合國力。美國反壩人士麥考利在其著作《沉默的河流》中也承認:“西部水壩的電力幫助美國打贏了二戰,大古力壩和邦尼維爾壩的發電在戰時幾乎全部用於高耗能的飛機鋁和核彈原料鈈的生產。” 戰後是美國建壩的第二個高潮,儘管建壩工程依然遭受非議,遇到的阻力愈來愈大,但在這一時期美國建成的水壩數量還是最多,其中包括一些著名工程,如格倫壩、奧羅威爾壩(全美最高,770英尺,土石壩)、大古力電站擴建等。有影響的反壩案例也不少。比如在猶它州和科羅拉多州界河上修建回聲谷(Echo Park Canyon)水庫的計劃,因其要侵入國家公園的地界,眾多媒體也站在反壩組織一邊。美國國會舉行了公開聽證,結果以回聲谷建庫計劃取消、自然保護區守護者取得勝利而告終。不過,作為替代,反壩組織同意興建規模跟胡佛壩相差無幾的格倫壩(反壩者後來反悔,對此事耿耿於懷,終於在九十年代傾其全力發起拆除格倫壩的攻勢。這是後話)。此後,又有在大理石谷(Marble Canyon)處修建大型水庫的技術方案和項目建議。該水庫庫尾將伸進世界聞名的大峽谷下段,影響自然景觀。反壩聯盟掀起了空前的抗議浪潮,在《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洛杉磯時報》連續刊登整版抗議廣告,公眾信函雪片似的飛入國會山。後來內務部撤消了該項目計劃。 回顧過去,可以清楚地看到,美國反壩運動由來以久,反對呼聲從未銷聲匿跡。一些著名的大壩經過權衡利害得失後建起來了,也有一些建壩計劃由於反對意見強烈而取消。上面所舉的反方多是從自然保護區考慮的案例,略去了技術、經濟、環保、市場競爭等其它方面的許多爭議。實際上,建壩反壩之爭,不僅包含着各種政治、社會、經濟利益的平衡和調整,也交織着各學科間的技術論爭和產業間的商業競爭。在環境保護主義陣營內,建壩反壩爭議也非常激烈。赫奇赫奇峽谷建壩爭論中,雙方的代表繆爾和平肖皆是環境保護運動的領軍人物。他們有關荒野保留和資源利用的主張,各自形成了自然保留主義和資源保護主義的思想流派,對環保主義思想的演進和政策的制定具有深遠的影響。在美國,遠不止一個水利水電工程被提交到國會審批或聽證或質詢,在長達百年的是非利弊論辯中,美國人做出了自己的選擇。 人們常說:“以史為鑑”,當我們以事後諸葛亮的方式去評判或否定前人的所作所為時,意見尖刻,卻往往忽略前人決策裡面所包含的智慧和理性因素。今天,反壩人士宣講,興建水壩是人類干的蠢事,西方人已經覺悟到了,而東方人還在接着干。從我的考察中我得不出這種結論。雖然我無法判定,如果歷史可以重來,美國人是否會做出完全一樣的選擇,或者會做何種的改進。但是,從那些在壩面上飄揚、廠房內高懸的星條旗上看,從他們以其尊敬或崇拜的英雄如總統、探險家等的名字來為那些大壩、水庫命名來看,從有的大壩及水庫一年居然能吸引上百萬計的觀光客看,從1996年亞特蘭大奧運會火炬傳遞特意安排經胡佛壩頂通過時在壩面上掛出一面160米高70米寬一噸半重的巨幅美國國旗來看,我以為,美國人沒有覺得自己的選擇是一個錯誤或恥辱,並沒有為此後悔。 在美國的建壩功勞簿上,濃墨重彩的當有兩位羅斯福總統。一是水利水電人熟悉的那位在胡佛壩上講“來了看了服了(I came,I saw,and I was conquered)”的富蘭克林·羅斯福總統。他推行的“新政”加速了水利水電大壩工程的建設。而另一位是西奧多·羅斯福總統。此君乃美國歷史上最年輕的總統,在建壩反壩爭議中他表現出非凡的平衡決策能力。他與繆爾、平肖均為好朋友,在赫奇赫奇峽谷一案中堅定地支持平肖,贊成建壩,親自做國會議員的工作。他主持創立林務局和墾務局,贊同“明智使用”自然資源的可持續發展思想,召開美國第一次自然資源保護大會,為保護和恢復美國自然資源做出了傑出貢獻,被後人尊為環保總統。有人說,科學決策其實也包含藝術的成分,西奧多·羅斯福總統是最早把自然環境保護和社會經濟發展放在統一而不是對立的角度去把握的政治家,也是一位高超的決策藝術家。美國南達科他州總統雕像山把他和華盛頓、傑弗遜、林肯並列是不為過的。 拆壩主張 未成主流 在反壩運動中,有些人提出了更為激進的拆壩主張。