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誰來記載這些迫害事實,誰來確保這些事實沒有水分?
FBI在北京弄個分局?看來這也是不太容易操作的事。
第二:如何確認相關人員的家屬身份?在中國改一下身份證件等等是件十分容易的事。如果沒有生物樣品作身份識別,則根本無法控制他們。難道強制這些家屬提供DNA樣品?這是否也有涉嫌侵犯他們的人權?
第三:美國早有對中共高層家屬開放簽證綠燈的貫例。記得這條屬行政令,可能不受國會監管。老美的這條貫例有它深層的策反考量。相然,它成功的案例是不會公開的。
第四:就算作者的構思得以實現,中國人權狀況是否能因此而獲得改善?我看也未必一定。人權狀況的決定因素當然與執政者的仁政或暴政有關,難道這只是唯一的因素?
第五:就算這種法案得以通過立法程序,前景仍然不見得樂觀。試看有關器官買賣法案,據冠雲介紹這早已在世。但是中國的人體器官市埸並沒有因此而熄火。有關人員的出入境到底受到多少限制更是無從查考。就我自己知道一些醫藥界人士,照樣大搖大擺來去無阻。
行筆至此,想到現實生活中接觸到的一些中共官員家屬子女。拿這些人上萬維來作個比喻。他們不少人也是萬維常客,平時比較低調,但時不時會冒個泡挺一下左傾言論為他們的既得利益出點聲。難道因為他們的家庭背景,我們就可以限制他們在萬維漂過的權益嗎?雖然這個比喻不太對頭,但希望能引出一些思考。
當我們在為人權而努力時,是否也該省視自己的所言所行,問一問是否也有自相矛盾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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