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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禍常不單行(1) |
| | 禍常不單行(1) Tony 跟人說幹活行,干房事不行,但夫人懷上了老三,這次是個兒子,預產期是6月十幾日。 應他之邀,6月5日這天我去干點搬運的活。早上兼周日,我從Richmond往Burnaby去,進入No. 5 Rd 後,我選擇了快車道行駛,過了Blundell 後,右邊的一條小路里有一輛白色的SUV在等待出來,應該是欲左轉,路口右邊泊有一輛車。我開車的習慣是一般不太超速,多控制在告示速度基礎上多10-15千米/時,當天車少,控制不怎麼嚴,前程速度一般是60-70千米/時,在看到那車後,停止加速,距離60米左右,腳下意識地蓋在剎車上。此時對面快車道也來車,在我準備正常通行時,那輛SUV突然啟動橫入車道,其車頭在越過快車道的大半後,停下來,此時我車距其只有10米左右,也許是駕駛者意識到剛才發昏了,無論他用什麼速度都無論如何完成不了左轉,且繼續下去有可能是雙向車的夾擊。始料不及的我當即踩下剎車,當時的車速約為55千米/時,我不敢往兩邊避讓,也不及避讓,估計也來不及停下,只看見瞬間兩車靠近,心裡在想完了,沒想到一陣吱吱聲後,居然把車剎住了,此刻,我的車頭距白色SUV估計不到10厘米遠,對面的車也剛好開到,我看到他的臉面向這邊,應該是看得清清楚楚。太驚險了!把兩條車道都封住的白色SUV趕緊退回小路,我這時才想起看看駕駛人的模樣,因隔着我沒有放下的玻璃,沒有看清,只知道是個有些年紀不輕的男人,本想責問幾句,也放棄了。如剛才碰撞了,肯定是白色SUV的全責,就算有驚無險吧。 到了Tony住的那高層公寓樓,開進樓前的泊車位,我把他給的戶主泊車牌放在窗內,鎖車後,便隨貨車幹活去了。 當天工作完成回到停車場已經是晚上10點,準備開門時,發現窗邊的手鎖已經彈上,把門打開,看到那個平常丟硬幣的煙灰盒被抽出倒在駕駛座上,只剩有幾個小面值的coin,大額的沒有了,估計是竊賊沒有撈着寶貝,不知道把扯下的什麼紙撕碎成半吋大的片片撒在座位上。我當即告訴了Tony,他也很驚奇這麼繁華的地方會出這種事情。後來Tony知道車鎖被撬壞,說這賊也夠黑的了。這泊車的地方位於Metrotown,離Kingsway只有10餘米。以前女兒在朋友QZ的餐館幫忙時,QZ的車晚上泊在Downtown,也被人撬過,把她10000多日元買的墨鏡偷去。我以前誤以為Canada 路不拾遺,後來逐漸感到這裡的治安雖然遠好於中國,但小偷也不少,在麗晶旁邊的停車場前後已經兩次看到同胞被人打碎的車窗玻璃。故我一般都是把Glove box 打開展示:看,裡面沒有寶貝!有時也不鎖車。看來,還不夠,以後可能經常要記得把煙灰盒也抽開。 當天因急着回去做吃的,沒有仔細檢查,到後即隨手鎖門離開。等第二天我用鑰匙開門時才發現那車鎖芯已經不好用,插入不靈活,車門外拉手已經變形,往外張,且無法打開門,不得不從右側門進入,發現從車內也無法開門,拉手電鎖的撥拉開關根本就不管用了,你往上拔,它馬上便“叭” 一下就給你又往下鎖了。沒有辦法,暫時只好每天通過右門爬進派出了,直到一周多後才有時間修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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