國內也不時有人引述“美國拆壩”來反對水電開發。那麼,情況究竟是怎樣的呢?我們先從美國水壩的基本狀況開始分析。 其實,如果將前面提到的大小各種水壩都算上的話,誰也不能清楚講出美國到底擁有多少水壩。前美國內務部長巴比特就曾形容過:美國獨立以來,平均每天都要建一座水壩。美國陸軍工程師團水壩資料收錄的標準有三:1. 壩高6英尺且蓄水量達50英畝英尺水(大約等於6萬立方米);2. 蓄水量大於15英畝英尺水且壩高25英尺以上;3. 潰壩會危及人的生命或造成嚴重財產損失者。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條就要收錄。按其收錄的水壩數據庫(National Inventory of Dams)統計,美國水壩數為82704座,其中高於15米的6975座,高於30米的1749座。國際大壩委員會的大壩(Large Dam)標準是15米壩高(或低於15米但高於5米且庫容大於300萬立方米),全球約有45000多座大壩,其中中國約20000多座。還有主壩(Major Dam)的定義,指那些壩高超過150米的巨型大壩,全世界共有三百多座,美國占居首位,擁有約50座。國內近年編寫的《世界河流與大壩》,選錄的標準是100米壩高或30億立方米庫容或30萬千瓦裝機。若依照水壩的用途來區分,大壩用於灌溉和供水以及休閒的居多,單純用於航運比較少;而主壩大都是多用途水利樞紐,幾乎都用於發電和防洪,兼有旅遊休閒功能;水電壩數量在水壩中占比最小(約3%),但一般都為大壩或主壩。目前,美國聯邦能監會(FERC,The Federal Energy Regulatory Commission)向私營公司發放有大約2300個水電站許可,加上墾務局、TVA等聯邦機構經營的約240個中大型水電站,美國共有約2500多座可用於發電的水壩。若按水壩的已使用年限來區分,約25%的壩已使用50年以上,還有約60%使用年限在30年以上50年以下。 再來想想,所謂“拆壩”究竟說明什麼?看到上述數據和分類,人們自然會想到,這些在不同年代、不同技術經濟條件下修建的不同用途的水壩,在不同的管理維護方式下運行,使用年限一定是完全不同的,每年一定會有相當數量因各式各樣的原因而不再使用或者乾脆廢棄。其實,美國很早就有拆壩的記載,據說可查到的文件記錄是1912年密執根州馬克特壩的拆除(也是在這一年我國第一座水電站石龍壩建成)。國內媒體近來屢屢提及美國已經拆除了五百多座水壩。依照上面的數據推斷,這個數字絲毫不應該讓人感到驚訝,如果水壩基數按上十萬座計,壽命按100~200年計,已經遺棄可以拆除的廢壩又何止此數? 更重要的是,人們還應該注意到,水壩,大壩,主壩,區別之大,不可籠統而用之。“反壩”主張和“拆壩”事實中的“壩”本質根本不同。當然,反壩拆壩倡導者發起運動的目標是反對建造或主張拆除大壩和主壩。然而,拆壩網站上具體而詳細的數據和圖片卻提示人們,無論是已經拆除的五百多座(約400座查明壩高者均值約6米,大部分壩長不詳,約100座查明壩長者均值約65米;另一個統計說高於40英尺的共有約40余座),抑或是正擬拆除的幾十上百座水壩,其中絕大多數(90%以上)都稱不上是大壩,更別說是主壩。事實是:有影響的大壩沒有一座被人為拆除。這五百多座拆除的水壩大都是修築在支流、溪流上的年代已久喪失功能的廢壩、棄壩,因為經濟或安全原因而被拆除。水壩已經廢棄,若拆除後又能恢復部分河段魚類生態,有的保護魚類的環保組織或經營企業還願意出資分擔拆壩費用,何樂而不為呢?這樣的事例,算成是拆壩運動的戰利品其實非常勉強,更何況,所拆水壩的絕大多數不是水電壩,以其毀棄作為引證來反對水電,就更是邏輯不通。 我認為,這是着手分析認識美國拆壩現狀的最緊要之處。因為,國內時不時有人振振有辭地詰問:“發達國家都在拆壩了,你們怎麼還在不斷建壩呢?這不是逆世界潮流而動嗎?”人們應該清醒地知道,發問者是在偷換概念,拆壩之“壩”和建壩之“壩”完全是兩碼子事。此問好比說“獨輪車、板車、牛車那麼多車都淘汰了,你們怎麼還在造汽車、火車這車那車的呀”一樣邏輯不通。當然,在許多情況下是發問者自己沒弄清楚此壩非彼壩,而急於表達對國是之關心,並無惡意;但有個別人明知彼壩非此壩,卻用心不良,故意偷梁換柱模糊概念,誤導媒體和公眾,其手法是惡劣的。 儘管講所拆水壩絕大多數不是水電壩,但聽者還是想知道拆掉的水電壩的情況。經仔細搜尋網上資料並加各方求證,目前資料比較清楚的已拆除水電站的例子有愛德華茲(Edwards)壩和斯梅特黑爾(Smelt Hill)壩。另外還有桑比恩壩、格朗吉威爾壩,由於年代太久,資料已不詳。另一座劉易斯頓(Lewiston)壩因為建大的新水電站而遭部分拆除。愛德華茲電站位於緬因州,水壩原建於1837年,1913年修建電站,壩高25英尺,長917英尺,裝機3500千瓦,業主為一棉紡廠,1989棉紡廠失火燒毀,1993年聯邦能監會未核發其新的水電許可證,業主將水壩及電站轉交政府,於1999年7月拆除。斯梅特黑爾電站也位於緬因州,壩高15英尺,長151英尺,木石結構,電站裝機1100千瓦,1996年洪水將電廠設備沖毀,1997年聯邦能監會決定不再核發其水電許可證,於2002年9月拆除。 還有幾座計劃在未來幾年拆除的水電壩。最具影響者當數華盛頓州的艾爾瓦(Elwha)壩和格萊因斯卡因(Glines Canyon)壩,兩壩均位於艾爾瓦河上。艾爾瓦電站1912年建成,裝機14800千瓦,壩高108英尺。格萊因斯卡因電站1927年建成,壩址坐落在世界遺產保護地奧林匹克國家公園內,裝機為13300千瓦,壩高210英尺水壩。兩電站原為一造紙廠供電用,後被其它電源替代而廢棄,現已計劃2008~2009年拆除艾爾瓦壩,格萊因斯卡因拆壩何時實施尚未確定。計劃五年內拆除的電站還有俄勒岡州的康帝特電站(建於1913年,裝機14000千瓦,壩高125英尺,1993年水電許可證續期要求建設魚道,因成本太高,業主選擇拆除)和布爾阮電站(裝機22000千瓦,兩相關水壩高47、16英尺)、緬因州的威茲電站(建於二十世紀初,裝機8400千瓦,壩高19英尺)和格瑞德沃克斯電站(建於十九世紀末,裝機7900千瓦,壩高19英尺)以及佛特哈里法克斯電站(裝機1500千瓦)、猶他州的佛克電站(裝機1000千瓦)等。 匯總所有這些已拆、擬拆水電壩的總裝機容量,大約占美國水電裝機的1.5‰;以單座電站容量計,全部屬於小水電(中國標準:25000千瓦以下裝機為小水電站)。以我國小水電裝機總容量計,類似規模的電站有幾千座(包括小小型及微型水電在內,中國已有近五萬座小水電站)。按照我國小水電的發展規劃,15年內還要新增幾千上萬座類似規模的電站。這些個小水電壩的廢棄拆除能否被引證來反對中國水電建設,看了具體數據,我相信人們能得出正確的結論。 在美國,隨着大型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日趨完善,大壩規劃和建設項目減少,建壩與反壩之爭也日趨平緩。反壩者們的興趣已轉到把影響力擴展到全世界,以阻止國際範圍的大壩建設項目。而拆壩與衛壩之爭是一場曠日持久戰,說拆壩運動已成為主流,美國的拆壩鼓吹者可能自己臉上都會掛不住。但他們仍鼓起勇氣,頑強地發動一次次攻勢。最能表明拆壩鼓吹者這種勇氣的,是發起拆除格倫壩以及建在蛇河上的四座壩的運動。 格倫壩是一個多功能水利樞紐,壩高715英尺,電站裝機約130萬千瓦,年均發電約50億千瓦時,鮑威爾湖庫容約330億立方米,湖區地處美麗的科羅拉多河谷,每年吸引休閒觀光客約300萬,收入5億美元。“山地俱樂部”和格倫峽谷研究會提議永久開啟閘門抽乾鮑威爾湖,理由是重現壯麗峽谷景觀、恢復河流自然生態、保護下游魚類。1997年美國參議院舉行聽證後決定不採取任何行動。而格倫壩的管理者美國墾務局隨後也主動開展了若干科學研究項目,期望通過優化運行方式,來降低對生態方面的不利影響。蛇河是哥倫比亞河的主要支流,拆壩者主張拆除其下段靠近河流匯入口的四座大壩的全部或部分設施,恢復河流自然流態,增加洄游到蛇河上段產卵的鮭魚和瀕危的虹鱒數量,擴大休閒旅遊和漁業收入。這四座壩系陸軍工程師團於六、七十年代所建,主要用於發電和航運。國會就此舉行過多次聽證,克林頓和巴比特也接受過質詢,由於拆壩衛壩雙方各有各的理由,國會未同意拆壩,只責令陸軍工程師團提出在大壩運行中減輕對魚類危害的措施並有效實施。 拆壩運動目前並未在美國占據主流,這是明顯的事實,更談不上在世界範圍內如何如何。一位百科全書撰稿人寫到:“在可見的未來,大量大壩被拆除或扒開的幾率甚小。”拆壩運動組織編寫的《拆壩的成功故事》也寫到:“有一點非常清楚,對所有的壩包括美國75000座水壩中的絕大多數來說,拆壩並不都是適合的。”不過,美國拆壩活動的發展動向關繫到全球建壩和反壩的力量平衡與消長,特別是會通過傳媒影響到公眾乃至政府的看法。所以,需要冷靜觀察。此外,反壩和拆壩者所講述的一些道理,可以幫助決策者和執行者更注意在流域規劃、樞紐設計、大壩施工、水庫調度及電站運行等方面有重點地考慮生態和環保因素,加強水利水電項目的環境評估和環境保護研究;拆壩的工程實踐和生態後果,對我國退役壩(按水利部門官方統計,目前每年僅因潰決和廢棄的自然毀壩就有約80座)管理也能提供有益的借鑑。至於到何時,拆壩會發展為時尚,從論壇和沙龍真正走向水利水電壩工實踐,開始拆一些有影響的大壩乃至主壩,我個人認為,這主要取決於多功能水利樞紐給人類提供的產品(防洪、灌溉、供水、電力等)之替代品的出現。當你看到美國西部水務和其經濟民生的依存關係,當你了解到科羅拉多河是全美國徑流調節和取水管制最為嚴格(most regulated)的河流,河水是按照全流域七個州80年前訂立的分水協議和美國墨西哥兩國間分水協議的框架來嚴格分配,而這一切又都仰仗於一系列複雜的水利設施來實現,這個時候,你怎麼會相信構成這些水利設施體系核心的某個大壩說拆就拆了呢?有趣的是,美國墾務局近幾年曾拆除過三座比上面列舉的拆壩統計案例要大得多的舊水壩,但又在原壩址建起來新水壩。全美近五年來興建的超過15米高的大壩(最高為加州的Seven Oaks Dam,193米)達五十多座,數量遠比同期所拆高過15米的廢棄大壩要多。這些事實難道不值得我們深思嗎? 陰謀之說 有失偏頗 對水電業熟悉的人知道,中美建交之初,水電及水資源利用是雙方合作的重點領域。鄧小平副總理與蒙代爾副總統簽署的中美水力發電及有關水資源利用合作議定書奠定了合作的基本框架;墾務局秉承自四十年代即參與三峽工程初步規劃和技術設計的合作傳統,在八十年代繼續參與了三峽工程前期的若干諮詢工作;受美國影響的國際組織如世界銀行和加拿大國際開發署等在三峽工程的最後論證階段,進行相關的可行性評價工作,向中國政府提交了獨立的技術經濟可行性研究報告,對三峽工程的最終決策起了重要的參考作用。在九十年代,這些合作逐步陷於停頓,美國進出口銀行宣布不向參加三峽工程的出口項目提供貸款,民間也出現了反對參與三峽工程的抗議運動。後來,對三峽以外的其它大型水電項目也大都採取了不合作的態度。 以美國為代表的西方發達國家,對發展中國家水電開發的態度在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間有一個轉變:官方態度從援助支持到不援助不支持,而民間非政府反壩組織的反對聲音則凸顯出來。西方非政府組織反對中國及發展中國家水電開發的激烈言行,在中國除引起部分反壩者的共鳴外,也激起了部分民眾的反感。民間曾流行一種觀點,可稱為“陰謀說”,即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在自己的水利水電資源充分開發以後,就以種種理由竭力反對和干涉發展中國家水電開發,這是企圖遏制我們經濟發展權的陰謀。我個人覺得,這種“陰謀說”過於政治化、簡單化。其實,這種轉變的背景因素是複雜的,大多屬於非政治因素。 前面講到,西方反壩運動由來已久,但在早期主要是以自然保護區為理由。到了二十世紀六、七十年代,西方國家工業化和城市化帶來的環境污染日益嚴重,政府和民眾開始意識到環境污染公害是對人類生存的最嚴重威脅。1962年蕾切爾.卡遜女士發表《寂靜的春天》一書,其思想通過現代媒體廣為流傳。它所播下的種子深深植根於廣大的民眾中,促使人們重新思考人類與自然的關係。這本書尤其對知識分子有着很深的影響,也是當今美國政界、知識界、科學界許多領袖人物兒時的綠色啟蒙讀物。人們反思工業化的各種產物對自然環境正面和負面的影響,聯邦和各州圍繞環境保護制訂頒布了一系列綠色立法,從土地、野生動植物、魚類、瀕危物種、潔淨水,到文物、大壩安全等,設立了更嚴格的環保標準。自此以來,西方發達國家對工業化城市化的環境污染治理取得了可觀的成效,但自然環境的完全恢復尚需更多時日,特別是溫室效應等問題還很嚴峻,有待尋求良策予以解決。 在這樣的大背景下,大壩是與非的議題很自然又要搬出來討論。反壩者集合起更多的同盟軍,對大壩水庫的生態負面效應進行抨擊。各級政府對涉及大型水壩和水庫的工程審查愈加審慎。同時,建壩者和管壩者也在按照環保法規的要求,研究大壩和水庫在規劃、設計、建造、運行中的對自然河流生態環境的種種負面影響,以及應該如何克服或者降低這些影響。如墾務局的科研中心曾就生態指標檢測系統、科學設置魚道、修正放水規程、調節泄流水溫、保護瀕危珍稀魚類、監控有害水生物種、養護恢復濕地等生態題目進行研究,並在其管理的大壩水庫中運用了一些成果。 還有一個背景是來自財政的壓力。多年以來,墾務局及田納西流域管理局經營的水利水電資產均是列入聯邦預算按收支兩條線管理的(起初,墾務局曾執行對水利水電用戶收費10年還清項目投資的規定,試圖維持收支平衡,但後來受益者集團到國會遊說獲得支持,回收期寬限到20年,後又延長至40年甚至有的項目超過100年,項目根本無法收支平衡)。遠較市場價格低的水價電價已成了受益區農場、企業和百姓的聯邦福利。聯邦的水利水電投資在西部經濟騰飛和電氣化進程中起了關鍵作用,各州政府也非常歡迎墾務局等聯邦機構的投資,水利水電工程成了引資項目,從而很容易在各州議會和政府獲得通過。七十年代,美國遭遇能源危機,加上越南戰爭龐大軍費開支耗盡國庫,造成聯邦政府預算赤字高企,再也無法支撐公用事業項目的龐大開支。卡特總統開始削減公共水資源項目經費,里根總統採納了不支持再上新的大型水壩水庫和引水工程的類似方針。 至1992年,克林頓內閣甚至選派長期極力反對修建水壩的比爾德先生出任墾務局長。他上台伊始即歷數水利工程的種種罪狀,今日反壩者時時引用的 “美國建壩時代已經終結(The dam building era in the US is now over)”即出於此君之口。他還利用國際研討會以美國人一貫的傲慢布道:“在世界範圍內,興建大壩的時代正在走向盡頭”。另一位更高級別官員克林頓政府的內務部長巴比特還刻意出席馬蒂利加(Matilija)壩的拆壩儀式,到處說“大壩不像古埃及的金字塔”、“大壩不是永遠的選擇”。建壩“三劍客”之一的一號人物及其上級主管都持如此態度,反壩非政府組織的激進觀點水漲船高,一點不奇怪。同時,這也表明,近年來一些西方人對發展中國家水電開發指手畫腳橫加指責,並非是對人不對己,或對己寬而對人嚴,更談不上什麼陰謀,只不過是部分西方人樂於充當教師爺或布道者,總想以自己的價值觀去影響改造他人的表現之一罷了。我推測,中美兩國九十年代在水利水電領域合作關係的停滯不前,上面這些持反壩觀點高官的主政態度可能也是人脈方面的重要原因。隨着布什政府重新轉向比較保守的環保主義政策,美國官方支持水電的表述重新變得清晰起來,白宮2001年發布的《國家能源政策》第一章“美國面臨的能源挑戰”中明確指出“水電具有重大的環境效益,其發電成本低且不產生溫室氣體,它仍將是未來美國能源的重要來源之一(Hydropower has significant environmental benefits. It is a form of low-cost electricity generation that produces no emissions, and it will continue to be an important source of U.S. energy for the future)”。墾務局現任局長凱斯先生評述水壩建設運行時態度就相當客觀,就事論事,對拆壩的不實宣傳直接予以批駁,與到處鼓吹拆壩的前任明顯不同。聯合國、世界銀行等國際組織對發展中國家水利水電建設的支持力度近年也有所加強。 國內輿論 令人擔憂 在中國,圍繞興建水利水電工程同樣也存在爭議,個別大壩項目在設計、論證、建設和管理中的失策也警示我們:要正視大型水利水電工程對生態與環境的負面作用,並在項目論證決策和建設運營的過程中採取必要的措施來抑制或降低其影響。新中國成立後,我們興建了世界上為數最多的水壩,我們還在規劃、建造更多的大型水電樞紐。如何記取我們自身過去失敗案例中的慘痛教訓,同時學習借鑑國際現代壩工百年歷史以及國內大壩建設成功實踐中歸納出來的豐富經驗,是擺在中國水利水電項目決策者和建設者面前的現實課題。近年來,新聞媒體關注中國水資源開發利用,積極報道水利水電建設成就,客觀反映人類在江河水能資源開發中有爭議的問題並引導有關方面採取切實的工程和管理措施去解決存在的問題,這對發揮新聞輿論引導和監督作用是很有意義的事。但是,有些媒體關於水電建設的報道和評述經常帶有片面性,使人擔憂。 我認為,媒體關於水電建設的報道在兩個方面有待加強和改進:一是要宣傳和倡導統籌規劃、分步實施、梯級開發、流域管理等國內外實踐所證明的成功經驗,貫徹科學發展觀;二是在引述國外反壩和拆壩觀點時,要客觀全面,避免把充滿爭議性的學術見解當作定論或把主觀思想當作實踐來介紹,更不能歪曲事實。此文既然以討論反壩拆壩運動為題,只列舉後一方面的典型例子來說明。 《中國國家地理》是辦得很出色的一本期刊,其2003年6月專號“典藏三峽”曾被許多熱愛三峽關心三峽工程的讀者珍藏。我對其2003年10月號的“特別策劃——水壩惹是非”里的文章卻頗感失望。在“反水壩運動在世界”一文中,作者和編輯據以行文的拆壩資料,跟我前面介紹情況的資料來源是完全一致的。同樣的資料,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感悟出不同觀點,本來也無可非議。但讓我感到憤慨的是其故意(也許是我的惡意揣測)刪去一些關鍵數據和基本事實。比如文內附了一張美國近年來部分拆壩的清單,說明不可謂不詳,但卻刪去了最關鍵的壩高、壩長數據。為何這樣做?難道我們學地理時可以不記山高水長嗎?再比如文章配圖,明明拆得都是些廢棄小水壩,拆壩網站上都附有圖片,一看就明白,可策劃偏配上胡佛、格倫、達爾斯等有名大壩的雄偉圖片。又是為何?難道我們村後的小山坡不起眼就非得換成珠穆朗瑪峰嗎?在數據和圖片上的一刪一加,把文章的混亂邏輯(用拆彼壩來反對建此壩)確實掩飾過去了,但這還能說得上是在傳播文化、普及科學嗎? 再看“策劃”中在反思三門峽水庫失誤、介紹怒江建壩大討論等文章里引用的“水電不是清潔能源”、“大壩發電是落後生產力”等文字,在國外也還是非常偏激的、有很大爭議的論點,根本就與國際社會主流觀點相左,卻躍然紙上。儘管不是編輯自己的原話,但以通篇文章里若隱若現的編輯的傾向性,當然會深深地影響讀者,先入為主地形成誤導。事實上,其後國內平面和網絡媒體都頻頻引用國外拆壩和水電落後作為反水壩例證,在論壇發帖的反壩者也屢屢教訓衛壩者:“沒看《中國國家地理》嗎?”讓人啼笑皆非。 “策劃”存在如此嚴重的謬誤,居然好評如潮,還有人稱讀罷此篇而成了鐵杆反壩派。《中國國家地理》系我個人所愛,其讀者群的知識層次和社會影響力應該比較高,何至如此?不知今天我們的科普教育怎麼了?每念及此,更感憂慮。 大壩在給人類社會帶來巨大好處的同時,的確也存在諸多負面影響。本文不打算去重複介紹建造大壩的優缺點,前面已有例證,那是已經延續了上百年的爭論。可以肯定,水壩是與非的問題,在人類生存與發展的進程中,隨着我們對自然界認識的深化、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社會價值觀念和道德倫理的變化,還將會繼續爭論下去。在此只想說一句,建大壩興水利對生態與環境的影響是多方面的,到底是正面效益大還是負面作用大,項目情況各異,不能一概而論,要就個案由各方面的專家一一進行科學實證分析,才能得出結論。水利水電項目規劃、論證的複雜性也恰恰在這裡。如果真像有人所斷言的,水電是落後生產力,水電不是可再生清潔能源,論證決策倒也簡單,不干就是了。 前面我們已經了解,美國經歷了反壩運動與建壩工程共生的歷史,美國在時弱時強的反壩呼聲中建設了幾萬座水壩,水電開發率達到70%,成為世界上擁有主壩數量最多的國家;而拆壩運動作為現實中的一種主張也已存在相當時日。國內有的媒體記者在報道這些現象時完全成了反壩者的代言人,把反壩運動影響誇大,把拆壩利益群體的相對激進的主張以及規模非常有限的案例描畫為被廣泛認同並付諸實施的工程實踐。更為錯誤的是,把反壩和環保等同起來,把修壩建庫防洪發電放在環境保護的對立面。在國人日益崇尚自然、關注環保的今天,這種報道手法的確很煽情。一般社會公眾對水利水電的實際情況了解很有限,某些讀者群多少還有一點崇洋心理。西學東漸,面對“別人都拆壩了,我們為何還要建壩”的問題,很難不受影響而動搖對開發水利水電的支持。 如同環保主義理念與政策主張逐漸演變出軟綠和硬綠不同流派一樣,在美國反壩和拆壩運動中,也有溫和與極端之分。當年在赫奇赫奇峽谷建壩之爭中,舊金山舉行大規模民意測驗,86%的人支持建壩;而在“山地俱樂部”內部,意見也非完全統一,約21%成員認為不應對赫奇赫奇項目持抵制立場。目前,反壩NGO網站上常見兩條旗艦口號,一溫和,一激進。前條為:“通過有選擇地拆除那些已沒有意義的水壩來恢復河流”,溫和表現在其於欲拆之壩前加了“已沒有意義(don't make sense)”的定語。後條是:“讓江河自由地奔騰”,激進到防洪都不要了,乾脆讓人類回到洪荒時代。極端的宣傳則極力詆毀水壩特別是水電,代表作當屬坐落在美國加州伯克利的國際河流中心的麥考利先生寫的《沉默的河流》。在書中,水壩水電被描繪成萬惡之淵藪,是人類所干的最愚蠢的事情,人權、污染、腐敗、貧困、瘟疫、浪費……,所有的社會醜惡和經濟危機都和水壩連在了一起。此書副標題是《大壩的生態和政治學》。全書以漫談的散文體方式,引述了許多資料來訴說水壩給人類及自然帶來的各種弊端和不幸。在2003年的再版加頁中,也忘不了把三峽工程評點一番。了解三峽工程的人可以把書中所講的情況和實際對照,從而感覺這本“權威著作”中的水分有幾何。此書並不包含壩工學或是經濟學的理論,卻在翻譯成中文時,安了一個奇怪的名字叫《大壩經濟學》,不知個中緣由。 考察世界反壩運動的隊列變化,有些地方令人回味。美國一度最為強大的反壩力量是核電利益集團,二戰後到六十年代,核電產業加入反壩同盟軍,“山地俱樂部”當時的口號就是“atoms-not-dams”。當反壩矛頭轉向發展中國家時,人權組織又加入進來,今日全球反壩統帥國際河網的網站題頭就是“人權連繫環保”。當前,歐美國家的反壩拆壩運動宣傳中又開始出現風電、太陽能等新興能源的支持者,這同反壩者要為其所反的水電找替代品的需求有關。反壩組織大肆抨擊水電,講水電骯髒(dirty)、不可靠(unreliable)、昂貴(expensive)、不能再生(因為水庫和大壩壽命有限)。國內輿論界關於水電建設的爭論中已經可以聽到上述觀點在國內的陣陣回聲。 水電是否經濟、可靠,業界有許多標準和共識,在此略過不表。而水電是否屬於可再生清潔能源,是否符合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卻是關聯到水電建設決策最基本的立足點,需要學術界和輿論界特別慎重地客觀評述。在這裡,我謹列舉世紀之交前後十幾年來各種官方的正式表述,來考察國際社會特別是負責制定可持續發展政策的組織和會議給水電確定的地位,介紹給大家,作為本文的結尾。 1992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在巴西里約熱內盧召開。這是有關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最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國際會議,也稱為地球峰會(Earth Summit 1992 Rio de Janeiro)。會議通過的《21世紀議程》成為指導全球各國家和地區實現可持續發展的行動指南。其中關於鼓勵發展的新型或可再生能源的定義為:太陽熱能、太陽光電能、風能、水力、沼氣、地熱、海洋能、畜力和人力。 1994年,中國政府發布《中國21世紀議程——人口、環境與發展白皮書》,從基本國情出發,提出可持續發展的行動依據、戰略目標和實施方案。在改善能源結構、提高能源效率一節中列示的措施有:大力發展天然氣、水電、可再生能源、新能源等清潔能源……;實施“西氣東送”、“西電東送”等重大工程,改善能源布局。 2002年全球可持續發展峰會(World Summit o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2002 Johannesburg)在南非約翰內斯堡召開。大會通過了可持續發展實施計劃(Plan of Implementation),其第三節第e條策略是:依靠開發先進、清潔、高效、低廉的能源技術以及包括水電在內的可再生能源來分散能源供給。 2003年世界第三次水資源論壇(3rd World Water Forum 2003 Kyoto)在日本京都舉辦。其間部長級會議發表的宣言第15條指出:認識到水電作為可再生清潔能源的地位,應在考慮環境可持續發展和社會平等的條件下開發其潛能。 2004年波恩可再生能源國際大會(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for Renewable Energy 2004 Bonn)發表的政治宣言中特別定義,可再生能源資源和技術包括:太陽能、風能、水電、生物能以及地熱能。 2004年聯合國水電與可持續發展會議發表了北京宣言。摘錄如下:我們,來自各個國家和地方政府的代表,國營和私營部門的代表,聯合國各機構、多邊金融機構、其他國際組織、非政府組織、科技學術團體以及國際工業協會的代表,於2004年10月27日至29日相聚中國北京,參加了聯合國水電與可持續發展會議;謹此,我們重申實現新千年發展目標、21世紀議程和約翰內斯堡實施計劃中的任務和目標的共同決心;水電是一種重要的能源,占世界電力供應總量的20%左右;發達國家的經驗已表明了水電對社會發展所做的貢獻,在發達國家,大部分技術及經濟可行的水電資源都得到了開發,同樣,在一些發展中國家,通過水電區域開發和工業化發展,對減輕貧困、實現經濟增長也做出了貢獻;我們注意到,2/3的經濟可行的水電資源仍待開發,其中90%在發展中國家;在非洲,水電開發率還不足5%;我們一致認為,對於發展中國家以及經濟轉型的國家,巨大的潛在的水能資源能被開發利用,以造福人類。 上述就是國際社會的主流聲音。我們的媒體難道沒有責任去傳播這些聲音?水電被視為可再生能源、清潔能源而予以鼓勵開發,正是源於環境保護、可持續發展的要求,是一系列官方國際會議、簽約文件和國際組織所認同的。基於此,聯合國、世界銀行、美國能源部等國際機構或政府機構在其出版物、宣傳品、互聯網網站上均非常明確地將水電列為鼓勵開發的可再生能源。 洋洋萬言,意猶未盡。非常希望水電業界能和環保專家、社會學家、經濟學家以及媒體一起就如何在中國進行水電開發進行深入討論。只有以科學的態度、理性的方式評議水電建設的有關問題,正視水電給人類帶來巨大效益的同時也帶來種種負面影響,研究如何更合理恰當地開發水電,儘量把其負面影響降至最低,關於水電的討論才真正有意義。我們討論的命題是如何更好地建壩,而“讓江河自由地奔騰”本質是任何大壩都不讓建,還討論什麼呢?如果以上關於美國反壩和拆壩情況的介紹,能使我們對中國水電建設有關問題討論的背景有所認識,特別是能夠澄清一些被歪曲的事實,解除部分讀者的疑惑,本文寫作發表的目的就達到了。 (成稿於2003年底,2005年初在媒體上正式刊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